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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3 August 2016

丁一夫:没有真相就没有公平正义

周永康在四川任内故意制造所谓的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栽赃陷害丹增德勒仁波切和洛让邓珠。如今,周永康在秦城,四川是重灾区。总有一天此案会重新被置于光天化日之下,真相显现的那天,才是正义得到伸张的一天。

 七月二十四日,西藏理塘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外甥女尼瑪拉姆在印度達蘭薩拉舉行記者會,呼籲國際社會徹查丹增德勒仁波切在獄中離奇死亡一案。這是十幾年前的一個舊案,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被判死緩,後減刑為無期徒刑。在獄中關押十三年後,於二○一五年突然在獄中圓寂。這個案件留下了很多疑點,這些疑點一天不消除,此案就一天沒真相,對藏民族來說,中共的統治就沒有公平正義。


 可疑的爆炸案

 二○○二年四月三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廣場發生了一起爆炸案,導致一人死亡。據說當時有一個大學生看到爆炸前一個藏人往相反方向走,幾分鐘後公安逮捕了一個藏人洛讓鄧珠,他是理塘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助理。四月七日,公安逮捕了丹增德勒仁波切,稱洛讓鄧珠被捕後交代,是丹增德勒仁波切指使他製造爆炸案。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三天後,十二月二日丹增德勒仁波切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他的助理洛讓鄧珠同案被判死刑,一個月後被處死。由於唯一能證明丹增德勒仁波切涉案的證人洛讓鄧珠已經死亡,中國法院就把此案辦成了一件無法重審推翻的案子。

 然而,這起爆炸案從一開始就疑點重重,最大的疑點就是從公安到法院遮遮掩掩的辦案程序。北京著名律師張思之等原定作為丹增德勒仁波切的辯護代理人,但是,當四川省高法得知被告家屬聘請了張思之之後,竟以丹增德勒仁波切已經聘請其他律師為由,阻止張思之介入此案辯護,同時禁止任何人包括家屬會見仁波切本人。

 此案所謂庭審的過程是秘密進行的。據透露,庭審時洛讓鄧珠和丹增德勒仁波切都已經被打得直不起身來。洛讓鄧珠一開庭就大喊:「我沒有說過,我從來沒有做過這件事,仁波切從來沒有派我做過這事。」然後他大喊「仁波切萬歲」的口號。

 整個辦案和庭審過程,即使按照中國特色的法院和法律標準,也是經不起檢驗,無法自圓其說的。但是四川省高院和省政府不顧國際國內的呼籲,迅速結束了這個案件。從第一天開始,民間輿論就懷疑這是一起冤案。瞭解一些內情的人認為,這完全可能是一起故意製造出來栽贓於仁波切的假案,那是「維穩沙皇」周永康擔任四川省委書記的最後日子。丹增德勒仁波切被判一周後,周永康從四川調任公安部長。

 無由之案的緣由

 縱火、爆炸、殺人等暴力傷害案件,作案者必定有作案的動機,動機是破案和庭審過程中釐清證據鏈的重要一環。四川公安和法院卻拿不出有關丹增德勒仁波切涉案的動機。在成都天府廣場這樣的公共場所製造爆炸案,作案者的動機只有三種可能,一種是針對特定對象的謀殺或破壞;第二種是無針對特定對象,只是為了製造恐怖氣氛,宣揚某種政治訴求,例如世界新聞中報道的恐怖主義活動;第三種是個人在極端情況和極端情緒之下針對普通人的反社會的自殺性暴力,例如驅車故意衝撞人群。

 這三種動機,都不可能套到丹增德勒仁波切頭上。第一種,天府廣場爆炸案沒有發現任何現場受害者或在附近者與仁波切存在任何關係。第二種,政治恐怖主義活動無一例外都會有人出來承認,因為製造這種活動的目的是讓外界注意他們的政治訴求,亮出政治訴求是他們真正的願望。丹增德勒仁波切沒有任何理由需要在成都製造爆炸案而表達訴求。他在被捕後及被囚禁十三年裡一直在試圖上訴,要求重審。第三種,丹增德勒仁波切是藏人中威望極高、受人愛戴的高僧。他多年在農牧民中講經弘法,教育大眾戒酒戒煙,禁賭博,不殺生。他是一個慈善家,辦老人院贍養孤寡,修路架橋,辦學校,收養孤兒和殘疾貧困兒童。佛教倡導利他和慈悲心,丹增德勒仁波切在當地藏人心目中就是一個身體力行的慈悲象徵。當地藏民認為,他心理平衡,不可能有極端情緒。

 四川省及當地地方政府和丹增德勒仁波切的關係並不和睦,仁波切是雅江縣政協委員,是中共的統戰對象,可是他的很多做法卻和政府有磨擦。他要求保護當地環境,禁止砍伐森林,觸及了當地一些當政者的利益。特別是中國政府在藏人中推行的所謂「愛國主義運動」,要求藏人批判詆毀達賴喇嘛,遭到了仁波切的抵制。仁波切的房間裡,恭敬地供奉著達賴喇嘛的法相。

 這才是周永康主政的四川省要製造這樣一起案子,置丹增德勒仁波切於死的真正原因。

 不公開就沒有真相

 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外甥女尼瑪拉姆在到達達蘭薩拉後呼籲徹查此案,這一要求是完全正當,絕對必要的。這個案件是周永康主政下的一起黑箱作業。任何黑箱作業都是不可信任的,因為不公開就沒有真相,沒有真相就沒有公平,沒有正義。

 司法是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司法系統失去正義,這個社會早晚會變成人間地獄。為了讓國家的司法制度能夠成為公平正義的屏障,避免司法被少數權勢操控,腐敗墮落成惡勢力的幫兇,開明法治國家都對司法制度設立種種平衡機制,在權力結構和程序上予以制約防範。其中之一是對力量強大、資源豐富的政府公權力提出更高的證據要求。

 開明法治國家的司法,都適用無罪推定的原則,任何人在經法庭按照預定的正當程序審判定罪之前,都是無罪的。政府需要拿出經得起檢驗和質疑的證據來證明。四川法院給丹增德勒仁波切定罪的證據是他的助手洛讓鄧珠被捕後的「交代」,而洛讓鄧珠自被捕後就在公安手裡,沒有得到有效的司法協助和辯護,在法庭上當庭推翻了所謂「交代」。這樣的證據,沒有經過被告辯護律師的檢查質疑,是根本不能採信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和洛讓鄧珠被捕後的經歷,至今沒有人知曉,匆忙將洛讓鄧珠處死,更是可疑之極。

 成都天府廣場爆炸案到底是怎麼回事,事實上並沒有真相。如今此案兩個被告都已離開這個世界,真相仍然在迷霧中。在黑箱操作之下,什麼都可能發生,沒有真相就沒有公平正義。藏人不會忘記他們的仁波切,仁波切還會轉世。如今,周永康在秦城,四川是重災區。總有一天,也許用不了多少年,丹增德勒仁波切和洛讓鄧珠一案就會重新被置於光天化日之下,真相顯現的那天,才是正義得到伸張的一天。


——《动向》月刊2016年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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