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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6 July 2018

邓聿文:谨防将问题疫苗的板子打在民资身上

长春长生公司的疫苗事件发生后,引发中国人声讨,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对于如此“恶”公司,必须毫不留情地批判。但是,也要警惕一种陈腐观点借机传播,即将问题的根源归咎于企业的民营资本身份,认为正是长生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才导致公司为赚“黑钱”而生产和销售有问题的疫苗,进而鼓吹,所有这类带有公益性质的产品,都应该且必须由国有企业去做,公有制要垄断此类行业。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不允许自己不喜欢的看法出现。任何人都有权提出不同的看法。但应言之成理,有基本逻辑。比如,媒体上出现许多揭露长生公司在在国企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的报道和文章,从中国国企改制的现状来看,不排除长生公司存在此类行为,然而,不能由此推断企业因为存在改制和并购上的问题,就一定会生产假疫苗。两者在逻辑上没有必然性。可是,那些把板子打在长生民企身份上的人,就是这么看待事情的。

客观和公正地看,企业生产问题疫苗的原因和动机有多种可能性,但唯独与企业的身份或性质关联不大。不能说,民营企业就会造假,国有企业就不会。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人们看到,这些年,国企造假或生产问题产品的事情还少吗?曾引起轩然大波的三鹿毒奶粉事件中的三鹿集团,不就是河北的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在本次事件中,有媒体披露武汉生物生产的不合格疫苗数远超长春长生,前者达40万支,后者为25万支,而武汉生物则是由国企国药集团控股的。

实际上,持此看法的人并非不清楚这一点,当然,在这些人中,可能有些人虽知道国企也会造假,但其认识或者脑袋确很糊涂,认为国企比民企就是安全。比起这少数糊涂人来,其他人则是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故意把问题的矛头指向企业身份,想借此事件将他们眼中十恶不赦的民资搞臭,将民企再国有化,用一篇文章的话说,“就应该把疫苗这类医药的研制、生产、保存、运输、使用,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建立这样的公有制企业,让惟利是图的各类资本、不管私有资本,还是外资,都滚得远远的”。

还有一种出自专家的颇有说服力的看法,认为在国外,与百姓健康和安全相关的带有公益性的产品一般都是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并举了一些国家为例,这也是他们拿来指责民企的一个理由。我没有查阅相关资料,不清楚这方面情况,然而在我看来,即使这种说法有理,也不能认定私人企业涉足这些行业和产品,就一定会出问题,或者出问题的概率比国企或政府主导大。企业是否造假和生产有问题的产品,企业自身是否诚信、合规,是否追求质量,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与社会整体的大环境,是否有健全和完善的监管,包括舆论监督,有直接关系。如果监管本身漏洞百出,舆论监督近乎于无,就是好人、好企业也会变坏,因此,不论私企国企,出问题是大概率事件。

现在的情况恰恰是,中国在这三方面都非常不理想。社会的诚信环境远未建立,政府的监管更谈不上完善,包括权钱交易的腐败在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时常发生。此外,让人忧虑的还有舆论监督,几乎完全失去作用。比如大家说到的调查记者和调查报道,眼下在中国几乎绝迹。此次长生公司事发,得益于自媒体的《疫苗之王》文章,但想来该文作者也想不到会引发如此之大的反响。一个社会,如果前两方面不起作用,但舆论监督尚保持一定力度,企业作恶犯科的可能性就会少一点。而在中国,对舆论的打压也是最厉害的。

在上述三方面都明显缺失的情况下,把解决问题的办法寄托在国企和公有制上,重新恢复或者进一步巩固国企和公有制在关乎国计民生行业的主导地位,这是开错了药方,只会使问题更恶化。别的国家不论,至少从国企和公有制在中国的发展史来看,不能得出它们在效率和对待民众、保障民众安全方面,做得比民企更好的结论。表面上看,国企似乎没有民企那样严重的权钱勾结,但实际上,国企的腐败一点也不亚于民企。因为国企的治理结构容易使得内部人控制,内部人能够借着信息优势疯狂盗取国有财产,化公为私,他们并不关心国企的保值增值,也不关心公众利益,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利用国企资源,获取自身最大利益。因此在产品质量和对待公众健康与安全的问题上,国企其实比民企压力少,只会比民企更不重视或至少是同样不重视。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民企本来就比国企总体上处于弱势地位。这几年的情况尤其明显。在长生公司的事情发生后,如果借着公众情绪,打压民营企业,在疫苗行业,甚或为“防患未然”而将其他的公益行业,都收编在国企麾下,实行公有制,驱赶民资和外资,这是实实在在的倒退,不但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毫无裨益,在政治上也将起极坏的作用。

笔者希望这些人对民资的指责和国有化建议不被政府采纳。如果的确需要在疫苗等行业扩张国企势力,也是出于客观之必要,而不是基于一个简单的国企比民企更能保障民众安全的理由,更不能是意识形态的原因。否则,将会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解决疫苗等药品食品的安全问题,疏解公众对此的担忧,不是在企业的身份和性质上打主意,做文章,将问题标签化,而是必须补齐政府监管的短板,开放舆论监督。但补齐政府监管短板也不是要政府一手包办监管,过度监管和监管不足都会出问题。长远来看,这涉及体制改革和社会信任的问题,眼下要务,是强化监督的问责,同时放松媒体管制,让媒体能够比较自由地行使报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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