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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31 March 2016

军队、武警停止有偿服务为哪般?

何清涟

3月27日,有两条消息虽然不起眼,但放在一起读,会发现中国维稳体制将发生重大改变。这两条消息分别是:《上报中央军委:军队和武警用3年全面停止一切有偿服务》,《楼继伟所说"大事"落地在即 央地财政关系改革》。

军队、武警为地方政府提供"有偿服务"究竟指什么,它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有何关涉?

两条消息的重要性在哪里?

关于军队与武警停止有偿服务的消息开篇就说:"中央军委近日印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正式启动"。最末一段称:"《通知》强调,全面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偿服务活动,是一项事关军队建设发展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必须强化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号令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闻令而动,大事大抓,确保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落到实处"。

有偿服务指的是:地方维稳,需要武警出动,而武警出动是需要地方政府支付费用的。2011年,广东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在处理乌坎村事件时,透露出一重要信息:请大批武警、公安维稳,花费不少,"我们邱市长(邱晋雄)的钱包一天一天瘪下来"。地方政府支付的费用不以"劳务费"名义列项,而是伙食补助、交通补助等。一般每名武警补贴,按不同地区,每天一百至三百元人民币不等。过去,武警的指挥系统多头化,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维稳号令。军改与财政关系改革后,武警出动帮助地方政府维稳,听命于中央军委,但必须停止有偿服务"分步骤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一切有偿服务活动。对于承担国家赋予的社会保障任务,纳入军民融合发展体系"。这个过渡期是三年,三年之后,将完全理顺关系。

香港《南华早报》在两会期间登过一条至关重要的新闻,可惜被淹没在当时一大堆真假政治八卦里面了。这条消息的标题是:《武警政委提议修"武警法" 分析:问题源自领导指挥体系》,文章引大陆专家分析,提到周永康指挥的"319政变"传闻,"这种指挥系统过去带来很多问题,尤其当政权领导和军队机关领导发生冲突时,有可能引发危机。" 武警部队政委、全国人大代表孙思敬提案修改《武警法》。建议内容包括,写入军委主席负责制、为武警部队不断拓展的任务范围提供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等。提案称,有关修订建议是为了保证武警部队"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牢牢掌握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权"。

《央地财政关系改革》这条消息要点较多,报道称其重要性不下于当年朱镕基分税制改革。本文只提一条有关内容,即"首先,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其中"国家安全"一项,按照《新国家安全法》规定,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海域与太空,所谓"政治安全"的主题就是维稳。

维稳原来是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但事权在地方政府,现在武警调动得由中央军委直接掌控,国家安全变成中央事权。这样一来,很难再发生当年重庆王立军出逃领馆,市长黄奇帆带领武警包围美国驻成都领事馆这种地方诸侯"擅自出兵"之事了。

新旧维稳体制,有何大的变化?

《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指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包括三类:中央事权、地方事权,以及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事权。对于事权划分,上述"指导意见"的大方向是,地方的一些事权要上收中央,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权特别是跨地域的事权,中央要承担责任。这两项改革付诸实施后,地方政府的维稳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第一,地方政府在维稳方面再无调兵权。

过去,地方政府在难稳中承担双重角色:社会动乱的制造者与维稳的救火者。说地方政府是社会动乱的制造者,是因为群体性事件中的主要类别,比如反污染、反征地拆迁等都与地方政府行为有关;地方政府既是征地拆迁活动中的利益相关者(政府对土地先征后卖,吞掉增值部分),也是地方污染企业的幕后保护者。但地方政府拥有当地行政权、司法权,随时可以使用暴力机器镇压人民。大量事例可证,利益受损者试图通过法律诉讼讨公道,或者是当地法院不给立案,或者是花费无穷精力财力后败诉。如果民众被迫发动反抗,其结果几乎都是以地方当局出动警察镇压,规模大时,还必须动用武警暴力镇压,并栽上各种罪名将领头者逮捕入狱判刑为终结。

新规一出,地方政府再无直接调用武警的权力,只能动用警察。但规模一大,最后还得请武警出面,地方维稳就有了第三方介入,隐瞒真相不易。这也算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约束。对武警军官来说,也减少了腐败之途。

第二,削弱了地方政府的维稳食物链。

2012年以前,中国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偶然会公布公共安全开支("维稳费用"为其中一部分)。由于公共安全支出连续三年直追军费,实在有骇物议,从2013年开始,只有个中央政府的大数据,再无地方政府的详细数据及分项开支之类公诸于世。据中国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在'维稳'经费开支中,中央与地方之间大概维持三七开的比例,中央OK承担30%,而地方承担70%。地方政府在"维稳"开支中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别,越是发达地区,经费投入越多;越是贫困的地区,维稳经费投入越少。但新疆、西藏的"维稳"可能会不同于其他省市,事权、财权划分会另有专门方案。

据不少"维稳对象"写文章披露,有些地方基层组织有意制造维稳对象,养成一条条吞吃维稳经费的食物链条。在维稳经费中,地方上报的数额中存在大量人头费(安插基层官员的亲属)与虚报冒领现象,如果中央政府今后不再给付这30%,这条食物链就会变细。

以上变化,要害其实在于第一条,武警部队出动调配权将由中央军委也就是军委主席直接掌握。所谓" 国家安全"在中国,目前已经无所不包,哪些领域由中央政府负责,哪些领域的国安监管权力属地化,这一事权划分伴随着财权划分,至少得等到财政改革方案有了详细的实施细则之后才能够完全弄清楚。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6年3月28日,http://ift.tt/1MxcZ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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