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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18 July 2016

胡少江:南海纷争中的中国

本周二,位于海牙的国际仲裁法庭对菲律宾和中国关于南海的纠纷进行了裁决,世界主流媒体几乎一边倒地描述这次裁决的结果是"中国完败"。中国长期声言的在南海水域的"九段线"的历史权利被裁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这对中国与周边国家在南海领域的领土纠纷将产生长远的不利影响。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国际仲裁法庭的裁决对身为签字国的中国具有法定的约束力。虽然这种"约束力"由于缺乏"执行力"将成为一纸空谈,但是它对与周边国家关系方面增添的复杂性和在道义上对中国的损害不可低估。

本篇评论无意对中国在南海具有争议的海域是否具有国家主权进行讨论,国家主权的认定需要法律专业判断和正当的法律程序;而主权的有效行使更需要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实力作为依靠。不是几个书生的评论和完全没有专业知识的大众的喧嚣就能够决定的。围绕南海的争议涉及的因素很多,它包括对丰富的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权利的期待;对国际航行自由和海洋战略格局的考量;也涉及世界大国在这一地区的角逐;以及相关国家对国内民粹主义情绪的利用或者恐惧等等。

观察中国政府在南海争端、尤其是对国际仲裁的应对,发现它的表现糟糕的难以想像。面对仲裁事件,中国政府展现的形像是:不懂法、不守法。中国是《国际海洋法》的签字国,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常设法院的仲裁、在仲裁中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表明自己不准备履行《国际海洋法》缔约国的义务,并且主动放弃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权利。这种做法表明,中国政府将在国内无法无天的恶习带到国际舞台,完全没有依据法律来维护和争取自己权益的思维。

当法庭依法决定它是否对争议事项具有仲裁权的时候,中国政府就应当积极参与,在程序上争取对自己最为有力的结果。但是它却从一开始就放弃了在这方面的努力。当法庭进入实质审理的过程,中国政府不仅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而是不断地声明自己将不会遵守任何仲裁结果。不仅如此,它为自己藐视国际法进行辩解的理由也十分小儿科:不断重复别的大国有不执行法庭仲裁的先例,似乎只要存在其他不守法的国家,中国政府就有理由不守法。这与中国政府一贯自我标榜的反对霸权的立场背道而驰。

中国在仲裁事件中所采取的外交手段也非常拙劣。当法庭仲裁结果公布之后,中国罔顾《国际海洋法》授予海牙仲裁法院仲裁权的基本事实,也不去努力提供像样的法律文件来维护中国的立场,而是在一些无聊的小事上纠缠不休。例如,中国外交部花很大气力去强调国际仲裁法庭不是联合国的国家法庭;甚至暗示该法庭的法官的经费由当事国提供,等等。其实,这些与法庭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全无关联。中国的外交应对,给人的感觉就像小儿吵架,不讲道理,东扯西拉,叫人摸不著头脑,全无大国风范。

从根本上看,中国的国际关系如今搞得这般被动是政策错误所致。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其领导人骄傲自大,对国际力量的对比缺乏客观理智的分析;由于长期片面宣传所滋养的民粹主义情绪日益发酵,而领导人则企图通过对外强硬的方式来动员民粹以服务于国内政治目的;从意识形态的需要出发,在国际上以苏联为盟友、以美国为敌人。所有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中国政府的冒险机会主义情绪左右了其国际政策,加剧了中国的国际困境。此次南海纠纷的国际仲裁应当看作是对中国国际政策偏差的一个代价昂贵的警示。



from 新世纪 NewCenturyNet 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16/07/blog-post_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