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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6 March 2017

顿珠多杰:西藏人权令人堪忧

——《2016年度西藏人权报告》发布
来源:
中国人权双周刊

位于印度北部喜马偕尔邦(Himachal Pradesh)的山城达兰萨拉(Dharamsala)的非官方人权组织“西藏人权与民主发展中心”于今年2月23号发布了《2016年度西藏人权报告》(以下称《报告》),指出中国当局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西藏境内实行更加严厉残酷的高压政策,使得西藏的人权状况继续恶化,使整个西藏成了巨大的监狱。

《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共以“危害国家安全”、“煽动分裂国家”、“恐怖主义”、“泄露国家机密”、“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等等罪名,打压藏族各界人士,包括高僧、学者、教师、艺人、环保者等等,并残酷镇压和平抗议的群众。中国当局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名义,在藏区派驻大量的武装军警,实行各种种族歧视性的措施,限制藏人的基本人权与自由,甚至驱逐僧尼,拆毁寺庙;并以“经济建设”为名,大肆进行掠夺性的开采,严重破坏了西藏高原的生态环境;还豪夺草原土地,逼迫农牧民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

《报告》指出,去年11月,中共决定在藏区继续实行第六年的“基层村庄监控计划”,其以“改善藏人社区的生活条件”的名义,派驻基层工作队,计划选派2.2万名中共干部进驻西藏5467个行政村、居委会、寺庙等。该计划的实际目的是对藏人实施全方位、近距离地监视和管控;工作队的主要任务就是,监视每家每户的藏人,及其一言一行。中共当局强制性地进行“爱国主义”政治教育,诱逼藏人参加各种以反对达赖喇嘛为主题的政治运动,鼓动藏人之间相互检举揭发所谓的分裂国家的言行,使藏人间互相猜疑,人人自危;特别是,严加防范藏人的抗议运动及自焚事件。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里,除“西藏自治区”之外,中共还将以上的政治运动,扩展到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份的藏族地区。他们强迫撤下寺庙和藏民家的达赖喇嘛画像,推行前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任职期间提出的六项“维稳”政策;网格化管理、便民警务站、在宗教机构安置干部、派驻村工作队、生物特征国民身分证、双联户。所谓的“双联户”就是驻村工作队干部对当地藏人、寺庙僧尼实行承包,以交朋友、认亲等形式对藏人进行思想摸底。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里,中共加强了对高僧“转世”的控制,及对他们的洗脑,试图把他们改造成“热爱共产党的喇嘛”。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规定:“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活佛转世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所在地佛教协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其中,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还规定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明令哪些僧侣不得转世,此条款严重干涉藏传佛教的传统仪轨。2016年,中国当局还给转世喇嘛登记造册,颁发“活佛证”,建立网上“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中央统战部、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中央社会主义研究所”,还举办了“西藏新转世活佛培训班”、“转世高僧学习班”,组织参观红色革命遗址,批判达赖喇嘛等等,以各种名目的政治活动对参加者进行洗脑。

而对于那些深受藏人爱戴而不听中共摆布的高僧,中共却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加以迫害。其中,理塘寺主持喇嘛单增德乐仁波切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是由达赖喇嘛认定为当地高僧格西-阿登平措的转世。是一位德高望重,深受当地僧俗群众爱戴的高僧。中共在成都发生的一起爆炸案后,以相关的罪名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为无期徒刑。入狱13年后,于2015他在成都城东监狱过世。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当局火化了其遗体。当局还下令,严禁当地百姓为他做祈祷法事,各寺庙不许挂他的法像,不准建灵塔等。

《报告》指出,过去的一年里,中共当局肆无忌惮地对西藏康区,色达县洛若乡(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洲色达县)的“色达喇荣寺五明佛学院”进行破坏。这所寺院有来自西藏本土及世界各地的常住僧尼、在家居士共2万余学员,当局强制驱逐了1万5千名学员,并拆毁他们的僧舍。此事件导致仁增卓玛、次仁卓玛和桑嘎三个年轻尼姑自杀。她们都在遗书中声明是由于不堪忍受对佛学院的残酷破坏而自杀。

在西藏安多地区,当局对42座寺庙颁发《寺庙“以案说法”读本》,强迫僧人学习。该“读本”列有五项罪行:“在公共场所悬挂分裂旗帜,散发具有分裂内容的传单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在公共场所高举达赖喇嘛画像并高呼分裂口号应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公共场所引火自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煽动、教唆、引诱他人自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通过微信为境外非法提供涉密、煽动分裂国家图片、视频资料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数罪并罚”。对自焚抗议者的家属亲朋,当局以杀人犯论处,并对其所属村庄、部落进行经济上的处罚等。但是在这么严酷的监控和打压下,仍然有4名藏人上街自焚抗议,使西藏境内上街自焚抗议的藏人人数已经达到了146个。

对于上街示威游行者,当局更是严厉镇压。如2016年11月,在阿坝地区仅仅因为庆祝达赖喇嘛生日就抓了9个藏人,地区法院判了其中4个僧人:50岁的珠扎14年徒刑;44岁的洛桑克珠判了13年;29岁的洛桑格沛判了12年;41岁的罗追判了8年。5个俗人也被判刑,其中35岁的阿佳佳判了5年;33岁的卓次崔赤格沛判了6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共有36名和平示威的僧俗藏人被捕。时至今日,外界所知的关在监狱中的西藏政治犯人数超过4000人,失踪者不计其数。

《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共严格控制藏人外出朝圣、旅行。西藏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护照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限制发护照给藏人。藏人的护照上加有身份识别电子芯片。12月1日,西藏安多地区玛曲县(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以国家安全局和甘肃公安局名义联合下达了一道“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的所有寺庙的僧侣今年12月份不许外出”的《通知》,并收回所有这一地区各寺庙僧侣的护照(因为西藏东部安多和康区的很多地方后被划归到四川、甘肃、青海和云南等省,不在西藏自治区管辖内。所以前些年,这些地区的有些藏人拿到了护照)。安多地区阿坝县(今四川阿坝县),当局不久前下令不许阿坝地区藏人在2017年2月前出国。一个多月前已经出国到尼泊尔等地的西藏朝圣者被强令在2016年12月20日前返回,并威胁如有违反将受到重罚。为了防止藏人到印度朝拜达赖喇嘛,听他讲经,还给邻国尼泊尔施加压力,阻止藏人去印度。如,2016年11月16日,39名持中国护照的西藏朝圣者从尼泊尔到印度准备参加达赖喇嘛主持的“时轮金刚灌顶大法会”时,在印尼边境被尼伯尔警察扣留并交给中方。

就是在西藏境内藏人的旅行也受到非常多的限制。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必须持有诸多许可证件,如一个外地藏人进入拉萨市,要有七八种许可证件,并且还要有拉萨市内一公务员担保。藏人在中国内地无法住进旅店,很多宾馆旅社公开贴出禁止西藏人和新疆维吾尔人进住的通告。可中国人在西藏境内通行无阻,中共当局在西藏公开实行对藏人的歧视政策。

《报告》指出,中共在西藏,完全不顾高原脆弱的自然生态,任意改道江河渠道,到处截流修电站,进行掠夺性的开挖矿产,砍伐森林,捕杀野生动物等等,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危害当地藏人的身心健康。

西藏境内的几条大的江河中,光中国境内的长江的源头“治曲”江上就准备修建12座水电站。由于在西藏境内的江河上截流修水库建电站等给下流的印度、缅甸等造成严重的影响。

《报告》列举出诸多藏人的抗议事件,因为被藏人视为的圣山被挖掘。其中,西藏康区桑曲地区阿木乡(今甘南藏族自治区),当地的圣山“阿木区共哄山”被挖掘,引起当地藏人的极大的愤慨,八个部落的群众上街抗议,遭到残酷的武力镇压。当时,贡觉次仁和次仁顿珠两人以自焚来抗议。

《报告》还指出,中共对外严格封锁西藏的信息,随意监控藏人的电脑手机信息,一旦发现群众示威游行、自焚抗议、展示达赖喇嘛的画像等,就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加以重判。当局还不择手段地监视监听藏人日常生活,阻止外国记者、人权观察人员和政府官员进人西藏。流亡海外的藏人更是无法回家探亲。目前,甚至外国游客也无法进入西藏。西藏人权实在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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