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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7 November 2017

精英失言成风 香港社会走向衰败

作者: 杜耀明

香港近年乱象纷陈,扰攘不休,一大原因是不少建制菁英或方寸大乱,或肆无忌惮,胡言乱语,惹事生非,几乎无日无之。此情此景,除了令人讨厌,也象征香港社会正走向衰败。
经济学者雷鼎呜以“叫鸡”(召妓)也可用支付宝来夸赞大陆的科技和经济成就,俗不堪耐,根本不值一哂。料想不到,本身是历史学者的中文大学文学院院长梁元生也出言不逊,口舌招尤。
他是修订初中中国历史及历史课程专责委员会主席,当记者问他何以六七暴动不列入课程,梁元生却反问记者“六七年嘅时候,你喺边度呢吓”,接着又说自己经历过这段历史,不会遗忘,但靠记忆写的历史,不符合订立课程的标准。兜来兜去,他究竟要说什么?
说记者六七年还未出世,没有看过当年暴动的皮毛,所以连向他提问也没资格,因此无端大动肝火,不但太“玻璃心”了,更是不知所云。有纪录的人类历史以千年计,绝大部分不能靠亲身经历了解真相,需要以不同方法反复探讨。相信梁元生也清楚,他自己的历史研究,不少都涉及他出世前的人类社会,断断不能因年龄而废言。因此,与其年龄歧视,他倒不如认真回应记者的提问。
同样荒谬的是,他视六七暴动是靠记忆写的历史,根本不符事实,不少学者已从不同渠道发掘文献,加上访谈当年人物,重新解读该段历史。同时,他是历史学家,应该比我们更清楚,根据记忆写成的口述历史,也是认知历史的门径,他妄自菲薄事小,因此把六七暴动从中学课程删走,剥夺大家向历史借鉴的机会,未免有负社会所托了。
梁元生大放厥词的致命伤,不但在于其失言和失控,更在于他没有表现出历史学家应有的识见。他理应知道,基于亲身经历也好,其他研究方法也好,都有助探讨历史真相,不能把没有经历等同没有认识,也不该把历史记忆视作轻烟。
其实吐出这类胡言乱语的“社会领袖”又岂止梁元生。例如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声言,如果香港出现大规模侮辱国歌,《国歌法》立法时,便会加入追溯力条款,追讨法例生效前犯规者的法律责任。身为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更进一步认为,北京若断定政府无能力本地立法,便会自行颁令在港实施《国歌法》。
她们危言耸听或有其政治考虑,但法律界人士岂能违背法律常识,一再威吓港人,实在匪夷所思。《国歌法》若有追溯力,就抵触了普通法的法治原则,即不能立法后追究立法前的行为,也就违反保障普通法在香港施行的《基本法》第八条。同理,按照《基本法》第18条,全国性法律如在香港实施,需先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北京可自行公布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根本是胡说八道。
两位法律中人荒腔走板如此,说话无法无天,以他们亲北京的背景看,凡事急北京所急,也许见怪不怪。但当教区主教不维护教会办学自主的权利,却高呼不唱国歌违反社会常态,当主理教育的高官叫人好好认识自己国家,自己子女却在没有洗脑爱国教育的国际学校读书,又当教师工会组织为特首林郑月娥36亿元特别教育拨款抬轿,却对政府日渐加强爱国主义洗脑教育却无动于衷,只能说,他们不是诸多顾忌,言不由衷,就是双重标准,阳奉阴违。
如此下去,当各方领袖、专家学者都只懂闻歌起舞,望风承旨,或者每事畏首畏尾,顾左右而言他,其专业见识只会自废武功,势难监察政府,唤起社会关注。久而久之,荒诞政策通行无阻,胡思乱想充斥于市,颠覆常理推翻常规,社会又怎能不走向衰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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