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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9 February 2016

黎蝸藤:解決香港“暴力”不能單靠嚴刑

旺角騷亂震驚港人,沒有想到以前在電視上才能看到的韓國學生騷亂的畫面居然也在我們身邊出現。政府、建制派、親中團體和泛民政黨也同聲譴責暴力,聲稱“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接受暴力”。

在香港的環境下,譴責暴力似乎是天然具備政治正確性的。但要說暴力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接受,這首先有違歷史。孫國父發起辛亥革命通過暴力推翻滿清王朝,毛主席帶領中國共產黨通過三年大戰推翻“國民黨反動派”,五四愛國運動中也有火燒趙家樓的暴力行為。如果說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接受暴力,那麼如何評價這些對我們有深遠影響的“正義”的暴力行為?可見,站住辯證唯物主義的角度,暴力是否能被接受,存在一定的應用範圍。在一些條件下可以被接受,一些條件下不能被接受,不能一概而論。當然,旺角騷亂的社會環境無法和以上三次事件相提並論,但也要注意到旺角騷亂中所涉及的暴力,也遠不能和以上事件相比。

法治無疑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但不是香港唯一的核心價值。其他香港傳統價值觀,比如人權、社會正義與公平,並不一定在法治之下。在前幾十年的香港,它們大體上是一致的,但它們並不理所當然地永遠一致。毛主席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矛盾是普遍性的,所以不能指望以上的價值觀會永遠一致。當它們不一致的時候,有的人會以法治為先,希望保持一個(表面上)穩定的社會;有的人會以其他價值觀為先,認為法治已經變成“法家”,警察已經變成了“階級壓迫的工具”。那麼何者更為重要,恐怕就不是一個能夠輕易取得共識的問題了。

我和絕大部分人一樣不讚同“本土民主前綫”的“港獨”和排外的主張,但他們的主張是否有其他合理的成分呢?就需要認真研究。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把分歧繼續統一為共識,在“矛盾對立”中找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通過“否定之否定”,再次讓這些價值重新大體融洽,正是香港社會和政府的責任。

毛主席說“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站住認識論的角度,旺角騷亂不能沒有詳細調研就迅速下結論。“離開實際調查就要產生唯心的階級估量和唯心的工作指導,那麽它的結果,不是機會主義,便是盲動主義。” 我想這就是為何有學者聯名提出香港政府必須設立專門的委員會進行調查的原因。但可惜以梁振英爲首的香港政府毫不猶豫地就否決了這一項有意義的提議。

香港政府似乎認為嚴刑峻法就可以遏制這種暴力。這種想法一廂情願。毛主席說“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旺角騷亂不是“一小撮”犯罪分子搞搞震,它本身有明顯的社會因素以及可以重建的進程:港右翼本土主義形成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又同時糅合了世界性的新一輪左翼運動思潮。這些被起訴暴動罪的年輕人,不是黑社會的小混混,更不是一時貪得意的年輕人。他們未必有合適和清晰的政治訴求,但不可否認,他們是帶有政治情緒的市民。而這種情緒,還是受到相當程度的支持,否則,難以解釋為何八大學生會都站在“暴徒”的一方。因此,這次騷亂不是一時一地的偶發性事件,而是有深刻社會根源的不滿情緒的爆發,它不能被視為僅僅是一種“普通的犯罪”而被漠視。

這種情緒如果沒法得到釋放和引導,而是繼續加以壓制,只會令仇恨越來越深,醞釀更大的悲劇。不是現在的勇武行動,就會是更爲激烈的形式。政府當然可以鎮壓,但單純的鎮壓解決不了政治問題。它可以解決一次兩次,阻止不了第三第四次。它可以關押一批人,但阻止不了更多人參與。這次是騷亂,下次可能是暴動。比如,前著名導演高志森在微博中預言,出現了磚頭,就會出現土製炸彈和燃燒彈;網上已經有支持殺警的言論;以後是否有更加激烈的行動,實在令人擔憂。比如,韓國光州事件,示威人群動用了燃燒彈和鐵棍。即便香港警方比韓國警察更厲害,但我們真的願意香港走到這個地步?

我們不希望香港變亂,但不是我們想不亂就一定不會亂。“客觀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人的主觀能動性能夠認識這些規律並加以引導。放在歷史和國際視野,勇武從來不是“非主流”,它甚至是一種主要的抗爭方式,和平抗爭反而只是後起之秀。但香港人天性平和,60年代之後基本沒有動亂。毛主席說,“人民内部的矛盾”,“在一般的情况下,不是对抗性的”。即便是佔中也基本沒有對抗性。梁振英說,鬧事的人大部分是學生和無業人士,這更說明了他們都是無產階級的一部分,也更說明了這種矛盾是“人民內部的矛盾”。毛主席早就指出,這種矛盾“如果处理得不适当,也可能发生对抗。”放在兩年前,勇武這個概念在港人中幾乎沒有想象過,但到今天,在一些人看來,勇武似乎是唯一的出路。这种預言不幸命中让人痛心。

關於少數人鬧事問題,毛主席主張:“我們是不贊成鬧事的”,但“有少數人鬧事,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堅決地克服官僚主義”才是根本上消滅發生鬧事的原因的正確做法。香港有深層次的矛盾,有些是香港政府能力之外的,但這不等於香港政府不能在舒緩壓力方面採取彌補措施。但縱觀後雨傘時代,香港政府在官僚主義下,似乎走向反面,不但沒有主動緩和民意修補朝野關係,反而屢屢做出了令人困惑的激化矛盾的舉動。梁振英領導下的特区政府没有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的失误,當負上最大的責任。無論是董建華還是曾蔭權都不會這麽“逆流而上”。

香港出現這樣的動蕩局面,背離了祖國的期望。香港原先是一國兩制的樣板,是希望樹立一個好榜樣,以完成和平統一臺灣的大業。至今,一國兩制還是中國統一台灣的基本方針。現在臺灣選舉中,香港的動蕩居然被用作“今日香港,明日臺灣”來為民進黨拉票。香港政府真是情何以堪。如果臺灣問題因此而不能和平解決,梁振英領導下的香港政府可謂最大的歷史罪人之一。

香港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引發的騷亂中,港英政府就做了深入的調查,提出了積極的應對方案,最後成就了香港偉大的30年。但現在的港府若缺乏這樣的勇氣,還比不上一個殖民地政府。這令中國人蒙羞。




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6/02/blog-post_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