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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5 October 2017

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對香港的啓示

10月1日,西班牙加泰羅尼亞地區在中央政府的反對下進行獨立公投。馬德里出動國家警察部隊使用了低武力阻止,釀成數百人受傷。最終,公投以42%的投票率超過9成人贊成得以“通過”。但西班牙與歐盟國家都紛紛表明“獨立公投”非法。加泰羅尼亞人要求獨立的願望看來只會以落空收場。

加泰羅尼亞公投得到如此結局並不令人意外。對很多要爭取“自決”與“港獨”的香港人來説,自然站在主張獨立的加泰羅尼亞一方。但他們應該從中可以得到很多“當頭棒喝”的啓示。

首先,民主國家並非都支持“民主自決”。我們固然看到民主國家的英國允許蘇格蘭獨立公投、加拿大允許魁北克獨立公投,但無法否認西班牙也是一個被普遍承認的民主國家。而且歐盟的所有民主國家都不承認加泰羅尼亞的公投,更説明“民主自決”不是普世原則,至少不是“唯一”的原則。

其次,西班牙憲法第二條規定西班牙是一個“所有西班牙人的不可分裂的國家”(the indissoluble unity of the Spanish Nation, common and indivisible homeland of all Spaniards),加泰羅尼亞人分裂西班牙的行爲已違憲。這是西班牙否決加泰羅尼亞公投的最有力法理依據。這看起來是蠻橫無理,但話又說回來,有多少中央政府會主張國家的一部分有權分裂?畢竟,國家本來就不是為“分裂”而成立的。

一些國家承認下屬領土的獨立權主要因爲兩種情況:第一,成立國家的時候,地方擁有分離權已是各方討價還價的結果;第二,在以前殖民體系中,一些領土乃被作爲殖民地或托管地被納入領土中,在世界性“去殖民地化”的過程中得到獨立的選項。

加泰羅尼亞的情況並不屬於這兩類。從歷史淵源看,加泰羅尼亞在10世紀成爲獨立國家,但在1137年通過聯姻的方式與阿拉貢王國合併,名稱雖然是阿拉貢王國,但加泰羅尼亞人實際掌握權力。1469年,阿拉貢國王斐迪南二世又與卡斯蒂利亞(即西班牙的主體民族)女王伊莎貝拉一世成婚,合併阿拉貢王國與卡斯蒂利亞,統治了大部分現代西班牙領土,形成實際上的西班牙王國(雖然西班牙作爲正式的國家稱號要在拿破侖戰爭後才出現),其後裔一直是西班牙國王。可見,加泰羅尼亞之成爲西班牙的一部分,完全是基於自然的歷史進程。事實上,在20世紀前,並沒有多少加泰羅尼亞獨立的呼聲。主要因爲弗朗哥時代的獨裁統治與不正確的民族政策才讓加泰羅尼亞獨立問題變得嚴重。但弗朗哥被推翻後,西班牙實行權力下放政策,加泰羅尼亞又取得自治的權力。

第三,聯合國在承認“民族自決”的同時,又承認國家的完整權。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即有:“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從邏輯上說,民族自決與領土完整是互相矛盾的。如果把“民族自決”推向極致,那麽難免會出現“一民族一國家”,甚至又有少數民族立國後,其境内的“更少數民族”又要求獨立的情況,這樣會完全破壞現有國家體系的穩定,天下大亂。因此把握兩者之間的平衡極爲必要。

歐洲各國站在“領土完整”的一方,支持西班牙反對“加獨”,固然有擔心其示範作用,令各自境内少數民族分離主義的壯大的一面。但一些人以歐洲普遍支持科索沃獨立為由,認爲歐洲國家雙重標準的説法也是錯誤的。加泰羅尼亞與科索沃兩者情形的明確區別就是有否發生民族壓迫與人道主義危機。

西班牙是一個民主國家,根據1979《加泰羅尼亞自治法》(Statute of Autonomy of Catalonia of 1979),加泰羅尼亞享有廣泛的自治權,包括承認加泰羅尼亞的自治地位,擁有自己民選的國會政府,加泰羅尼亞語言為地區的官方語言,擁有自己的警察,在多種事務上有自治權。大部分媒體都指出,加泰羅尼亞要求自治與蘇格蘭一樣是利益驅動,主要因爲覺得自己富裕,過多稅收被用於幫助西班牙其他地區的“窮兄弟”。這與科索沃戰爭,大批阿族人被屠殺釀成人道主義悲劇,雙方實在“過不下去”,截然不同。

最後,一個地區能否獨立,除了法理之外,國内與國際關係的角力歸根到底才是決定性的。最近庫爾德人也舉行獨立公投,其法律依據比科索沃強,還擁有自己的軍隊,但由於多方反對,能否獨立仍在未知之數。加泰羅尼亞的獨立前景更不看好。

其實,西班牙阻止加泰羅尼亞獨立的情形不太難理解,所用的手法也只是必要的暴力。加泰羅尼亞要獨立,其實也是近年來世界性的孤立主義與本土主義潮流的結果。如果歐盟一體化能順利推進,就會最終弱化各成員國的國家權力,令國家内的自治區域以另一條途徑取得更大的自治權,作爲“歐洲的一份子”存在於歐盟,根本沒有必要另行獨立。但是這幾年,在歐豬經濟危機與難民風暴中,右翼興起,歐盟整合明顯走上回頭路,各國分離主義又重新擡頭。加獨風潮與經濟危機直接相關;而它雖然不與難民問題直接相關,但難民問題造就歐盟倒退,卻間接地促進了加獨。可以說,歐盟走囘頭路終將影響歐洲的政治穩定。歐盟領袖應該有決斷繼續推進歐盟進程。

對比加泰羅尼亞與香港,就可以知道在國際法上,若加泰羅尼亞不能獨立,香港就更不能了。從歷史看,香港從漢朝兼併南越國開始,一直是中國廣東地方政府或割據政府的一部分。在政治、語言、本土性與民族性上,與廣東其他地區沒有本質區別。香港在“三個不平等條約”後才逐步被英國佔領,但一般認爲,“香港意識”直到1970年代才產生,而且一直伴隨著“大中華意識”的興起而形成,乃“大中華下的香港認同”,並沒有一個所謂“香港民族”。香港已被英國歸還中國愈二十年,香港至少在紙面上的自治權遠優於加泰羅尼亞。近年來產生的中港矛盾、政治打壓、或“政治犯”也遠非人道主義災難(我們當然也不希望發生這種災難)。再加上中央與香港的力量對比亦絕非西班牙可比。港獨不但沒有理据,也沒有可能成功。香港社會有人執著於推進“港獨”,只會給香港社會帶來災難。



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7/10/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