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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4 August 2015

曼谷爆炸:香港記者攜防彈衣離境被捕

2015年 8月 24日

一名香港記者採訪曼谷爆炸後攜帶防彈衣離境時被泰國機場警方逮捕,可能被當局起訴非法管有武器軍備罪行,最高可處以五年監禁。
香港網絡媒體端傳媒攝影記者關學津(Anthony Kwan)星期天(8月23日)晚從曼谷素萬那普機場登機返回香港時被逮捕,星期一(24日)被押往法院提訊後獲准取保候查。
關學津在接受BBC查詢時簡短表示警方尚未正式起訴;機場警方向法新社強調將依照程序起訴關學津,並警告說案件可能移交軍事法院審理。
端傳媒表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具體評論,但該網將「堅持記者安全所需的所有權利」; 泰國外國記者會對於這名同業「因攜帶個人護甲與頭盔被起訴」感到沮喪。
泰國外國記者會的聲明說,記者攜帶的防彈衣與頭盔並非攻擊性武器,不應遭受如此對待。2010年「紅衫軍」反政府示威期間兩名記者中槍死亡,更說明了使用這些個人防護裝備的必要性。
香港記者協會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也發表了聯合聲明,要求香港特區政府全力協助關學津,爭取其盡快返回香港,並獲撤銷控罪。

保護裝備

據知,關學津可能被起訴的罪行是在《1987年武器管制法》下的無照管有軍備罪。端傳媒表示已經派員赴泰,並聘請律師協助被捕記者。
法新社引述這位女律師斯裏卡恩說,要是被判有罪,關學津將面臨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或罰款5萬泰銖(1400美元),或兩者兼施。
目前關學津獲准以10萬泰銖取保候查,法官下令其交出護照,不得離境。
泰國外國記者會指出:「常駐曼谷的記者們在最近的政治動蕩中一直公開穿著防彈衣(採訪),泰國當局也沒有對他們採取任何行動。現在大型媒體機構都會明文要求其記者在有潛在風險的環境時要配備防彈衣與頭盔。」
「泰國外國記者會過去一直要求泰國當局正視此問題,讓記者們能採購、進口和攜帶足夠的防禦裝備。關學津一案提供了一個機會,讓當局現在就把解決辦法找出來。」
「我們促請當局不要對關先生提起刑事訴訟,並與泰國的媒體圈合作,讓合理使用防彈衣等單純的防護裝備得以去刑事化。」
發生在17日的曼谷四面佛爆炸事件至今造成20人死亡,其中包括兩名香港居民,當中一人持有英國國民護照。
(撰稿:葉靖斯 責編:高毅)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5/08/150824_thailand_bombing_hongkong_jour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