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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5 November 2016

RFI - 基本法23条拟借宣誓风波两议员之尸“分拆”还魂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甄树基

挑动香港人神经的基本法23条立法,13年前因遇上50万人上街反对而拉倒,但迹象显示,北京拟借最近立法会议员的宣誓风波,有意敦促香港重新为这个类似国家颠覆法立法,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4日更建议政府可以透过分阶段修订现时部分本地法例,即将23条内容“斩件(分拆)”,从而达至立法的效果。

回归后成为香港第一届律政司长的梁爱诗,在香港电台一个节目上说,基本法1997年7月1日生效起,香港已有这责任落实23条,至于何时落实则由政府决定,但“这是应该要做的”。

梁爱诗承认,2003年董建华政府当时推动23条的做法,并不理想及太心急,指一下子推出多条复杂的条例,市民未能掌握立法内容。但她称23条现时在香港并非全无规定,认为若再推动23条立法,可使用现有香港法律逐步满足23条要求。

问到是否代表毋须另立法律,她只说“原有制度里面,任何国家都有法律去保障国家安全”。她又指香港现时有些法例“有些落后”,尤其是基本权利及自由方面,形容社会不断变化,“20年前可以被接受得的事情,今日可能不再是这样的情形”。

梁爱诗举例指现时刑事罪行条例,便可以处理叛国、颠覆、分裂国家和煽动暴乱等行为。她又指官方机密条例可以处理泄露国家机密;至于社团条例亦能处理本地团体与外国团体的政治联系。

董建华政府13年前不顾舆情反对,要求立法会强行为23条立法,并且交由时任保安局长的叶刘淑仪作为台前的大旗手,但却引来社会极端不满,认为立法之后,包括言论等个人自由将受到剥削,一如活在社会主义下的大陆,于是在七一回归日当天,举行示威游行,保守估计有50万人上街,事后港府收回立法建议,之后的两名特首曾荫权和现任的梁振英在内,都对23条何时立法不置可否。

不过在青年新政两名当选候任立法会议员掀起宣誓风波之后,人大常委越俎代庖第5次释法,指宣誓仪式必须庄重,且不能危害国家领土完整,负责传递人大意旨到香港的人大常委副秘书长李飞,更说明提出自决就等于是港独。梁振英之后被问到是否会因此而为基本法23条立法,梁说:“23条立法一直都是香港的责任,指最近香港出现港独和分裂国家的主张,相信会令中央政府认为23条立法不止是一个未完成的宪制责任,而是有了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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