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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1 February 2016

練乙錚:民主與暴力 雞蛋與磚頭

信報 2016年2月22日

民主與暴力 雞蛋與磚頭

暴力抗爭在本地抬頭,對象是國家和政權,這在香港史上是第一次,需要理性分析。當「雞蛋」變成「磚頭」之際,有些人不再予以支持。永遠站在「雞蛋」一邊的人固然可敬,但關鍵問題是,「雞蛋」是否應該永遠是「雞蛋」?

一、港陸政權「反暴力」

「魚蛋革命」發生後,特府強辭「反暴力」,卻被視為放火州官,可能因此覺得需要拋出「暴警」朱經緯,讓他接受刑事審查。應該早就做的事拖到現在才說會做,平白讓勇武派多記一功:若不是他們用了「對等武力」,就不能迫使當局承認員警「可能」犯錯!

特府在此事上進退失據,等同鼓勵了勇武派繼續使用暴力,但畢竟它表示了有意讓出一子,就起碼沒有北京政府那麼大剌剌的虛偽,一面堅持逢年過節在天安門上掛上暴革老祖宗馬恩列毛的巨像,一面發動港陸喉媒大事抨擊本土派及其支持者的「對等武力」理論和行動。這個以暴為本、出坦克搞大屠殺還那麼理直氣壯、至今一直使用暴力擄劫等行徑維持統治的政權,忽然義憤填膺要聲討民眾的擲石暴力,無疑可笑也欠缺說服力。

二、孫文革命與暴力

暴力不可歌頌,因為人類的文明進步,九成九倚賴和平環境。但是,「魚蛋革命」之後的「反暴力」聲音出現絕對化傾向,也有問題。現時「反暴力」一方最流行的說法是「一切暴力都是錯的」,最常用的佐證例子則是法國大革命期間雅各賓派搞的革命暴力。芸芸眾聲中,呂大樂教授提供了一個稍微不同的說法,認為「一切暴力發生的時候都是錯的,幾十年之後或有各種理由改變原先的判斷」。這個說法有問題,我們只需以之觀照大家都熟悉的孫文革命(1911),便知不妥。

認同中華民國的人視孫文為「國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論述裏,也尊稱他為「革命的先行者」;然而,絕大多數人包括寫歷史的人,都有意無意把孫文革命的暴力因素方便地忽略掉。其實,從很早開始,孫文就是一個暴力的理論者和實踐者,他領導的興中會同盟會,都是徹頭徹尾的暴力組織;孫文革命的招牌事件「武昌起義」,在清政府眼裏,那是一起極其嚴重的暴力動亂;「黃花崗72烈士」更都是如假包換十惡不赦的暴徒,死有餘辜。

按照呂教授的說法,無論我們現在怎樣正面理解孫文革命和孫先生及他的同志們的勳業,活在當時的所有人都應該異口同聲,或是附和清政府、或是依從康梁的改良派,批判孫氏暴力和孫文革命的暴力本質;要改變看法,必須是1911年之後許多年才可以。然而這就無可避免得出「國父本是暴徒」、「革命先行者大錯 在先」的悖論。這恐怕是所有國人都無法接受的,除非人格分裂。

但更大的問題是,假若人人都依循呂教授的「先反對、後支持」公式,則任何革命都不會發生,或者一發生的時候,人人都是反動派,那麼歷史就根本不能前進;辛亥革命不僅不會成功,中國很可能仍是桀紂的天下。

其實,「暴力」本身也需要理性分析,特別是在暴力發生、人們容易陷入情緒風險而思路不清的當兒。

三、青年與暴力

另一流行說法是,年輕人血氣方剛,最易受煽動,成年人不應唆使他們走向暴力。這個說法的邏輯是對的,但客觀而言不重要;歷史如是說,並且提供了不少事實佐證。孫氏1894年開始領導興中會,當時他28歲;除非暴力革命的信念對他來說是頓悟,否則他在28歲之前的好幾年,便已經深入思考暴力、決意走暴力抗爭之路。當時的孫氏追隨者當中,不少比他更年輕;民國革命第一位先烈陸皓東當時26歲,犧牲之時27歲;第一位女先烈秋瑾當時19歲,就義之時29歲 (這些年齡,和今天在香港政場湧現的勇武派差不多)。

為什麼當時這批年輕人竟走上赴湯蹈火不歸路?是不是有一些成年人在旁邊唆教導引使然?對此問題,歷史沒有提供答案。假設是有人直接導引,那麼這個/這些人,現在看來,到底是應該視之為教唆犯還是革命導師?還是應先視為教唆犯,後來再平反、升格為革命導師?

如果沒有人導引,是孫文自己坐在大英帝國的圖書館裏廣泛閱讀之後悟出來的話,意義則更加巨大:偌大的一次革命、導致亞細亞史上第一個民主共和國出現 的行動綱領,一個以暴力為基本手段的行動綱領,竟是一個20來歲的年輕人自身悟出來的。這就說明年輕人有很強的革命本事及本能,並不需要旁人指指點點。

不只孫文革命如此,毛氏革命亦然。黨史上說,毛澤東等人於1921年創立中共跟隨俄共搞暴力革命的時候才27歲,試問之前又是誰在背後教唆了他走向暴力?所以,更值得關心、探討的問題是:大歷史大環境裏的什麼元素驅使這些年輕人都走向暴力?

四、海外人士支持本土勇武的道義難題

筆者最近在海外,接觸了一些關心港事的華僑,什麼年紀的都有,持很多不同觀點,有些人感情上傾向支持香港的勇武派,卻遇到一個道德上的困惑,因為有一個說法認為,安然處身海外的人,隔洋唆使香港的年輕人搞高危的勇武抗爭,是十分不負責任的行為。這個說法的確有一定道理,包含了一個不可忽視的道德觀點,要求人們深思。然而,這不是唯一的道理和觀點,因為辛亥革命又提供了「不方便的事實」。

孫文在革命成功之後,尊稱華僑為「革命之母」,為什麼?暴力革命成本高昂,原因之一是要有槍有炮。毛氏暴力革命的槍炮錢,主要是從蘇聯得來,其中好一部分還是俄共老大哥給的鴉片煙泥換回來的錢,《大公報》有文章津津樂道詳述此事,筆者在本欄引述過。孫文搞革命在海外廣泛宣傳,也從來不掩飾暴力的成分;然而華僑不只給他道義上的支持,還出錢給他買槍買炮,未聞有什麼道德糾結(但可以想像當時一定有)。此乃正史論述裏所謂的「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亦 是後來國人認知裏的普遍共識。

由是觀之,海外人士應否支持香港的勇武抗爭,歸根到底是認不認同勇武抗爭本身的問題;如果你覺得是值得支持的,是不是身在海外並不是關鍵,反而可能因為不能親身參與,道義上更應多作其他方面的支援。如果你認為勇武本身就是錯,那當然不會作任何支持,那就完全沒有道德難題。引伸到在香港境內的人,考慮支持或不支持勇武、及參與或不參與,道理也完全一樣。

其實,孫文革命不僅得到海外華僑的大力支持,還得到不少居於海內外的外國人幫助,日本人梅屋莊吉就是其中的表表者,他在香港開設照相館賺得的錢長期用來支持孫文革命,給了他不少槍炮子彈。這並不奇怪,中共受蘇聯支持,建國之後轉過來支持東南亞的暴力革命,毛的說法是「正義的事業都是互相支持的」。未聞有人說那是「蘇聯人出錢,中國的年輕人出命」、「中國人出錢,東南亞的年輕人出命」,儘管事實的確可能如此。可見此類事情上的道德判斷,既是存在卻是相對的。
所有這些關於暴力抗爭的事實和道理,我們年輕時讀的歷史裏都曾遇到過,並且不同程度的接納了,卻往往是「葉公好龍」,遇上真的就受不了。比較近期的台灣民主革命,也經歷過一定的暴力抗爭。不只國史裏的,還有外國史裏的,美國獨立革命、南北戰爭等都是例子。美歐地方的國人或華僑,就算有原則上不同意暴力抗爭的,也可以安逸地生活,享受暴力革命的美好果實而不覺得有什麼道德問題。或說那是因為年代久遠不應計較,但如果那樣說,則一切基於「自古以來」這四個字的論述,皆可休矣。


五、原則v實效;雞蛋/磚頭

暴力抗爭,牽涉到多方面的問題。從哲學層面看,可以是一個原則或基本價值問題,和平主義自有其深刻道理。但是,從具體的世界幾大宗教教義的角度、從中國文化裏的儒學傳統看,卻都不能得出和平主義結論(這點筆者上周論述過)。從歷史的觀點看,則實效問題才是主要,因為史上有不少可認定為「正義暴力」的實例,和平主義者難以一筆否定。

選取極端的立場最容易,選取絕對的和平主義立場更是最安全。但如果認為實效才是取向的關鍵,做「應否暴力」的判斷就困難得多,因為不僅要能正確分析 香港的政治環境,還要對歷史上的暴力革命的成功和失敗的例子作深入了解。專制政權之下的現實對任何派別的抗爭者都是殘酷的,遑論勇武派。眼前的例子就是, 本民前的黃台仰被捕、梁天琦已經要面對官司,細小的抗爭團體遇到強力打壓,生存也困難,發展是奇蹟。在這些問題上的認真討論和思考,可說還是剛剛開始,參與者沒必要馬上選取一個固定立場,應該有多點機會觀察、試錯。

近有論者在「魚蛋革命」之後慨嘆「雞蛋」變了「磚頭」,可能失卻很多人對同情與堅牆搏鬥的弱小者的支持。這個比喻看似相當貼切,然而退一步想,永遠同情「雞蛋」的人固然值得敬佩,但更重要的問題是:「雞蛋」自己是否滿足於博得人們對弱小者的自然同情而永遠甘當「雞蛋」?那顯然是不應該的,但的確有此危險。往前看,「雞蛋」必須變,變得硬朗、變得能夠與高牆互撼而不一定輸。至於是應該變成「磚頭」還是變成稍軟的「木頭」或者更硬的「石頭」,則是社運中人應該廣泛討論的。

練乙錚 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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