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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3 September 2019

立场 | 大律师公会声明批评警方执法用过份武力

文章原标题:大律师公会声明 批评警方执法用过份武力 太子站不合理打市民

(编按:大律师公会今日(3 日)发声明,指近日有证据显示部分警员执法偏离以往标准,包括在太子港铁站不合理以暴力对待市民。公会再次指出,只有成立一个独立及全面的调查委员会,找出事实真相,才可挽回社会对警队的信心。声明全文如下。)

警队基本的职责是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及福祉,维护治安及把罪犯绳之于法,使其得到公平的司法程序处理。上述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一环。

可是,近日有证据显示部分警员执法时已偏离警队一贯高质素执法的标准。在过去数月,大量传媒拍摄到的视像及影片显示警务人员在执行驱散及拘捕示威者行动时使用过份武力,包括不合理地施发催泪弹(包括在港铁站内)及近距离向人群肩膊以上位置开枪。警方于拘捕时殴打被捕者已被广泛拍摄。

于上星期六晚在港铁太子站内拍摄到的视像,显示防暴警察在无合理的情况下以暴力对待市民,包括向月台上及在车厢内的乘客以无差别的方式施放胡椒喷雾及以警棍殴打,而其后警员离开港铁车厢时并没有作出任何拘捕。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会员在向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支援时曾在警署遭受多番无理阻挠,令被捕人士未能适时接触律师及得到法律代表的协助,被捕人士亦投诉在拘留期间受到虐待,导致身体受伤需要送院或接受治疗。

除上述外,警方亦作出其他违反警察通例规定的行为,如执勤的警员没有在制服上展示任何可以辨识其身份的记认,从而制造一种「不用问责」及「能逃过监察」的意识。警方其后所作出的解释,例如指特别战术小队的制服上没有空位作上述展示,亦实属牵强,不能服众。

无论面对任何困难及挑衅,警察仍应保持克制及以符合警察通例的要求行事。以上的要求至为重要。法律要求警队以专业的操守执勤,只可以使用与当时情况合适的最低武力执法。

大律师公会谴责任何警队或警务人员滥用权力的情况。警务人员作为被赋予公权及拥有各种各样杀伤力不等的武器的纪律部队,无论在面对市民大众或示威者时,都不能使用过份或不必要的武力。以上所述的情况已经削弱公众对警队的信心。至今,只有成立一个独立及全面的调查委员会,找出事实真相,才可挽回社会对警队的信心。



香港大律师公会
2019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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