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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8 March 2017

从山东高利贷案,看中国高利贷团伙模式和演化

八大山债人

​山东杀高利贷黑社会追债人案件,基本就是一个基层失控的感觉,高利贷团伙的真正控制人,肯定不是追债人这种不上台面的马仔,高利贷团伙的演变:
1、高利贷最早是扒着银行吃银行。

比如以前银行分支行行长故意拖延贷款放款时间,让借款人从分行行长这里借“过桥贷款”,高利盘剥。

这个模式能一直在03年后,一直吃到现在,期间随着经济增长规模扩大,有随着钢贸行业完蛋、实体经济完蛋而缩小,但只要银行存在的一天,就能够接着吃的,一直吃到被抓。
2、真*高利贷团伙的资金来源,必须有来源于当地zf官员。

因为有zf官员参与的高利贷,才能够保证催收,黑社会催收只是台面上的玩意,各种小企业主惹不起的官员和部门,才是高利贷团伙催收时,最先使用的工具,而且是最有效的工具。

当然也有无数高利贷团伙,没有发展到让官员入伙,这些都是小打小闹,这些才是公知和谢平教授嘴里的“民间借贷”,但都不入流,都是瞎扯和瞎搞,都是人情之间的帮助而已。真的民间借贷,没有官员撑腰,根本做不大,做不长。

所以,怎么判断有没有zf官员入伙的高利贷呢:(1)高利贷团伙盘踞时间比较长,可能长达5-10年,没有地头蛇加持的足够的追债能力,早被人骗贷骗光了;(2)屡次在当地有丑闻,但依旧能够持续壮大发展,规模越来越大,这点很难判断,除了团伙内部主要控制人外,没人说得清楚规模多少,只能间接判断,比如是不是涉及的产业越来越多啦,等等。
3、互联网艹金融+高利贷的新阶段。

互联网艹,这是高利贷等黄赌毒三俗行业的迅猛发展机会,没有抓住互联网艹的高利贷,是不思进取的高利贷。

而搭上互联网艹春风的高利贷团伙,主要运营方式就是《让子弹飞》里面的“大户钱财尽退,留下p民缴纳的”,简单点说,自己出10万注册个互联网艹金融公司,zf官员给90万,承诺高收益从p民那弄来900万,1:9的杠杆,注意,这个杠杆是旱涝保收,不是你们配资炒股的,股票跌了次级就被清盘,还要补仓,这种弱智玩法不合适“互联网艹金融+高利贷”。

互联网艹金融+高利贷,基本玩法,1:9的杠杆,给那些p民10%的收益,放出去40%的利率(这简直不是高利贷,高利贷都是100%啊,山东高利贷案件中,利息是月息10%,利滚利,1年下来的利息是213.84%)。。。然后官员那个100的收益率是1000万*140%=1400万,去掉给p民的990万,还剩下410万,全归官员了,收益率310%,正好过了马克思先生说的3倍利润啥伤天害理的事都做了。

好了,说了挣钱的时候,不挣钱怎么办,亏了怎么办呢?

小田段子说,这个高利贷追债人,居然追回了2倍本金了,还接着追到被人杀,简直是行业耻辱,其实也不算耻辱了,因为可能1000万或者1亿放出去了,亏了90%了,亏到了官员资金的本钱了,追债人必须保证官员本金的安全啊,至少在放弃追债和亏官员本金之间,追债人选哪个??难不成还选不追钱了??!!然后,追回来的每一分钱,可能都会优先落入到官员的口袋中。

比如,接着上面的例子,1000万放出去,亏了900万,追来100万,怎么办?先还给p民?还是先把官员本金的100万先还了??你们自己选吧。
小结

(说起高利贷这个,想到最近搞的官员财产登记制度,看你有多少套房多少股票,呵呵,没人想到要看官员在外头的多少高利贷吧??)。

山东高利贷案,这是一个悲剧,从金融角度看,基层金融已经烂到了骨子里(你在客厅见到一只蟑螂,厨房里肯定到处是蟑螂了)。

从法律上看,我虽然支持血亲复仇,但做了事就要担责任,大家之所以如此激动,是因为这个案例里面,“坏人”干了伤尽天良的事,暴力机构和法律缺位啥事不干(比如那两个被捅后还活着的人,他们追债放高利贷,法律能对他们做什么么?啥也做不了,法律意义上,他们不是坏人,所以前面加了双引号),而奋起反抗的人,因为激情犯罪,法律知识淡薄,准备不够充分,造成了犯罪现实太明显,则被法律绳之以法。因为犯罪事实太明显了被抓了,荒谬么??是挺荒谬的。法律从来不保证正义,只是保证社会的稳定运行罢了,既然定了游戏规则,就要遵守和继续玩下去,至少现在还没到掀桌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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