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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7 September 2015

吳振南/在「制度」缺席的街頭

【文/吳振南】
831與916,這兩個在馬來西亞建國歷史上獨具意義的紀念日裡,改革與建制兩派動員各自群眾上街表達迥異的政治訴求。然而,毋論價值是非,兩者在 制度討論上,皆無法提出任何對當下政治有意義主張,這種「異質同形」的弔詭現象,反映我國當前政治發展正處於「舊體制消逝,新體制難產」的階段。
如果說2008年第十二屆普選讓國人對國陣政權的脆弱性有了驚異的了然,國陣在第十三屆只能贏得不足半數選票的托付,這項成績無疑宣布了後513建 立起來的「拉薩─馬哈迪」種族主義恩庇式政體的合法性已失,巫統政權不過利用選制漏洞來保命罷了。即使政權仍未輪替,體制已確定邁入消亡。
這樣來看,916馬來人紅衫大集會根本就是一場挺納吉、撐威權舊體制的群眾恫嚇。甚至於早前巫統內部納吉派系與前副手慕尤丁(及其背後的馬哈迪派系)間的政治傾軋,也是一種對舊體制消亡的反應,是馬哈迪們試圖為自身政治遺產做CPR(心肺復甦術)的嘗試。
馬哈迪為何不隱忍一時,哄納吉穩住兒子慕克里位子,待時機成熟才發動慕希汀和慕克里在巫統大會挑戰納吉;反而選擇不顧一切撕破臉,倉促鼓動慕尤丁逼 宮,發動輿論戰鬥爭納吉?讓馬哈迪派系甘冒被罵分裂馬來人之大不諱的原因,就是後513體制要不危殆,要不就已消亡!唯有如此解讀,我們才能理解馬哈迪們 的猴急窘態所為何來。
黨國體制瀕危
種族主義反撲

即便我們不對916集會訴求作價值上的判斷,甚至不苛責其種族主義式恫嚇,他們的維持舊體制訴求,對轉型當下的制度討論來說根本毫無意義,充其量只是反映建制派群眾的焦慮,以及對失去權力的恐懼。
相較於916將眼光投向過去,對過往的威權充滿眷戀之情,831的淨選盟集會(BERSIH 4 Rally)訴求,則著眼於要「改變」國家現狀,至少對現政權表達強烈不滿,敦促身陷貪腐醜聞的首相納吉下臺。
但有趣的是,縱觀淨選盟集會前/後,其行前所提之訴求,及其後引發的「公共」討論,除了要求納吉下臺是最具體的訴求外,過程中參與黃潮諸君所欲改變之「制度」內容的論述與討論,竟然近乎闕如,除了淨選盟7月6日在官網的聲明稿(即檄文)提出十點體制改革方案,不過這份聲明提出後即隱沒在社情輿論中,未有後續論述,也無法形成社會討論,我們見到的,就只有黃進發以個人身份,公開重申「為什麼我要去Bersih4.0」而已。
相反的,所謂「制度」的內容在操作上,逐漸轉為抽象描述的三大訴求:一、乾淨選舉;二、乾淨政府;三、異議權利。集會前後輿論關注的話題,則轉變為 諸如提醒民眾不爭個人之去留,要爭制度之完善,或民主仍需深耕積累等這類語焉不詳、內涵模糊的評語,或就遊行活動自身的運作是否應更具開放性等技術問題上 打轉。
其實淨選盟的支持者都很清楚,831遊行的目標顧不了這麼多涵蓋選舉制度(如選委會應受國會監督)、行政(首相不得兼任財長)、司法(總檢察長與律 政司要分立)、立法(惡法存廢),諸多面向的一籃子主張,目標實則只有一個,就是施壓納吉下臺。只有這樣解讀,我們才能理解為何當馬哈迪出現在831街頭 時,竟比淨選盟主席瑪麗亞陳還受歡迎。
政治現實複雜
運動抉擇兩難

如此看來,改革派遊行的「制度」堅持也並不如預期,街頭的集結,無法成就出可以「改變」國家現狀的制度共識,這種現象反諷地應證了過去某些淨選盟批 評者點出的問題,那就是淨選集會參與者(包括主事者與群眾),要不就服膺於在野政黨的「奪權」需求而動員,或為了現實政治考量,犧牲掉將具體「制度」作共 同訴求的可能性,反倒慣於以抽象的道德政治來控訴執政者。
當然,會有人說,一旦淨選盟那些具體的體制改革方案主張過於強勢,就無法在最大限度上對最大群人進行道德感召,因為這類離地的政治制度改革,將難以處理政治現實面中馬來西亞的多元社會歧異,特別是民主制度強調的平等政治權,有可能使馬來族群失去政治特權的徬徨情緒。
在野陣營從「奪權」的角度出發,顧慮到馬來選民的情緒確實無可厚非,甚至在野政黨參與政運目的就為「奪權」也並無不可,因為想方設法促成「政黨輪 替」本為其天職。但淨選盟從政改本位來說,實不應有那麼多的現實政治包袱,相反的改革派政運推崇的原則應該是無論政權更迭與否,民主轉型勢在必行。
特別是民聯過去兩年的政治發展,證明了委屈並不能求全;即使民聯為盡力維護在野陣營表面的和諧,而選擇無須正面處理政治衝突的福利國政策為政策主 軸,終究無法維繫迥異價值觀下的政黨結盟。這不啻告訴我們,與其為政治現實犧牲改革,令轉型難以推動,不如直接了當推動制度革新,透過制度的優點,吸引更 多人加入改革陣營。
不過,澎湃黃潮中「制度」討論缺席的窘境,正好表明了公民社會(如淨選盟、在野黨、其他社運團體,改革派支持者等)當前的政治氛圍:對轉型後究竟要 建立怎樣的制度來處理多元社會,依然缺乏共識,亦無具體主張,換言之,新體制還沒誕生呢。從這點來說,淨選盟運動未能對制度進行深入討論,不過是反映轉型 社會下新體制難產。
「舊體制消逝,新體制難產」這句話出自共產主義思想家葛蘭西(Antonio Gramsci)的《獄中札記》(The Prison Notebooks),用來描述意大利帝制崩解時,左派政運所遭受的失敗處境。雖說其歷史並不能類比馬來西亞民主發展,但意大利帝制崩解走向法西斯專政而 非民主的君主立憲制,爾後意大利王國又因法西斯政權對外發動戰爭加速崩潰,才二度啟動轉型邁入共和民主制的這一史實,卻至少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民主轉型丕變
慎防專制回潮

威權瓦解的轉型階段,不代表必然邁向民主轉型,有時或需恰當契機,有時甚至步入倒退現象。保持足夠耐心,讓公民社會在轉型期間凝聚民主共識是至關重 要的。只有當符合民主價值的制度安排得以崁入國家制度設計時,民主轉型才會獲得鞏固;反之,一旦國家轉型期間,反映民主的制度革新窒礙難行,轉型成新威權 也不無可能。
意大利如是,幾年前阿拉伯之浪潮下的幾個國家亦復如是,箇中轉型後的命運迥異,頗能反映這一情況。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對比,就是突尼西亞民主選舉已具規模,而埃及又返回軍政府的老路了!
不過,由於新體制仍然難產,所以公民社會在政改運動中提出主張傾向抽象價值,這個現象雖說目前無害,但未必不會帶來後續影響。
箇中經驗,例如上世紀八零年代末中國、臺灣接連爆發學運,其中,前者反官倒,要民主,提的就是要求貪官下臺、建立問責制及追求政治自由等訴求,當下 並未施壓執政當局制度革新(或因懼怕被指反黨叛國、引發當局鎮壓),運動宣告失敗卻啟動了轉型,惟在鄧小平南巡定調後,從此轉向新威權體制。
至於臺灣的野百合學運雖無法撼動國民黨政權,但兩項具體主張——國會全面改選和廢除刑法一百條(政治叛亂犯唯一死刑),在社會輿情方面凝聚了高度共 識,逼使國民黨不得不作出後續的政治讓步,翌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這兩項重大制度革主張,實為臺灣民主化之濫觴。由此可見,改革的訴求口號是 否具體,並非民主轉型成功與否完全無關要緊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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