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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7 December 2017

【眾新聞】桑普:議事規則和香港沉淪

12月14日,香港立法會正式開始關於篡改議事規則的議員發言,兩天內任憑民主派議員如何拖延,已經完成所有發言。在整個過程中,主席梁君彥分批驅逐抗爭的議員離場,15日下午發言完畢,逕付表決。反民主派得償所願,分組點票全勝,成功篡改立法會議事規則,群丑偷懶,主席獨裁,擺明違反基本法第75條規定,立法會從此進一步沉淪,更徹底地成為中共傀儡專制政權的橡皮圖章。香港「澳門化」,立法會「人大化」,霸權佔港,全面管治,魔爪籠罩,不斷加速。

與此同時,會場外的全天候紮營與晚上集會從11日持續至15日。可惜每晚集會都只有不足300人參加,紮營人數當然更低。公民及學生普遍習染深層無力感,欲振乏力,漠然視之。除了個別年輕學生領袖例如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黃政鍀等人曾經到場發言之外,學生參與人數相當低。民主派人士及議事規則關注組成員(包括我在內)就連一千人也動員不了,根本不可能動員得到如同2012年反國教運動的十多萬人或者2014年雨傘運動的大規模持續集結。我早說過,沒有民間壓力,一切都是徒然。正如林榮基先生12月15日早上所說,看在他眼裏,香港快沉了。

很多香港人以為這只不過是一些政治人物之間的政爭或者鬥嘴,認為又是這些議員之間吵吵鬧鬧,爭取政治本錢,政壇烏煙瘴氣,障礙經濟發展,浪費公帑,傷風敗俗,直指還是趕快通過這些修訂案為宜,一舉消除噪音。我很不客氣地講一句,這些香港人都是無知之徒、井底小蛙、極權幫兇。這些人每逢看到別人吵架,往往很不耐煩、很懶惰、很冷漠、很抗拒,先逃離現場,後破口大罵,從來不願意花點時間了解他們吵些甚麼、為何吵架、誰有道理,之後再搭一句「他們爭議,干我底事」,根本就是前後矛盾地十級腦殘:既然「干卿底事」,怎麼又會「支持修訂」?抝不過去,那些人再把話題轉到:民主派議員都是一群小丑,他們對香港有害無益。我希望這些人提出真憑實據,列出他們做過甚麼壞事,同時列出中共政權及特區傀儡政權做過甚麼壞事,比較對照,一目了然。

另有一種意見認為,最高級的蔑視就是無視,因為這些民主派議員對抗爭者總是呼之則來,揮之則去,過橋抽板,熱鬧總是議員的,其他人甚麼也沒有,於是這次就任由議員滑鐵盧,自己決定冷眼旁觀吧。我認為這種態度就是為自己的無力與悲情,想像出一群敵人,同時不明白應該對人及對事分開評價。這類人的思維模式大概是這樣的:我去衝,你反對;我犠牲,你無視;久而久之,你叫急,我也無視,已經算是便宜了你。其實,這是陷入了「我與你」、「甲派與乙派」之類的小格局思維。當前的問題根本不在這個地方,而是在於我們要不要讓民選立法會議員(無論能力多麼不濟)至少能夠提案修訂、中止待續、拉布流會。如果要,就應該反對篡改議事規則,沒甚麼好爭論的。不為議員,只為選民,道理一直很簡單,不應東拉西扯到十萬九千里外。

有些人認為:既然立法會已經成為了垃圾會(由於功能組別、分組點票、限制提案內容、零票主席濫權,立法會早已是畸形的),所以還有甚麼好爭的呢?倒不如坐看立法會全面赤化,置之死地而後生。其實,這種主張根本講不出置之死地之後,如何後生。就算真有復活方法,也用不著坐看立法會赤化。猶如被匪賊搶劫過後,聲言自己不如死了算那樣可笑。意氣用事,大言不慚,不是詭計,就是愚蠢。反倒退,不撤退,決戰311補選,反對篡改議事規則,應該是每位有信念的人堅定的立場。即使議事規則遭受篡改已成定局,但是香港人必須保留星火在立法會內,不要放棄,在未來可能出現的關鍵時刻發揮關鍵作用,掌握政府資料,善用薪津資源。一旦放棄了,對於公民社會集結實力,有害無益。立法會從來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議會,但「放棄立法會」只不過是正中獨裁政權下懷。

無可否認,這次篡改議事規則事件,始自DQ(開除)6位議員,導致直選議席當中民主派(泛民及本土)議席史無前例不過半,令共產黨及反民主派傀儡有機可乘,迅速篡改議事規則。先由梁頌恆、游蕙禎DQ2開始,再趁勢DQ4(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搞爛了直選議席,再推出篡改議事規則議案,一條龍搞下去,便利日後一地兩檢、國歌法、23條立法更容易在立法會內迅速通過。這些都是擺在眼前的事實和分析。

我最近聽見有人提出以下意見:這是中共事先編好的一場大戲,最壞的就是民主派人士引狼入室,姑息梁、游兩位本土派議員,警覺意識不高,不知中共佈局,所以今天已經說服不了自己再支持這群愚蠢無能的民主派議員。其實,梁、游是否「鬼」,政圈內一直有不同意見,但我認為這已經不是現在的討論重點。重點是為甚麼這些人這幾天一直不願意來到立法會外的集會。即使梁、游是共產黨的「鬼」,即使這是共產黨早就編好了的劇本,即使民主派議員都很魯鈍和陷於被動,及至這幾天,他們把防狼器拋來拋去和鎖在櫃內看起來很幼稚,胡志偉用「走狗烹」罵完謝偉俊後竟然講不出典故詳情及真實意思而急急收回言論,的確技巧不佳,但這些都是香港人冷眼旁觀、不參與集會的理由嗎?大家不是更應該站出來包圍立法會嗎?我知道有些人充滿了無力感,但請你們誠實說出來吧:「我很無力,不想出席,香港沉淪,干我底事。」這還保留半分老實。但有些人不然,老是把所有失敗責任推給別人,自己都是被害的、無助的、無辜的。照照鏡子,反省自己:你這幾天做了些甚麼?有則無愧,無則無明。

這些人當中還有一種想入非非的觀點:香港落得如斯田地,都是今年年初「白票黨」(林鄭月娥與曾俊華爭做特首時,呼籲選委投白票的人士)所惹出來的禍,指斥就是這些「白票黨」(包括長毛等激進派人士)責罵有些一心一意支持曾俊華的市民是賤民,令人極不舒服,又說這些激進派人士缺乏社區參與,不去理解民心,不斷養寇自重,「所以」在此議事規則一役,這些「受害者」決定不再支持民主派議員,反問「政治是互動的,你無付出,為何要我付出」。我想問問這些「受害者」:即使(雖然我不認同)長毛等人多麼令你討厭,多麼損害感情,多麼離地,多麼愚蠢,「所以」這些就是閣下放任立法會沉淪、議員削權、主席獨裁、扼殺所有不同光譜民主派議員監察政府、自己不去參與抗爭集會的蔑視、仇視、鄙視、無視「理由」嗎?我只知道「白票黨」放棄支持曾俊華,對香港沒有造成半點傷害,但蔑視、無視議事規則被強行篡改而不去行動的人,卻已經成為了沉默的共犯,對香港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有些人說評論人不要像我這樣責罵社會大眾,我極不同意。不責眾的評論人根本沒有資格稱為獨立評論人。畢竟,有甚麼樣的奴隸,就會有甚麼樣的奴隸主,兩者心理結構基本上是相通的,兩者都分別有千百萬種理由和藉口,辯稱自己不是奴隸、自己不是奴隸主,但到頭來他們的精神面貌和行為抉擇,還是奴隸、還是奴隸主。

有些人更可笑,聲稱即使議事規則被篡改了,立法會也不會這樣就淪為中共傀儡專制政權的橡皮圖章,勸我不要到處妖言惑眾。我勸這些人好好認清事實真相,好好搞清楚這次篡改議事規則的具體內容。茲舉十例如下。

一、立法會全體委員會的會議法定人數,不再是包括主席在內的全體議員半數(35人),而是「包括主席在內的20名委員」。換言之,反民主派議員可以偷懶少來開會,也可避免流會,民主派議員難以用流會及拉布來拖延惡法通過。

二、立法會議員一直可以提交呈請書,進而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爭議問題,例如梁振英涉貪、領展霸權等議題,但是門檻今後從20名議員改為全體議員半數(35人),亦即封殺掉民主派議員(目前只有30人以下)集體提交呈請書的任何可能性,而且交付的對象也改為「內務委員會」而非「專責委員會」。

三、一旦流會,立法會主席「可命令於任何時間或任何一天」繼續會議,不再是「另擇一天」續會。流會的意義已經不大,惡法難被拖垮。

四、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有權選擇」(或者不選擇,亦即否決)議員提出的「議案」或法案的「修正案、新條文及新附表」,有權退回簽署預告,有權要求議員解釋主題,也「有權指示他(主席)認為類同的兩項或以上」的議案或修正案「予以合併」。議員今後也不可動議「由兩項或以上修正案組成的系列修正案」。換言之,一旦議員提案,主席有權否決;提得多,會合併。這樣變相賦予主席獨裁專制的霸凌權力,由主席一人決定幾乎一切事務。

五、立法會議員過去可以在全體委員會會議上不經預告提出「現即休會待續」議案,但從今以後,如果全體委員會主席「認為」這是「濫用程序」,「可決定不提出待議議題或無經辯論而把議題付諸表決」,亦即主席可以一票否決。由於一切以主席的主觀判斷為憑,「現即休會待續」今後可能成為絕響。

六、已就某議題發言的議員,一直可以再發言以解釋被誤解的發言內容,但從今以後「只可就被誤解的部分發言」,發言空間進一步縮窄。

七、二讀法案通過後,即交付全體委員會,但目前任何議員均可動議「無經預告」付委予一專責委員會。不過,從今以後,上述「無經預告」必須限於「在獲知立法會主席同意」的情況。「在獲知立法會主席同意」這個附加條件,顯然表示主席獨裁,同樣也適用在法案交付內務委員會前任何議員的任何「無經預告」動議。

八、任何委員會的會議議程,全部「由其主席決定」,現在寫得清清楚楚。副主席的決定權力相當有限,純屬例外。

九、在任何會議上,議員本可隨時不經預告而起立動議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朱凱廸曾經巧妙地利用這條規定嘗試拉布。從今以後,這種動議需先獲得各會議主席的同意,議員才可動議,等於主席又可以一票否決。

十、立法會主席選舉改由「立法會秘書負責進行」,「連續擔任議員時間最長的該名議員主持選舉」被刪除,避免2016年差點在進退失據的梁耀忠手上斷送了梁君彥的欽定主席寶座。此外,新當選的立法會主席也無需現身,選舉即可結束,相當詭異荒唐。

在篡改完立法會議事規則之後,居於畸形立法會結構內有多數民意支持的少數民主派議員,將會更難拖延通過惡法。昔日「網絡23條立法」被成功拉倒,今後可能此情不再。未來的一地兩檢本地立法、國歌法本地立法、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立法(涉嫌將會以言入罪,把中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尋釁滋事罪重新包裝後套用在香港),恐將如入無人之境。

議事規則被篡改,不但中門大開,而且沙場練兵,共產黨的23條立法工程更加如入無人之境,2018年下半年啟動,2019年完成,絕非危言聳聽,而是陰霾密佈。如果大家還是抱著「馬照跑、舞就跳、買機票、辦移民」的心態來面對香港各個嚴峻挑戰,勸我不要到處妖言惑眾誇大篡改議事規則的禍害,勸我不要直言指責香港市民冷待篡改議事規則一事,香港可能加速走向窮途末路,那些中老年人所犧牲的不是他們和我,而是香港這一代和下一代年輕人。猛回頭,反省吧。

畢竟香港立法會一直都是中共傀儡專制政權的橡皮圖章,以前這個橡皮圖章偏離中共劇本的可能性仍然少量存在,民主派議員可以有百分之一機會成功取得突破。今後中共決定奉行習近平新時代獨裁污穢思想,實施「全面管治權」,決意把橡皮圖章的脫軌可能性幾乎完全消滅。民主派議員成功突破的機會降至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雖然不是零,但已趨近零。畢竟習近平一直豢養了一眾香港奴才,貫徹執行共產黨自上至下的指示與任務,大口的梁君彥更加大權獨攬,一心為黨。民主派議員及政黨今後如果只甘於選舉、插旗、文宣、造勢,而欠缺跟公民社會及社區事務的參與和組織,實幹勤奮,啟蒙民智,煥發勇氣,恐將放任中共獨裁政權把香港推向深淵。在此反獨裁、反專制、反霸權的香港壞時代,我們更應有勇有謀,秉持信念,排除萬難,逆風揚帆,迎難以上。無疑這是困難的,但已別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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