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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3 June 2018

端传媒 | 哈金:面对国家的神话,我们应当如何践行“爱国”?

国家的神圣化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事实上不单是中国,很多国家也同样存在。但个人完全附属于国家,将其奉为神圣,容易造成巨大的悲剧。
【编者按】本文是旅美作家哈金今年4月8日在“哈佛文化沙龙”的演讲文本,端传媒经作者审定授权发表,以飨读者。原文题为“禁忌的话题-国家与个人的矛盾”,端传媒版本有修改删节。
哈金原名金雪飞,1956年生于中国辽宁省,14岁入伍,1981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1984年取得山东大学北美文学硕士学位。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时,哈金正在美国布兰代斯大学留学时,就此旅居海外,并于 1992年取得哲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波士顿大学。哈金是当代少有的直接以非母语写作的中国作家,他的英文小说《等待》获得1999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和2000年福克纳奖。《好兵》获得了1996年海明威奖。《战废品》2004年再度赢得福克纳奖。
我今天的演讲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国家的神话,第二是爱国的条件,第三是现代和当代文艺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的神话
从词源来说,“国家”这个词在汉语中和英语很不一样,英语分country和state。前者可以指一个涵盖民族、领土、文化的大系统,而后者state其实是指“国权”,实际上就是指政府,跟“国家”并不完全相同。另外nation更常译为民族,但有时也可用于指国家。
但在汉语中,“国家”可以同时代表country和state这两个方面。而且在中国语言和文化习惯中,二者往往不作清晰区分,所以导致了一种混淆“国家”和“政府”的现象:对政权的挑战,就是不服从国家;背叛了政府,就是背叛了国家。举个例子来说,中国通常所说的“国家安全部”,英语翻译过来是Ministry of State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既不用national,也不用country,而是用state,其实是“政府安全部”,即完全服务于政府。而中国政府也在有意识地利用这种语义上的模糊性,将二者同一化。
与此同时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正常的社会结构中,人都会有宗教情怀、感情和需求,即便不一定要信教,但这种感情还是有的。而近70年来的相当长时间里,宗教在中国大陆被压制,人民大众的宗教感情没地方释放,不像过去的佛寺、道观,甚至地方上的小庙供奉当地的英雄人物来崇拜,都可以纾解人的宗教情怀。1949年之后,这个系统已经被消灭掉了,人的感情没办法释放,于是倾向于将自己的狂热投射到国家之上。国家取代了宗教,在很多人心目中变成神圣化的东西,凌驾在个人之上,而个人变得无能为力。
1949年之后,人的宗教感情没办法释放,于是倾向于将自己的狂热投射到国家之上。国家取代了宗教,在很多人心目中变成神圣化的东西,凌驾在个人之上。
20年前有一本书《中国可以说不》,是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思潮的集中体现,其中有一句话大意是,个人在国家之前不要辩论,国家怎么说,你就得怎么做,因为这是国家说的,就这么简单。在这种逻辑下,国家变成了上帝一般的神圣存在,个人就完全没有生存的空间。一旦国家的形象变成这样,人对国家就变成一种宗教感情,你不能说国家的坏处,对国家有任何不利的行为。加上语言中的混淆,谁要是批评政府或者当权者,就很容易被当成背叛国家的“汉奸”或“叛徒”。
国家的神圣化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事实上不单是中国,很多国家也同样存在。但个人完全附属于国家,将其奉为神圣,容易造成巨大的悲剧。已故德国作家塞堡德(W. G. Sebald)有部作品《移居者》(The Emigrants),其中描写了一位中学教师保罗(Paul Bereyter),有四分之三白人血统和四分之一犹太血统。因为这个原因,纳粹兴起时,他一度远走法国去教书,在此期间父母遭受迫害早逝。然而德国在战争期间需要补充兵源,即便犹太人也可以入伍。于是保罗在1939年加入了纳粹军队,转战欧洲。他虽然知道自己家的状况,但仍然为纳粹服务,为什么?因为他认为德意志国家是神圣的。战后,Paul之后读了很多书,最后发现自己属于流亡群体,而不属于家乡这座城。他恨这个家乡。但他70多岁才终于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太迟了,最后只能以自杀告终。
这并不是保罗一个人的悲剧。虽然纳粹从种族主义立场出发,对犹太人进行了残酷的灭绝。但吊诡的是,二战期间,仍然有15万犹太人为纳粹作战,其中甚至有十几人晋升为将官。塞堡德的作品也提到,即便在犹太学校,学生受到的教育也是帝国就像大地和海洋一样神圣。他们的心态被神圣的国家占有了,不能往别的地方想。在当年的德国,很多人都经受过国家对人民心灵的这种摧残。
同样,我们这代人在心灵上不断遭受撞击、摧残、甚至是创伤,因为价值系统不断在变,十年一个新系统。比如说,当年林彪“九一三”事件之后,我认识的一些年轻人自杀了,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毛泽东不会犯错误,国家和党永远正确,像神一样英明无误,可为什么又要选这么一个接班人呢?这些年轻人心里接受不了。
在一个宗教禁锢、艺术凋敝的国度,各种学科和领域都服从国家,人的心灵被束缚,容易受到巨大创伤。相反,对一个佛教徒来说,佛祖和庙宇当然要比国家大;对基督徒,当然上帝和教堂要比国家大。甚至艺术家、科学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某种意义上都比国家更重要。作品的价值是在文化传统当中确立的,这套系统要比国家大得多。
爱国的条件:一个更高的标准
《移居者》的故事提出一个问题:当国家背叛了你,你可不可以背叛国家?从情理和道义上讲,那些犹太人唯一的选择,就应该是背叛纳粹德国,否则就要背叛你自己和家人,站在邪恶一边。
而从法理上说,国家和个人之间应当有一个契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宪法。如果契约一方毁约,那么后者也可以不遵守契约。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直接背约是一种极端现象,纳粹屠杀犹太人是一例,中国人经历过的大饥荒和文化大革命则是类似例子,很多人家里受到直接的迫害或摧残,但在其他很多情况下,家庭并没有受到国家的直接伤害,你应该怎么做?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妨来看另外一个事例,就是德国著名的绍尔兄妹(Hans and sophie Scholl),他们是白人,纳粹也没迫害他们,但他们坚定认为希特拉是邪恶的,纳粹在把德国引向灾难,于是起来反对纳粹,组织了“白玫瑰社”,在慕尼黑散发传单和进行演讲,最后这对兄妹被抓住,四天内在“人民法庭”就被砍头。但在二战之后,他们被誉为最伟大的德国人。
除了个人和国家有平等的契约关系,还有更高的层次、更高的价值系统,凌驾于国家之上,是人类共有的。
我提到这个例子,是想展示另一种情况,就是他们和国家没什么(直接)冲突,国家没有伤害他们,也没伤害他们的家人,但他们为什么起来反对纳粹德国?因为他们有更高的价值,认为纳粹的做法不公平、不人道,实际上是对国家和民族的侮辱。除了个人和国家有平等的契约关系,还有更高的层次、更高的价值系统,凌驾于国家之上,是人类共有的。绍尔兄妹反对纳粹,是出于理念和信仰,不计较个人得失,宁愿为自己的信念作出牺牲,这是一个更高层次。而对于知识份子来说,不能因为国家没有直接伤害你,所以放任它怎么做都可以。
但和绍尔兄妹出于普遍性的人道主义投身反抗相比,中国语境中对爱国条件的反思还远远不够。中国大陆阿里巴巴公司的老板马云曾经公开表示,如果国家(政府)需要,可以把旗下的支付宝送给国家,把阿里巴巴当作国有企业。这种态度在中国其实并不罕见,在很多人头脑中,国家是他们安身立命的基础,是精神支柱。此外,长期以来人们也不得不依赖国家而生存,很少有人能自食其力,因此“个人主义”也就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相联系。这反过来促使人们更加投入、更加盲目地热爱国家。
文艺与国家的关系
我刚才谈到的这些不是说不要爱国,爱国没有问题,但同时要看到,国家是一个世俗产物,它本身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宪法的本质就是契约,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国家,至于党派(包括共产党)则属于第三者,不应该介入这一契约。但由于在中国的长期介入,导致大家觉得理所当然,但真正的宪法实际上只有国家和公民这两个方面。
罗马诗人维吉尔曾说:“如果我能尽享天年,将把缪斯带到我的国家。”其中“我的国家”在拉丁语里是patria,原意是指“父亲的田园”,也就是祖上的田地。在欧洲所有重要语言中,patria都是“祖国”的词根,后世所说的“爱国主义”实际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爱我们的田园。
但在汉语当中,“国家”这个词就不一样了。“国”指王侯之地,“家”是指卿相大夫的封地。“国家”这两个字合在一起,并没有我们今天理解的“个人自己的小家”的意味,也没有拉丁语中“我们的田园”的含义。从抗美援朝的口号“保家卫国”起,一直到今天北京街头的宣传“有国才有家”,似乎二者理所当然地不可分割,但考察“国家”这个词的历史根源,实际上同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家园没有联系,只涉及统治阶层的领土和特权而已。
考察“国家”这个词的历史根源,实际上同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家园没有联系,只涉及统治阶层的领土和特权而已。
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顾炎武有句话是:“国家兴亡,肉食者谋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所谓“肉食者”就是帝王将相,有肉吃的人。因为他们的生计和国家连在一起,“国家”涉及到他们的利益,他们的责任和任务。“国家兴亡”是易姓改号,比如元改成明,对百姓的生计存在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天下乱了就很麻烦,没有了法度,人人相互残杀,甚至演变到人吃人的地步,生存的最基本底线被冲破,所以“匹夫有责”,因为如果天下完了,谁都活不好。
顾炎武是大儒,但同时又超越儒家的君国观念,在国家之上找一个更大的系统,也就是“天下”。但这句话后来被梁启超改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直流传至今。语言有个奇妙的功能,一旦你重复再重复,就变成真实。比如海外华人经常说的“叶落归根”,其实我们谁都不是“叶”,脚底也没有“根”,但大家都这么说,就变成一种行动准则。同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不断重复了上百年,现在俨然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责任,而忽略了它的原本含义。
按照西方语言的本意,真正的“爱国”,能把每个人的存在跟国家利益捆在一起,找到大家的共同点。但中国大陆的现实是,不管国家多大的事情,不管是作家、艺术家还是其他群体,都很难作出反应。比如今年修宪这么重大的事情,我们看不到任何重要的作家、艺术家或者协会社团公开发出声音,全部被噤声,万马齐喑。在这种情况下,艺术怎么能繁荣?人被剥夺了基本精神,对作家或者艺术家来说,是一件很残酷的事。
一些中国大陆作家瞧不起高行健,但我觉得他的作品的确充满力量,你可能不喜欢他的风格,但是他的主题聚焦在个人与国家的矛盾,在《灵山》里,一个人在偌大的中国里像幽灵一样寻找自己的位置,明显反映出个人和国家不正常的状态,《一个人的圣经》就更可悲了,主人公找不到任何地方,最后在女人的怀里找到自己的归宿,那是几代人的悲剧,不管有多大的能力和才华,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高行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风格未必所有人都欣赏,但他有骨骼、有风格,立意高远,所以得到那么高的评价,有它的道理。事实上,他也延续了当代中国的一个反思与质疑的传统,在他之前,1980年代初电影剧本《苦恋》曾经引发批判,剧中主人公画家凌晨光的女儿对画家说:“你热爱祖国,可是祖国热爱你吗?”在这种语境中,“祖国”或者“国家”变得人格化,就像是你的母亲,你的恋人,这和契约关系是两回事。
白桦在《苦恋》中反映的,是传统的中国文化和语言产生的感情,即国家就像母亲,个人只能属于小一辈,不能背叛和反抗。但高行健走得更远,他揭示出个人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位置的一面。
高行健延续了当代中国的一个反思与质疑的传统,但走得更远,揭示出个人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位置的一面。
其实我们常常认为的“国家是父母,公民是儿女”应该颠倒过来,公民才是国家的父母,每个公民都有权利问这个国家能为你做什么,现在要重新确立个人和国家的关系,这应当是个起点。如果我们去看美国宪法,people不断重复,这个契约的一方面是国家(state),另一方面是人民。这是民主和自由的基础。加入美国国籍的宣誓程序中,首要的效忠对象不是美国政府,而是宪法和法律,而宪法代表了公平、正义的一套理念和原则,这是比政府和领土更加重要的,也不是任何一个党可以随便改变的。
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因为看到1989年之后离开中国大陆、流亡到海外的人士,其中很多人后来都信(基督)教了。我从旁观者来看,很多此前曾经很激进的作家,后来都入教了。他们为了生存而寻求心里支撑,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件好事。流亡后生存在中国政府的系统之外,原有价值观都变得没用了,于是心灵需求一个更强大和广阔的系统。
就我的个人情况来说,我没入教,但有心理挣扎的过程。比如我教书生涯头十年,从来不用“艺术”这个词,因为我觉得写作是手艺活的事,是一种“craft”。但是慢慢地,我觉得这不光是个技术问题,需要一个超越国家、超越历史的价值系统。所以后来我也开始开始用“艺术”这个词,而且自己作为作家的价值,只能在艺术和传统中找到相应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所以说,心灵和生存的需求需要超越国家。不仅海外流亡者,甚至很多普通移民都必须寻找比国家更大的价值系统。但与此同时的一个现象是,以前华人(尤其来自大陆)的宗教情怀得不到合理纾解,现在一进去变得非常狂热,比当地美国人还要狂热得多,甚至到了有些教会劝他们退出的程度,因为没办法约束他们。但这主要是多年的饥饿感造成的,如何解决,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即便如此,它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对国家的神圣化容易把人禁锢起来,扭曲人的精神世界。
(哈金,旅美作家,现任教于波士顿大学。实习生黄绮婧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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