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共权力自信一个重要看点,就是上央视,前不久有涉雷洋案警察上央视,现在令计划被审也上央视。前者上央视大反转,雷洋死了,没有嫖娼,抓雷洋的警察滥用权力出事。后者令计划被审判,被判无期徒刑。
令计划被审上央视,央视何来这么大的权力代替法院审判,代替法院让人们在电视里游街?
人们不禁要问,上央视的自信在哪里?如果有自信,还需要上央视?上央视了一定就有自信?如果上央视有自信,那说好的法治呢?难道正是没有法治的自信才上央视?央视又哪里来这么大的权力代替法院审判,代替法院让人们在电视里游街?
玩剑者必死于刀下,央视审判必审判央视。
人们有理由相信,央视被告上法庭并被审判的日子不会太远。只要按着法治的路线走。
如果按着人治的路线走,央视就得靠审判别人混日子,说不定还混得个满堂彩。可是央视也应该知道,那也是宣传法治的阵地呢。如果一手宣传法治,一手破坏法治,那央视两张皮也就失去公信力、失了人心了。
也可能早就失去人心了。有例为证,一些人不把央视叫央视,而把央视叫大裤衩,其中的意味倒也是深长得很。
有人说,央视也只是个工具,也受权力支配,至多是个家奴或家丁。这样说,也是有道理的。问题在于,央视本身也是权力部门。有权力的人就会滥用权力,央视审判,很显然就是滥用权力。
现在谁都知道党媒姓党,央视作为党媒,自然也姓党。姓党也要做到依法治国、人民民主、党的领导三者统一。三者的统一,离不开人民民主,也离不开法治,否则何来三者统一。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治国,是限制权力,规范权力,而不是滥用权力。在这方面,央视应该做的或者进行宣传的是限制权力和规范权力问题,而不是为权力滥用找出说理由甚至为权力滥用进行无耻的辩护。
具体到令计划案来说,令计划上央视,符合法定程序吗?对此,陈有西提出了八个问题,他说,令案模式:第一,共同受贿,分案审理,夫妻关系人受贿同案不同审。第二,录像作证,证人不到庭,不让当庭对质。第三,一罪保密,附带全案都不公开审理。第四,电视认罪,综合报道,一槌定音,内容和审判过程保密,公开宣判,听众接受。第五,指控全部正确,被告全部接受,并电视悔罪感谢。认罪减轻,财产追光, 7780 万无期,保命。第六,不上诉,一审终审,判决生效。陈有西最后评价道,「恕我直言:中国《刑事诉讼法》不是这样规定的。」
这些年来,法治的思想和理念一直在讲,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到依宪执政,从依宪执政到让每一案件都让公民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精神在哪?法治必须被信仰也成为官民的基本共识。
难道这些年的宣传都只是宣传,宣传的意义不能转换面法治的意义?
最可悲的是那些被审判的官员和大老虎,当他们面临审判的时候,当他们被判刑的时候,他们没有请律师,他们不上诉,他们只服从判决。他们在台上不相信法治,不实践法治,不推崇法治,他们对法治没有信仰,他们只相信权力,信仰权力。当他们下台的时候,竟然还相信权力,还相信皇帝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那一套人治家法。
试想一下,如果他们相信法治,他们还会吓得一夜白了头人不人鬼不鬼的可悲下场?
人人都有免于恐惧的权利,这不但包括普通民众,而且还包括台上的官员。免于恐惧的权利需要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也需要公民的争取与抗争。权利不是天赋的,就是争取的。在中国没有天赋人权的概念,但争取权利则是每一个人能保平安免于恐惧的重要内容。官员无视免于恐惧的权利,在台上时为所欲为。也可能他们在为所欲为的时候享受到了权力的快感,忘记了权力滥用在给别人带来恐惧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恐惧。
(作者是辽宁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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