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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3 September 2017

笑蜀:谈政治要小心

一,陈独秀式的?还是胡适式的?

过去百年的中国知识分子,陈独秀如果不是最政治,起码是最政治的之一。他当然也有学问,但他能史上留名,主要不是因为学问而是因为政治。其实陈独秀并不懂政治,更不擅长政治。去百年的中国知识分子,陈独秀如果不是最政治,起码是最政治的之一。他当然也有学问,但他能史上留名,主要不是因为学问而是因为政治。其实陈独秀并不懂政治,更不擅长政治。

陈独秀不仅不懂不擅实际的政治运作,对于理论上的政治,他也不懂不擅。证据之一,就是他初涉政坛的代表作、刊于1920年9月1日新青年杂志的《谈政治》。这篇文章和这期新青年杂志,是陈独秀及他的新青年同仁集体转向,从思想启蒙、政治批评,转到政治斗争、党派斗争的一个拐点。从此,陈独秀不再主要是一个学者,而主要是一个职业政治家。

《谈政治》无疑是陈独秀个人的政治宣言,以一个职业政治家的身份,解释他将毕生投入的事业。他当然是想说服天下人。但是,通读全文,非但看不出什么说服力,反而只看出他的外行。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是因为,陈独秀理解的政治,只是主义的政治。这主义,就是他皈依不久的,苏俄舶来的列宁主义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贯通全篇的,都是列宁主义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时尚话语。尤其阶级的话语,专政的话语,革命的话语。而那些话语,并不适合中国。所谓阶级分化,及阶级分化基础上的阶级战争等等,无一不是以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为条件的近代社会的产物。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在中国才起步,中国仍主要停留于农业社会,农业社会没什么阶级分化可言,属于经典的伦理社会,经典的小共同体时代。拿只适合西方近代社会的阶级分析法,及相应的专政话语、革命话语,生搬硬套到主要是农业社会的中国,其荒谬不是今天回过头来才看得清的,陈独秀们当时就被主流社会称作“过激党”,不为当时的主流社会所接受。这甚至包括孙中山在内。孙中山及其代表的国民党,一直认为陈独秀们的主义不合中国国情。即便跟苏俄合作,孙中山也特别声明不同意阶级斗争学说,认为中国决不能搞阶级斗争。在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陈独秀们的过激党都不会有市场。但后来中国社会的极化和撕裂,给了他们市场。这种历史的吊诡,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让人扼腕叹息。

主义的政治,必是概念的政治。所以,《谈政治》通篇都是从概念到概念,见不到任何具体的论证、分析。作者就好像不在中国,他所讨论的内容,压根就跟中国社会的具体问题没关系。如果把政治比作治病,开出药方之先,总得望闻问切吧?总得做具体的诊断吧?但是《谈政治》通篇没有对中国社会的望闻问切,通篇都是对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简单而拙劣的复述,通篇都只是兜售布尔什维克主义的药方,总之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没有实证,无须实证,信就够了,信则灵。这哪有半点学者的风度,更像传教的呓语。实际上,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确具有类宗教气质,真理党的气质。陈独秀们也的确主要从信仰的角度,来理解和接受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类宗教的政治,是某种程度政教合一的政治。政教合一就必然排斥经验和逻辑。再用经验和逻辑的标准要求他们,评判他们,就难免鸡同鸭讲了。这也是后来陈独秀跟老战友胡适冲突直至分道扬镳的原因所在。

一方面,陈独秀们的主义具有强烈的类宗教的乌托邦气质,但另一方面,陈独秀们的主义又是极其实用主义的,极其功利的。这主要表现在《谈政治》一文对「强权」的迷恋。

「我以为强权所以可恶,是因为有人拿他来拥护强者无法救护弱者与正义。若是倒转过来,拿他来救护弱者与正义,排除强者与无道,就不见得可恶了。由此可以看出强权所以可恶,是他的用法,并不是他本身。」

「人类底强权也算是一种自然力,利用他也可以有一种排除黑暗障碍底效用。因此我觉得不问强权底用法如何,闭起眼睛反对一切强权,象这种因噎废食的办法,实在是笼统的武断的,决不是科学的。」

对强权诸如此类的推崇,《谈政治》一文所在多有。强权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只在于谁掌握强权,用强权干什么,这跟宪政民主的核心主张——警惕一切权力,并在警惕权力的基础上制约权力——显然背道而驰。不仅如此,这跟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也是很难兼容的。马恩早就说得很清楚,国家(即陈独秀所谓「强权」)本身就是恶,仅在过渡阶段,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立足未稳之际,它才是一种必要的恶。不得不利用这种必要的恶的同时,更要防范、限制。被称作马克思主义者的陈独秀们,跟马克思主义距离之大,于此可以想见。

这也反映在他对民主社会主义的猛烈抨击中。他甚至断言,「将来这种人必很有势力要做我们唯一的敌人。」对民主社会主义的这种莫名其妙的仇恨,原因之一,是民主社会主义温和改良的气质,跟他们「过激党」的气质,根本冲突,「他们不取革命的手段改造这工具,仍旧利用旧的工具来建设新的事业,这是我大不赞成的。」另一个致命的原因,则是选边站队的需要——当时第三国际跟主张民主社会主义的第二国际严重对立,陈独秀们的组织,则是第三国际一手创建的,是第三国际的一个支部,当然不可能不对第二国际主张的民主社会主义取敌对立场。而第二国际一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这就注定了陈独秀们信奉的主要是列宁主义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

通常认为,这时的陈独秀已经开始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这是不准确的。与其说他是马克思主义者,但不如说他主要是列宁主义者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者。不能说列宁主义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跟马克思主义一点关系没有,但不容否认的是,列宁主义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极为低下,如果非要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它显而易见是粗鄙的乃至恶质化的、扭曲变形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跟流行于西欧尤其流行于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不在一个层次。所以,陈独秀不仅对政治不懂不擅,对他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其实也是不懂不擅的,完全被苏俄、被第三国际、被列宁主义或者说布尔什维克主义牵着鼻子走。

如此谈政治,如此政治,岂不是可笑复可怜?胡适当然完全不能接受,这才有了「问题与主义」之争。《谈政治》一文及当期新青年杂志的横空出世,更为胡适所反感,冲突升级,这两个老战友的裂痕,已经无法弥合。《谈政治》点名批评胡适,把胡适当作「不谈政治」的代表性人物。胡适则讽刺转向后的新青年杂志,「差不多变成了《Soviet Russia》(当时一本英文刊物《苏维埃俄罗斯》)的汉译本」。两人各不相让,无论媒体上,还是见面时,都是唇枪舌剑。

跟陈独秀一样,其实胡适也是一生不曾离开过政治,一生都不可能不谈政治。但是两人的政治以及谈政治,在方式上、气质上有着根本的分别。陈独秀最推崇苏俄,他的政治和谈政治,都是苏俄式的。胡适最推崇美国,他的政治和谈政治,都是美国式的。二者根本就南辕北辙。胡适终其一生也是书生,对实际的政治运作,也并不很懂,但他浸入骨髓的英美经验主义传统,让他凡事都必须经验和逻辑当先,凡事都必须自由和宪政为本,凡事都保持独立和清醒,拒绝各种绑架与消费。这就让他不致于在大是大非上出错。相对于陈独秀,胡适政治上无疑高明太多。在历史的几乎所有关键时刻,他的选择都是对的,从来没错过。这该何其难得。

与胡适相反,陈独秀就错得太离谱了。这是其对政治不懂不擅而又狂热卷入的必然后果。但陈独秀从不承认自己对于政治的不懂不擅,倒是极其道德自负和智力自负。这真是一个大悲剧。有着这种大悲剧的知识分子,岂止陈独秀一人,过去百年中这是一个巨大的群体。这个群体的知识分子,无一例外地,都把自己的一生消耗在政治中了。把自己烧掉了,如果能照亮世界,也算值。问题是,他们烧掉了自己,却并没有照亮什么,世界反而愈加黑暗。这才是他们所有大悲剧中,最大的悲剧,最令人扼腕。

二,北洋时期改变时代的北京街头三把火


北洋时期,北京有过三把火,几乎改变了整个时代。一个是五四运动时,火烧赵家楼的那把火,一是六年后,所谓“首都革命”的两把火。这三把火尤其火烧赵家楼的那把火,标志着群众暴力、群众政治登陆中国。从这开始,中国政治的气质,乃至整个时代的气质,渐渐改变了。

这是胡适跟陈独秀、李大钊分道扬镳的另一个时代原因。如果说早年胡适跟李大钊之争的焦点是主义与问题之争、跟陈独秀之争的焦点是怎样谈政治之争,那么,如何看待这种群众暴力、群众政治,可能是他们早年之争的另一个焦点。

但公平地说,群众暴力、群众政治之登陆中国,还不能都怪到陈独秀、李大钊头上。这其实是当时知识界一些人追逐的时尚,其中就包括我一直最佩服的梁任公,这点上他也与有功焉而难辞其咎——火烧赵家楼的那把火,跟他至少有间接的关系。作为街头运动典范的五四运动,今天在主流话语中仍属于政治正确。但其真实来由,早已经被史家说破。这方面最有影响的专著,是学者邓野所著的《巴黎和会与北京政府的内外博弈》。读后即知,所谓五四街头运动,无非北京党争的产物,不仅客观上服务于在野的研究系对当权派安福系的抹黑与围殴,背后也确实有梁任公等研究系大佬的推波助澜。在争取山东权益问题上,北京政府已经在所必争,竭尽全力,并不存在梁任公等研究系大佬尤其五四学生所指控的丧权辱国的问题。后来山东权益之收回,也跟国内街头运动没太大关系,而是美国总统威尔逊因在巴黎和会上对日让步,遭美国舆论严厉抨击,不得不于事后补救,向日本施加最大压力,始于1924年的华盛顿会议扭转乾坤,最终还中国以公道公平。而这时的中国知识界,却几乎已经把这问题忘了,以致于山东权益的收回,当时竟没有多少人再关心。

如果这就是历史真相,开中国街头政治风气之先的五四运动,其是非功过恐怕要另当别论。五四运动之起,确有中日矛盾的因素在内。就此来说,五四运动有其合理性。而且街头政治,本来也属于民主政治的常轨,没什么错。但如果非要说五四之起,国内起于“丧权辱国”的北京政府,与爱国民众尤其爱国学生的矛盾,这就未免是政治神话了,现在还敢为这政治神话背书的学者,已经不多。纯就国内起因而言,五四街头运动就是一场乌龙,不仅谈不上多少价值,其破坏性反倒更明显。

最大的破坏性,就是街头暴力、群众暴力的滥觞。北京政府时代,是中国仅见的宪政时代。尽可以嘲笑其宪政之幼稚,但无论如何幼稚,它终究还是宪政。而宪政就必然包括了人权、法治。宪政体制下并不是没有合法反对的空间,合法反对的空间明明敞开,偏要诉诸直接的街头暴力、群众暴力,以致痛打章宗祥,火烧赵家楼,这种溢出宪政常轨的暴烈的行为,对人权与法治、对宪政本身的羞辱之深,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为过。

显然,肇事学生违法在先,惜乎北京政府过于弱势。这从一个镜头可见一斑:当学生翻墙跳进曹汝霖私宅,负责保卫曹宅的几十个全副武装的警察,居然“早被外面的呼声所震骇”,看见学生跳了进来,一个个吓得目瞪口呆,只能听任学生在曹宅打砸抢直至火光四起。事后虽也逮捕了一些肇事学生,但并未受到真正的惩戒,都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声援下,很快英雄般凯旋。政府的权威,人权与法治尊严,宪政的尊严,可谓扫地以尽。

本来,五四的街头暴力虽不乏可议之处,大体上还属于失控范畴,可以解释为情境激发的结果,非组织者刻意为之。包括梁启超等研究系大佬,应该都始料未及。从这角度看,事件有某种偶然性,并非完全不可理喻。问题主要在于当时舆论和社会的态度。政府已经足够无能,实际上放任之,而舆论和社会,也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没有检讨和反思。这对是非的颠倒,对人心的误导,是不难想见的。是非颠倒到什么程度呢?一个例子足可说明。饱受街头暴力之苦的曹汝霖,本是最大的受害者之一,当时却如同全民公敌,千夫所指,没多少人为他说句公道话。直到抗战爆发后,他拒绝跟日本人合作,剖露其心迹,居然是以“晚节挽回前誉之失”。可见五四街头暴力对其名誉打击之大,以致终生难以走出阴影。

“造反有理,爱国无罪”的观念,就这样渐成主流,一个嚣张的时代、狂暴的时代,就这样徐徐揭幕。从这潘多拉盒子里跳将出来的,必是群众暴力、群众运动、群众政治等幺蛾子。中国社会从此踏上通向深渊之路。

五四刚好爆发在俄国十月革命之后,一定程度也可以说,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的所谓礼物之一。这种群众暴力、群众运动、群众政治,恰是俄国十月革命的法宝。当初的二月革命,也曾奠定俄国的宪政框架。但当宪政框架无法满足列宁及其布尔什维克的夺权需要,列宁和他的战友们立即毫不犹豫地站出来,直接动员水兵和工人上街,用大规模的群众暴力、群众运动、群众政治,颠覆了二月革命确立的宪政体制。可以肯定地说,没有群众暴力、群众运动、群众政治,就没有苏俄政权,群众暴力、群众运动、群众政治是苏俄政权的助产婆。

以1920年春,第三国际代表维经斯基来华为起点,苏俄向中国大规模输出革命,首先是输出群众暴力、群众运动、群众政治。这才有了陈独秀的转向和整个新青年杂志的转向,有了李大钊与胡适的“问题与主义”之争及陈独秀与胡适的“谈政治”之争。中国知识界至此彻底分化,撕裂成了常态。一派全身心投入群众运动,认为公理都是谎言,宪政早已破产,今天是庶民的时代,劳工神圣的时代,即群众政治的时代。要在庶民的旗帜下,劳工神圣的旗帜下,通过群众运动重建强权,借助强权改造中国,改造人类。一派则坚守常识,坚守宪政常轨,但可惜前者众而后者寡,势单力薄的后者只能苦苦支撑,抵挡不了群众运动、群众政治这一大时代的汹涌狂潮。

1924年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是苏俄向中国大规模输出革命的里程碑。国民党所谓以俄为师,不仅包括引进苏俄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即反帝意识形态;不仅包括国民党改造,最终把国民党变成列宁主义政党;也不仅包括引进党国体制,社会政治生活全面党化;以俄为师还包括一个极重要的内容,那就是全面引进苏俄的社会动员模式,即群众运动实质是运动群众的社会动员模式。国民党一大之后的组织架构,鲜明地反映了这一特色。中央商人部干什么的?当然主要从事所谓商民运动,即运动商人。中央青年部干什么的?当然主要从事所谓青年运动,即运动青年。中央农民部干什么的?当然主要从事所谓农民运动,即运动农民。中央工人部干什么的?当然主要从事所谓工人运动,即运动工人。中央妇女部干什么的?当然主要从事所谓妇女运动,即运动妇女。国民党中央的几个部,专司社会动员或者说专司运动群众的部,居然占了多数,足见国民党对社会动员或者说对运动群众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显然是苏俄主导的结果。总的指向无非两个,一个是服务于军事斗争,武装夺取政权;一个是服务于孙中山的未竟事业,改造社会,令“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是谓所谓“国民革命”。

为什么必须国共合作?原因之一在此,即在于已显老朽的国民党,并不适合从事大规模的社会动员即大规模的运动群众,年轻气盛、活力和创意十足、并且经受过苏俄系统训练的共产党人,最适合从事这种工作。这是当时国共合作的重要分工。以致于当时国民党很多地方党部,实际上被共产党人所控制,成了共产党人在当地从事社会动员或者说运动群众的桥头堡,李大钊曾任组织部长的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即是如此。

正是在如此背景下,才有了后来北京街头的两把火;也才有了后来的“三一八惨案”。进而,也才有了陈独秀与胡适的又一次撕裂。

事实上,此时的北京街头,已经形同国共两党对北京政府的战场。群众运动、群众政治的战场。就是要运用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破坏北京政府,直至武力颠覆北京政府,目的性之强,为当年五四街头运动所望尘莫及。当然,其后果也往往更惨烈,连李大钊本人,最后都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说这是所谓北伐的先声,大概也毫不为过。

还是回头说说后来的两把火,尤其火烧晨报馆的那把火吧。

事件起因说来也简单,当时徐志摩主持《北京晨报》的《晨报副刊》,而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徐志摩不仅是诗人,思想上也是先驱——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受了严格学术训练的徐志摩,对中国知识界的时尚布尔什维克主义完全不能认同,于是以《晨报副刊》为平台,同中国的布尔什维克们展开了激烈论战。但是,布尔什维克们其实没多少兴趣跟他论战,因为如我说过的,布尔什维克主义是类宗教。而任何宗教或类宗教,其教义都不属于逻辑或经验范畴,只属于信仰范畴、真理范畴。信仰或真理不是拿来讨论的、拿来说服的,它只要你信。天真的徐志摩却以为这就是一个学理问题,只顾跟人家咬文嚼字,哪知道人家视他所有的批评为亵渎。而所有亵渎激起的都是深刻的仇恨。终有一天,他要为这仇恨付代价的。

这一天终于到来,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所谓“首都革命”。官史记载,这是“北京学生、工人武装推翻段祺瑞政府的一次尝试。”“一次城市暴动夺取政权的英勇尝试。”主事者包括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和中共北方区委。“李大钊组织成立了行动委员会,负责统一指挥这次革命行动。”事起于1925年11月28日,但当天“革命群众”并未真的冲进重兵把守的段祺瑞住所,没去推翻段祺瑞政府,只涌向教育总长章士钊、财政总长李思浩、交通总长叶恭绰以及执政府秘书长梁鸿志、曾毓隽等人私宅,纵情打砸抢的同时,纵火烧掉了警察总监朱深的住宅。此即北洋时期北京街头的第二把火。

接着就是第三把火——火烧晨报馆的那把火。“首都革命”次日,成千上万“革命群众”又一次涌向位于宣武门大街的晨报馆,同样一番打砸抢,犹不解恨,一把冲天大火,把晨报馆也烧成了断壁残垣。

如果说五四火烧赵家楼的那把火可能因为失控,非主事者初衷,“首都革命”这两把火就不然了。这是一场有周密部署、有严格组织的群众运动或者说群众政治,没有失控的可能。针对个人私宅的打砸抢,针对个人私宅和晨报馆的纵火行为,应该都属于规定动作,带有强烈的报复和恐吓动机。群众运动、群众政治至此终于露出了它的狰狞獠牙,即它其实就是暴民运动、暴民政治,即它其实就是政治上的超限战,以大众之名,拒绝任何法律的和道德的约束。

这马上激起轩然大波。对国共两党主导的群众运动、群众政治早就冷眼旁观的胡适,这时终于按捺不住,赤膊上阵,跟从前的老战友陈独秀再度冲突,围绕晨报馆被焚的是是非非,两人再度大战三百回合。实际上,这是当时国共两党尤其陈独秀们大力推崇的政治超限战,跟胡适一贯主张的宪政常轨上的公民政治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

但是写到这里,篇幅已经很长了。那就姑且打住,待下回分解吧。

三,公民的政治,还是暴民的政治?

在“谈政治之二”一文中,说到北洋时期“首都革命”的两把火,我曾如此感叹:群众运动、群众政治终于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即它其实就是暴民运动、暴民政治,即它其实就是政治超限战,以大众之名,拒绝任何法律的和道德的约束。这逻辑还可再延伸,即它其实就是革命。所以毛泽东才说,革命不是绘画绣花,不是做文章,不能那么文质彬彬,那么温良恭俭让。对革命的超限战本质的这种认同,毛泽东和陈独秀等党内同志,无疑有着高度共识。

这恰恰是胡适所不能接受的。

“首都革命”当天,胡适并不在北京,而是正在上海。他到上海主要想避风。此时的胡适,处境已颇有些尴尬。他固然得新文化风气之先,一度领袖群伦,如日中天;但“五四”大潮一来,大时代随即转向,由思想斗争、文化斗争转向主义之争,尤其转向政治斗争,转向群众运动、群众政治,整个社会越来越撕裂,越来越极化。一向温良敦厚的胡适,哪跟得上趟,其个人命运必然逆转。“五四”就这样成了大时代的拐点,也是胡适个人命运的第一个拐点。而有陈独秀、李大钊的变脸,有新青年杂志的变脸。胡适无法认同老朋友的选择,只好分道扬镳,越来越成了争议人物。

此后,他每况愈下。1924年国民党一大开启的国共合作及所谓国民革命,是大时代的又一个拐点,也是他个人由盛而衰的第二个拐点。他既不认同陈独秀、李大钊们鼓吹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因此得罪了共产党;也不赞成孙中山鼓吹的武力统一,倾向联省自治和平统一,于是又得罪了国民党。对国共两党主导的群众运动、群众政治,他也多所批评,尤其不赞成所谓学生运动,主张学生的职责就是读书,反对学生卷入政争。这当然更惹恼了青年学生。这时的胡适,已经差不多成了光杆司令。

撕裂的时代,极化的时代,是所有人必须选边站队的时代。像胡适这样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人物,更必须站队,更不能让他闪开。他却不仅跟国共主导的“新势力”渐行渐远,还居然跟“旧势力”投怀送抱。1925年初参加段祺瑞组织的反动的“善后会议”,几个月后,又接受末代皇帝的召见。他在新旧势力之间的这种依违徘徊,不可能不令“新势力”恼怒。掌握了时代话语权的“新势力”,如何可能对他客气?围攻纷至沓来。上海学生联合会给他写信,痛斥他拥护复辟余孽,摧残全国教育。他去武汉武昌大学讲演,一路被学生追骂。在学生们看来,此时的胡适,“思想的进步也就止于此了,就不能与时代俱进了。因其不能与时代俱进,所以做出一些七颠八倒的事来……。”

最不客气的仍是从前的新青年同仁。陈独秀在致李大钊信中嘲笑胡适“跪着造反”;鲁迅则以向来的刻薄,写了《导师》一文,对胡适毫不留情地各种损,最后大喝三字:“鸟导师”。曾经的青年导师胡适,就这样“百尺竿头掉下来”,成了“鸟导师”,成了“新势力”的公敌。

胡适有自知之明。在阻止北大学生卷入政争失败后,他即“告了长假,在上海养病著书”。同时反复致函北大校方,坚辞北大教职。其实是自甘边缘。但是,名高谤随的胡适,已经身不由己。国共主导的群众运动、群众政治越来越水涨船高,继夏天的“五卅运动”、秋天的北师大风潮之后,终于在这年11月28日达到巅峰,引爆武力夺取政权的所谓“首都革命”。政权虽没能夺到手,次日的一把熊熊烈火,却成功烧掉了晨报馆,并点燃了全国舆论。即便远在上海的胡适,这时也不可能作壁上观,不复有昨日的清静。

争议的焦点是晨报馆该不该烧。陈独秀的回答斩钉截铁:该。为什么该?徐志摩一接手《晨报副刊》,就组织了一场关于苏俄问题的大辩论。在这场大辩论中,陈独秀和他的同志们完全处于下风,他们早憋了一肚子气,晨报馆在他们眼里,早就是反苏反共的桥头堡,早就是敌人。如今世学者已经指出的:

在那个时代,对苏俄的态度,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它表明你是进步还是反动。这个问题在陈独秀自己那里当然不言而喻,但,《晨报》居然还作为问题讨论,讨论下来,结果反俄还占了上风。这种落后反动的报纸为什么不该烧?烧报纸的逻辑乃是陈独秀当年不准《新青年》发表反对白话文的继续。因为此事“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陈独秀语)。《新青年》是自己的,说不发就不发。《晨报》是异己的,必不容的话,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烧。

陈独秀和他的党内同志认为该烧;主张联俄容共的国民党,对《晨报》同样恼火,同样认为该烧,因而领头者即为国民党北京执行部干将朱家骅。此时的晨报馆,跟胡适的处境很像,都把国共代表的“新势力”给得罪光了。区别只在于,晨报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胡适则是一个人,惹不起躲得起。所以事后有朋友庆幸胡适走得早,否则,“首都革命”的那把街头之火恐怕也饶不了他。

《晨报副刊》发起的这场苏俄问题大辩论,本来都是文人之辩,按说不会秀才遇到兵。奈何徐志摩们固然都是秀才,身后没有兵。陈独秀及他所属的国共阵营,身后却有千千万万兵。这千千万万兵拿段祺瑞等武将暂时没奈何,武力推翻北京政府的计划只好推迟;但拿来对付晨报馆及徐志摩们,却是绰绰有余。火烧晨报馆的滚滚烈焰,就这样腾空而起。在陈独秀们看来,这当然是神圣的革命之火,大快人心。晨报馆咎由自取,得其所哉,实在没什么可抱怨的。

“权力使人腐败,革命使人堕落”,是时人冯胜平的一句名言。“革命使人堕落”这点上,早年陈独秀和他的战友们算是典型。亦如今世学者已经指出的:“游行群众是高呼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口号,来到宣武门大街烧掉《晨报》馆的。事实上是,朱家骅们此刻正享有集会结社的自由,也享有出版言论的自由。怪异在于,这班新人物自己在享有自由的同时,却不准别人自由。在那熊熊的大火面前,《晨报》的自由在哪里?”平心而论,此时他们确已丧失了起码的理智,被自己心中的戾气和大时代的洪流彻底裹挟。而他们并不自知,还以为这是追求理想,是高尚,沉醉其中不能自拔。这让胡适忍无可忍。尤其对老朋友陈独秀的堕落,他是再也看不下去。所以他不顾自己处境的尴尬,最终站了出来,对老朋友猛击一掌。这也不只是他对老朋友的态度,也代表了他对那个大时代的态度,代表了他对那个大时代的痛心疾首。换句话说,这实际上是他对那个大时代的宣言书。

这就有了1925年12月初,胡适致陈独秀的一封信,载诸《胡适文集》第7卷。今天重温这封信,其当代性显而易见,值得细细品味。好在这封信篇幅不长,不妨全文照录如下:

独秀兄:

前几天我们谈到北京群众烧毁《晨报》馆的事,我对你表示我的意见,你问我说:“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

五六天以来,这一句话常常来往于我脑中。我们做了十年的朋友,同做过不少的事,而见解主张上常有不同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莫过于这一点了。我忍不住要对你说几句话。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这并不奇怪。这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以为“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

你我不是曾同发表过一个“争自由”的宣言吗?(注:《争自由的宣言》,1920年8月)那天北京的群众不是宣言“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吗?《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里为是为非,绝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因为争自由唯一的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

我也知道你们主张——阶级专制的人已不信仰自由这个字了。我也知道我今天向你讨论自由,也许为你所笑。但我要你知道,这一点在我要算一个根本的信仰。我们两个老朋友,政治主张上尽管不同,事业上尽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为老朋友者,正因为你我脑子背后多少总还同有一点容忍异己的态度。至少我可以说,我的根本信仰是承认别人有尝试的自由。如果连这一点最低限度的相同点都扫除了,我们不但不能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你说是吗?

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在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个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但这几年以来,却很不同了。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实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个人这几年就身受了不少的攻击与污蔑。我这回出京两个多月,一路上饱读你的同党少年丑诋我的言论,真开了不少眼界。我是不会惧怕这种诋骂的,但我实在有点悲观。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残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胡适的惋惜、沉痛、伤感及巨大忧虑,可说溢于言表。这不只是对大时代,尤其是对于陈独秀这班老朋友。他们不仅并肩战斗过,而且他们本来有共识的,最大共识即是胡适信中提到的1920年8月他们共同署名的《争自由的宣言》。1920年8月,正是五四狂飙犹在绕梁的时刻,陈独秀转向所谓马克思主义的前夜,那时他多少还属于原来那个陈独秀,多少还有一点对自由的忠诚。但仅仅一个月之后,他终于抵挡不住苏俄代表的游说以及大时代的诱惑,急剧转向。

陈独秀的这一转向,归根结底,是从英美版的“自由”转到法俄版的“自由”即“阶级专政”,即胡适所说的“阶级专制”,即只允许拥护我的自由,不允许一切反对的自由,乃至一切不同颜色的自由。这当然是以自由之名,走到了自由的反面,跟胡适坚守的自由,水火不容。这才是最大的堕落。更不幸的是,这堕落已然成为时尚,成为时代的主流,尤其成了知识阶级的主流。这时代的主流或者说知识阶级的主流,实际上,从所谓五四运动,已然发端。其后的首都革命,不过发扬光大而已。这其间的悲剧之一,则是知识阶级的堕落。“五四”开始,学生即有“丘九”之谓,而到所谓“首都革命”,“丘九”之风愈演愈烈。应该说,恰恰是知识阶级,成了百年来打砸抢的先锋,成了百年来砸烂一切打倒一切的先锋。一言以蔽之,最应该谦卑和克制、最应该审慎和律己的知识阶级,自己先成了暴民。到了这个时代,的确如胡适所预言的,一切爱自由争自由的人,都再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不妨回头重温胡适致陈独秀的那封信,尤其是重温暴民时代来临前夜即民八年的那个温情脉脉的感人场景——

我记得民国八年你被拘在警察厅的时候,署名营救你的人中有桐城派古文家马通伯与姚叔节。我记得那晚在桃李园请客的时候,我心中感觉一种高兴,我觉得在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个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

写到这里,我不知道当时胡适是否沉痛和伤感到落泪,反正我写到这里时,真的有点情不自禁,两眼潸然。今天回头看,这场景该是何等美好,有着这美好场景的时代,无论有着怎样的问题,跟后来的时代比,显然都是天堂,而且很可能是不可复得的天堂。胡适们没能挡得住这天堂的失去,那是属于早年陈独秀们的时代,人心开始沦陷的时代。没有底线,只有不断探底;没有最坏,只有更坏。不屈从于时代的胡适们,空余一腔忧思,什么都挡不住,什么也改变不了。于是,1925年“首都革命”之后,很快有了又一次街头革命即所谓“三一八惨案”,有了刘和珍等学子的喋血。

接下来是所谓海陆丰农民运动,是所谓湖南农民运动,是武汉时期所谓工人运动,暴民时代这潘多拉盒子一经知识阶级亲手打开,就不可能再关得上。底层为主力的痞子运动的登场,也就不可逆转。胡适所最担忧的“更残忍更残酷的社会”,很快成了现实。最终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底层暴力最终胜出,并在砸烂一切打倒一切之后,把最后的锋芒指向了自己从前的导师或者说盟友知识阶级本身。一定程度讲,这难道不是报应么?不值得百年之后的我们深长思之么?

但是坦白地说,我并没有见到多少这类深长思之。历史的惯性可能依然强大。在这个据说历史最悠久的国度,最缺乏的恰恰是历史感。这可能是此国所有悲剧中,最大的悲剧,最让人无话可说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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