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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0 June 2018

《上报》为什么红色就是不行

作者: 刘百里

6月13号,台北地方检察署以违反国家安全法2条之1、5条之1第1项“意图为和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为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机构发展组织”起诉新党青年军等四人,这项法律行动随即引起部分电视媒体以“保障言论自由”、“要抓共谍也要抓台独”等等理由,为在台湾从事与中国统一工作的人员辩护。于此同时,在国北教大实验小学的毕业典礼上,中华统一促进党的“总裁”赫然现身舞台,为表扬毕业生颁奖。教育部以“不宜找争议人士颁奖”为由,要求校方向家长道歉。台北市长柯文哲则在面对媒体对此议题表达立场的时候,说他不知道什么叫做“有争议的人士”,反问到“政府管东管西的有必要吗?”

这一连串的事件以及媒体和政治人物的反应似乎又让人陷入一种迷思,在台湾的政治民主体制下,各式各样的声音和政治行为都必须要被包容,就连“促进统一”或是“反对民主体制”都属于民主体制中所保障的言论自由的范畴,都是可以被容忍的。而这样的逻辑也成为拒绝在两岸问题上表达立场的政治人物在回答相关问题上的挡箭牌,只要任何牵涉到台湾统派行动的问题,都可以用“蓝绿恶斗”、“言论自由”来模糊焦点,拒绝面对“中国对台湾民主体制是个严重威胁”的政治事实。以下本文希望透过德国威玛共和“民主失败”的经验,来说明为什么在一个多元民主体制之下,看似所有议题的都可以被争议讨论,但唯独就是“反对民主体制”的声音必须要被限制,甚至如果讲白了,就是应该被“打压”跟“禁止”。

“反对民主体制”的声音必须被限制

德国历史上第一次的民主共和体制在短短的14年(1918/19—1933),在政治上,长期被两股极端势力给威胁:“德国共产党”(KPD)与“德国国家社会工人党”(NSDAP,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纳粹党”)。前者希望透过仿效苏维埃革命的模式,在德国以革命手段推翻民主体制,建立他们所向往的人民共产制度;后者也是希望以革命手段推翻民主体制,建立一个种族上一致、政治上祥和的、经济上繁荣的“人民共同体”(Volksgemeinschaft),理由是德国当时的威玛民主体制太多杂乱,每个不同的政治党派或“政客”只会追逐自己的利益,而弃“真正的人民”于不顾,只有纳粹党真正与“人民”站在一起,代表“人民”的声音。

的确,如果就乍看当时德国议会的选举以及内阁政府的组成,确实或有让人像是在看万花筒一样的错觉。在民主共和体制建立后的第一次的选举(1920),德国议会里有超过八个政党,而在1924年,纳粹党第一次参与的国家议会选举之后,政治舞台上更是超过十几个政党,每当在政治上或社会上讨论到敏感的政治议题时,就连代表民意的议员或是一般市民阶级不惜大打出手,以暴力对待意见或是意识形态相左的政治人物。这一套“男人们逻辑”看在当时著名的女权运动家Anita Augspurg眼里,就像是整个国家陷入“崩溃”的歇斯底里状态。1923年面对到威玛共和的政治局势随着德国高度通货膨胀而紧张,以及随之而来的共产党与纳粹党分别在德国各地发动政变,藉以推翻威玛民主体制,她沉痛地写到“国会开议沦为充满空洞废话或是失序暴行的嬉闹场所。成年男子、议员对于动手打架都不觉得羞耻。没有人可以控制自己。”

区分威玛共和的政党体制

威玛共和的政党体制基本上可以区分成六类,除了两个在民主体制内希望推翻民主体制的极端政党“德国共产党”(KPD)与“德国国家社会工人党”(NSDAP)以外,威玛共和时期拥护民主体制的政党——所谓的“威玛联盟”可分为:由工会、工人阶级与中间偏左的自由派所支持的“社会民主党”(SPD)、选民结构基本上由天主教徒所组成的“德国中央党”(Zentrumspartei)、由德国自由民主派人士所支持的“德国民主党”(DDP)以及由较为保守的自由派以及“实用民主派”人士所建立的“德国人民党”(DVP)。

其中,中间偏左的“社会民主党”与“德国共产党”最大的差异在于,前者拒绝利用暴力革命的手段推翻“资本主义式的民主体制”,而希望透过议会民主的形式,来推动国家内部因资本主义所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经济剥削等问题。也因为他们拥护民主体制的基本原则,所以不仅仅只是与自身利益切身相关的工会和工人阶级,就连受到社会主义思想所影响的知识份子、市民阶级,也愿意加入并支持在体制内的社会改革政党。

“德国中央党”是个威玛体制中少数关键的宗教型政党,主要由在德国社会内部的天主教徒所组成,在屡次选举的过程中,他们所获得的政党票基本上都徘徊在12%左右,而因为天主教徒做为当时德国社会内部的少数,为了在政治上能够保障自己发声的权益,多元民主的政治体制也就成为他们捍卫自己利益的保护伞。自由民主派“德国民主党”与保守派的“德国人民党”系出同源,都是来自于传统市民资产阶级,选民结构主要是由知识分子、公务员、中小企业主或是农民所组成,他们最大的差别在于对于“自由民主派”的支持者而言,个人的自由必须建立在一个民主的社会安全机制之上。他们相信,只有在一个民主的体制之中,个人的经济与社会权利以及追求自我实现的目标才得以自由地开展。相反地,保守派所支持的“德国人民党”虽然也信奉所谓的“自由主义”,但这并不等于“支持民主”。“自由主义”对他们而言是经济的词汇,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仅只在于保障所有个人的经济活动,除此之外在民主体制之下所追求的社会平等或是保障所有人在社会中的权益,并不是他们在乎的议题,这也是为什么“德国人民党”的支持者基本上是属于社会的传统菁英阶级:高阶公务员、大企业家、大资产家(地主、大农户)等等。他们之所以接受威玛共和,甚至在某些历史阶段成为执政联盟的成员,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他们打从心底认同并接受多元民主体制,而仅仅只是因为对他们而言,当时的威玛共和是个实用的工具,在它的架构下,个人的经济自由得以保障,而一旦有一个政党号称在专制独裁的政权中,他们的经济利益依然可以被保障并且“自由地”开展时,他们并不会排斥这样的政党。

就这个多元的政党倾向分布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一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样貌:它绝对不是一个“同质性的集合体”。在一个“高度异质”的现代社会中,每个社会成员有个人的想法和目标、不同的政治主张和经济利益,也在追逐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冲突和竞争的。民主体制所存在的意义,正式在保障在现代社会中多元的个人拥有自我实现与人格开展的权利——所谓的“自由”,并且在公共空间中提供一个折冲樽俎的协商空间。在这里,每个个人都拥有主张自己“权利”的“权力”,没有人有资格剥夺他人权利/力。而议会制度的存在,是在现代社会这么样一个高度复杂的结构里,连结公民社会与国家治理的管道,每个政治主张或是经济利益相接近的个人结成政党,透过公平竞争的选举制度选举出他们所认为可以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议士,进到议会制度里替自身的利益发声。也因为政治主张与经济利益是随时在改变的过程,所以必须要透过定期改选,不断更新在议会民主体制中代表来自社会不同利益的代议士,来确保个人的“权利”不会在现代社会高度竞争的环境下被剥夺。

找到政党间的“最大公约数”

也是在这样多元的政党光谱下,威玛共和的民主选举结果基本上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可以获得绝对多数,因此在组成内阁政府的过程中,必须要透过协商、妥协消弭政党在竞选过程中意见相左的部分,找到政党间的“最大公约数”,并在这个妥协的基础上,找到一个虽不满意但至少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出路。在竞选的过程中,“社会民主党”往往承诺选民,强调自己会坚持社会民主的改革路线,透过体制内革除社会中把持资源的利益阶级,落实真正的社会平等;而保守的“德国人民党”则坚持捍卫菁英路线,拒绝接受“社会民主党”那种“无知工人阶级”的领导;而天主教徒所支持的“德国中央党”则希望在社会左右夹击的局面里,捍卫自身天主教徒的信仰与价值,不愿意跟那些或左或右的政党和政客同流合污。

选举的结果,没有一个政党可以单独依靠自己的得票组阁,为了让自己的利益不“被消失”,选后透过协商和妥协,在威玛共和的14年内,组成了各式各样的联合政府。1919到1922年,“社会民主党”、“德国中央党”与“德国民主党”因为取得相对多数,组成联合内阁。1922/23年因为政治、社会、经济局势的紧张,保守的“德国人民党”也加入联合内阁,组成大联合政府共同执政。虽然“社会民主党”1923年11月因抗议政府内部差别对待左派与右派的反政府势力而以退出联合政府来表示抗议,但在当时的“德国人民党”党魁Gustav Stresemann的领导下,威玛共和顺利地挺过了1923年的政治与经济危机,原先对民主体制迟疑的“德国人民党”也在民主学习的过程中,逐渐熟悉民主体制的游戏规则,成为执政联盟的一员。即便面对保守的联合政府(主要由“德国中央党”、“德国人民党”与“德国民主党”所组成),“社会民主党”也并没有放弃体制内改革的政党路线,投入极端共产革命的怀抱,反而选择担任国会里的第一大反对党,继续担任民主体制里不可或缺的角色。威玛共和体制也就在接下来经济复苏过程中(1924—1928),成为凝聚分裂的德国社会的一个最大公约数。

政党的竞争与妥协,有时看似“刀刀见骨”,但有时又看似“无法坚持选民的利益”,这样矛盾且充满冲突的政治过程,在一个民主体制中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就像是在一个多元的社会里,没有一个人的想法和意见跟另一个人完全一致,但又因为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分享共同的资源,“不得不”跟那个与自己意见相冲突的他人进行必要的妥协。

人权是不可被撼动和挑战的民主底线

当然,在政治竞争和妥协的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楚的原则,才不至于在政治决策的过程中,有部分群体的利益被忽视甚至是剥夺。这也是“法治”与“人权”之所以在一个民主体制中,被高度重视的原则。“法治”是让混乱的政治竞争不至于失序的原则,每个个人在追求自己的政治主张与经济利益的过程里,都必须遵守同样一套游戏规则,没有一个人在法律前拥有比另一个人更多或更少的权利。如果一个民主体制中的“法治”没有办法贯彻,利益冲突的结果往往就是拳头比较小的那一方的权利被牺牲。同样地,没有人可以透过“民主”的程序,剥夺另一个个人在社会中追求自我实现的权利,我们不能透过“民主的”选举表决来决定一个人有没有资格在社会中发表批判政府的言论,我们也不能透过“民主的”选举表决来决定一个人能不能只能信仰某一种宗教,而不能信仰另一种。“人权”在这层意义上,是不可以被撼动和挑战的民主底线。

也就是在“法治”、“人权”与“民主”这三者缺一不可的原则下,现代社会的政治竞争与妥协才得以顺利地开展。随着大环境的改变,选举结果当然会起起落落。当选民希望社会改革的声音比较大,属于自由改革派的阵营就会取得胜利,并在执政的过程中贯彻自己的政治目标。而当改革期待落空,或是选民已经不将希望放在改变上时,保守派阵营就会得到执政的机会。民主政治在这层意义上提供了社会成员的行动空间,每个符合民主原则的政治参与者都可以在资格上平等地相互竞逐。而民主政治就是在这样的一来一往摆荡间进行,而不同个人的利益与权利也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得到保障。作为现代民主社会的成员,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任何宣称可以在政治上获得永恒的稳定或是某个政治体制可以终结政治纷乱、冲突的局面,让全体社会得到统一或一致,都只是不切实际的政治谎言。我们的现代社会本身就是充斥着多样性、冲突与不一致,怎么可能在政治上获得“全面的和谐”?

然而,这样的政治谎言在威玛共和的晚期,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不稳定、国内公民缺乏对民主体制的信任以及极端左派与右派的暴力冲突升温,却成功蛊惑了一部分人民的支持。纳粹党的政治神话:透过消灭不属于德意志文化的“西方”议会民主体制、透过消灭政治上与自己意见相左的政敌、透过领土扩张与剪除社会中的少数族群,德意志民族可以超越现代社会冲突的、异质性的本质,超越成一个种族、文化与政治意志结合成一体的“人民共同体”。社会内部不会再有阶级的对立、不会有混乱的政党竞争、也不会有意见冲突的口水战,每个“人民共同体”的成员拥有一致政治意志、共同利益,“人民”可以和谐地相融成一体。

纳粹政治谎言如何发酵

纳粹政治谎言如何发酵,可以明显地反映在选举结果上。自由民主派的“德国民主党”在1920年的选举还获得8,4%的选票,自由保守派的“德国人民党”约14%(双方加总约23%);在威玛共和的晚期1930年“德国民主党”只剩3.8%,而“德国人民党”剩4.5%(加总约8.3%);在1932年的选举中这两个政党加总只剩下2.2%的选票,基本上可以说彻底消失在政治舞台上。对比这两个虽然在意识形态上不一致,但至少都还支持民主体制的政党,“社会民主党”与“德国中央党”支持民主体制的选民从共和初期到晚期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在1932年的选举两者加总都还有34.1%的选票(“社会民主党”:21.6%;“德国中央党”:12.5%)。消失的民主派与保守派选票到了哪里去?德国纳粹党在1924年年底的国会大选,只获得3%的选票,在经济复苏的四年后,在1928年仅剩2.6%,但随着政治风向转变,在1930年的国会大选中获得18.3%,1932年更是一跃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获得37.4%的选票。值得注意的是,就算这样,支持民主的阵营仍然在社会中与纳粹势力相抗衡(34.1% vs. 37.4%)。但是,如果将反民主的纳粹党加上共产党的14.6%的选票,我们就可以发现,威玛共和晚期的政治局面走向极端化的发展,希望消灭民主体制的选票加总,居然超过半数!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后掌握在自作聪明的政客手上。因为共产党拒绝与任何政党合作,而纳粹党“要么赢者全拿,要么就全都不要”的政治思维,让德国议会陷入僵局,政治局势空转。政府高层由没有选民基础的政治人物所操控,军方代表Kurt von Schleicher与拥护专制政权的保守派代表Franz von Papen围绕在拥有实权的总统兴登堡身边,希望在没有民主基础的情况下,透过赢得总统青睐攫取政治权力,而威玛共和的民主体制就在这样的僵局中,走向失败。为了对付政敌,自以为政治手腕高明的Schleicher以及Papen都希望透过拉拢部分的纳粹党阵营替自己增加谈判筹码。最后在Papen的妥协与支持下,希特勒便在1933年1月30日被任命为总理,并开启了接下来一连串整肃政敌的过程。直到最后一刻,Papen与他的保守阵营都还相信他们可以轻易操控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和谐社会”的谎言

确实,在纳粹专制独裁的政权下,“人民”可以和谐地生活,因为不和谐的“其他人”要么被关进集中营,要么就是在逃亡的道路上。希特勒在他的宣传演说中,骄傲地宣称,当威玛民主时代德国的政坛上十几个政党相互攻击,而纳粹时代就只有“一个”,“唯一”一个合法的政党,而报纸的新闻版面也终于不再被或左或右的政治口水战淹没,取而代之的是纳粹党一致性的宣传言论。在这层意义上,德国在纳粹政权的统治下,社会不再有多元性存在,因为不支持政府的就一定是德意志民族的敌人;发表反纳粹言论的,就是人民公敌;不符合纳粹独裁意识形态、种族意识形态的,就是“反社会”的人,必须要被消灭或整肃。个人的自由、权利就在不希望政治冲突,希望社会和谐的幻想中被牺牲,没有人有任何一丝可能,在当他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可以透过“法治”或“民主”程序表达自己的立场、捍卫自己的利益。没有人再有任何一丝的自由,可以追求与独裁者意见相左的目标;文化创作、政治立场、经济利益等等都必须要跟独裁者所擘划的“和谐社会”蓝图一致。

回到85年之后的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台湾,一个民主社会正处在所谓的“蓝绿恶斗”、“白色力量”、“红色力量”之中。台湾这二十几年来,在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的体制下辛苦建立起的民主政体,在外部,正在被中国政权一点一滴地限缩国际空间;在内部,这个民主体制也正在被极端反民主的力量挑战。我们不能否认眼前的一个严重的事实:我们的民主体制正面临被消灭的威胁。所谓的新党青年军发言人林明正在他6月12日的记者会上,义正严词地说:“今天这个政府无所不用其极,为了他自己已经失败的执政、无能的执政,用尽一切手段,纳粹、希特勒、法西斯的手段全部尽出,就为了打压所有的异议人士、反对人士。”作为研究德国历史的人,必须对这种缺乏历史知识与民主常识的荒诞言论进行驳斥。

分清楚台湾民主体制的敌人是谁

所谓的“纳粹、希特勒、法西斯的手段”,基本的原则是“推翻民主体制的”、“反社会多元发展的”。今天,所谓的新党青年军在台湾追求所谓的“和平统一”(侯汉廷),是希望和一个一党专政的独裁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统一,并终结台湾这二十几年来所建立起的民主体制。台湾检察体系在现行司法体制的架构下,对意图推翻民主体制的人——“台湾民主体制的敌人”进行起诉,不仅不是“用法西斯的手段打压异议人士”,更是必要的捍卫民主体制的手段。在民主意义下的异议人士,绝对不是仗着民主体制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而从事推翻民主体制的人们;完全相反,所谓的异议人士,是在一个被消音的“非民主社会”,追求发出多元声音权利的人们。新党青年军用异议人士自比,是对“异议人士”这个名词的羞辱。

与新党青年军立场一致的中华统一促进党同样也是“台湾民主体制的敌人”,他们都是在台湾民主、法治的体制下,希望透过各式各样的手段,推翻民主制度,并与一个非民主的体制统一。面对这些“民主的敌人”,所有台湾多元社会的成员,其中当然包含广义的政治人物,都必须要做出明确的表态,告诉他们,民主制度是台湾社会保障个人自由发展与人权最根本的原则。在民主体制里,可以包容各式各样多样相互冲突与竞逐的声音,但唯一不能容忍的就是“推翻民主”的言论。

台湾的民主体制可以有改革的政府、保守的政府、新自由主义的政府、强调社会资源分配的政府,但就是不能有“反对民主”的政府。电视民嘴郑村棋说:“绿色恐怖…,从总统开始各个都要颠覆中华民国政府,…检调如果你就把总统抓了,把绿营各种各样台独都搞了,那大家就心服口服。”如果,在台湾的民主体制下,追求台独的阵营是要建立一个“反民主体制”——例如假设哪一天中国政权宣称只要合中国统一,就让台湾独立——那在台湾民主体制下的公民也当然就必须要对这样的“台独”清楚地说不;如果所谓的台独是要追求一个“非法治国家”、“非保障人权国家”的建立,我们作为民主体制的成员,当然也就要视这样的政治主张是“民主体制的敌人”。然而,实情显然就不是如此。这类的电视民嘴将新党青年军推翻台湾民主体制的行动,透过将台独人士所追求的改变中华民国体制——非改变民主体制,混唯一谈,就是在合理化“促进统一”的反民主威胁。对此,作为民主社会的公民,我们要很清楚地告诉这些名嘴,这样的荒谬类比与合理化“民主敌人”的言论,是在挑战民主的底线。

民主的敌人竟成为“社会贤达”

面对“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张安乐在国北教实小的毕业典礼上,上台颁奖的事件,确实不是台北市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当然我们也可以清楚知道,记者对台北市长就并非他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进行提问,是希望可以多制造一些政治话题。柯文哲市长在接受访问时说:“(我们)不可能事先检查每个学校毕业典礼的行程表,也许我们会颁布一些原则,但是还是给每个学校去办,不过我倒觉得是这样,就把它当作是个意外,阿我们发生,阿我们以后就颁发一个指导原则,就大概是这样…其实我们台北市政府也没有人事权,因为那个算是教育部的,平常那也不是我们在管的,我们只有一些指导原则,不过反正就是这样,事情发生了我们就看怎么解决。”我们可以接受这样的说法,因为他只是在谈论台北市府的业务范围。然而,面对这样的“意外”一一个“民主的敌人”大喇喇地在公共社会里,被当成“社会贤达人士”邀请上台颁奖,柯市长作为公众人物,表达自己的立场:“没有拉,我觉得就是这样,这种事情有时候就是每个学校自己去决定就好,这个你说政府管东管西管太多有必要吗?我是觉得没必要。没有拉,我跟你讲,什么叫有争议的人?我觉得这个也是(摇头)…”

柯市长不知道什么叫“有争议的人”,也不觉得张安乐是个有争议的人。这样的说法就像是在去年台大统促党的暴力攻击学生事件后,用不痛不痒的言论说,两岸交流还是要增加善意一样,都是对于自己是否支持台湾民主体制的立场闪烁言词。为了某些我们不清楚地考量,作为首都的市长,他无论如何就是无法说出他是否拥护台湾民主体制的立场。

作为民主社会的成员,我们要清楚地告诉柯文哲市长,“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不仅不只是一个有争议的人,更是一个台湾民主体制的敌人。最后仍然要必需重声,民主体制中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绝对不包含“反民主”的言论。不仅如此,还必须积极禁止“反民主”的言论与行动,因为民主体制——德国威玛共和的经验告诉我们——是随时在被挑战且威胁的,更重要的是,民主体制是可能会失败的。如果,那个远在85年前的德国历史能够告诉今天在台湾民主体制生活中的我们一些什么的话,那捍卫民主不容一丝妥协的立场,就必须是我们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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