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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9 April 2015

點評中國:中國「憲政民主」究竟是什麼?

2015年 4月 27日


最近,笑蜀先生寫了一篇文章《撕裂無可避免,解憂唯有憲政》,我耐心地讀罷全文後,認真地覺得,他是在神話意義上使用「憲政民主」這個概念的,也就是說,在他所判定的「撕裂」 的現實中根本找不到「憲政民主」的人間主體,而沒有人間主體承擔者的所謂「憲政民主」,那不是神話是什麼呢?儘管它確實凝結了一種歷史和時代情緒,承載了 我們對於美好生活的嚮往。
晚清以來的中國從「天朝上國」一步一步淪為「東亞病夫」,有病亂投醫,有志之士便開始了不懈的「求醫問藥」歷程, 先是美式的「憲政民主」,後是蘇式的「社會主義」,成了一味又一味想當然的「藥」,後果自然不是奇蹟而是接連的災難。殘酷的事實證明,神話不能當飯吃,或 許正因如此,才有了當年鄧小平「摸著石頭過河」的實幹精神和力圖區別於蘇式社會主義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亂拳打死老師傅,瞎貓逮著「傻」耗子,如今, 中國成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亞投行和「一帶一路」的風頭一時無兩,越來越多的人便開始傷疤沒好就忘了疼,諱疾忌醫,夜郎自大,另一種神話修辭學開始「崛 起」。
但實際上,中國是不是真的「崛起」了呢,目前還言之甚早,前面不是還有「中等收入陷阱」嘛,這就像是人在登珠峰途中,誰知道會不會遇 到雪崩呢,真正的挑戰往往最後出場。人不同於動物的地方,是吃飽了飯以後還會思想,如今僧道之術流行,端是因為人心亂了,不斷上演的「撕X」,莫不如此, 顯然既不「和諧」又不「科學」。或許是時候該做一場徹底的思想厘清了,想一想我們究竟要一個什麼樣的未來,進而反身自問,不管是在說「憲政民主」還是在說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候,我們究竟是在說什麼?

正義的概念

正如在電影中,一個鏡頭的意義需要另外至少一個鏡頭來 「解釋」,我們要想搞清楚一個政治概念的意思,其實需要一個具有內在連絡的政治概念家族,否則任何習慣性單蹦的「大詞兒」終究是無根的神話,最終會在現實 的檢驗糾纏中而淪為誰都不願意碰的「臭詞兒」。當然,一篇短文不可能周全其事,我也只能要略地來說一個,那便是「正義」(Justice)概念。
羅 爾斯在《正義論》中的第一句話說:「正義是社會制度的第一德性,正如真理之于思想體系。」這句話恐怕沒人能反對,但人們對「正義是什麼」卻是人言言殊、難 有共識,不過,《理想國》中色拉敘馬霍斯所說的「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在今日中國恐怕會有不少人即便不是「拍手叫好」也會暗自點頭,中國人觀念中的「勝者 為王,敗者為寇」表達的不就是同一個意思嘛。據我所知,一位因叫不醒「裝睡的人」而稍有名氣的哲學工作者就同意色拉敘馬霍斯的觀點,可是,如果自己都還沒 有醒來那憑什麼來確定別人是否在裝睡呢?
即便是「強者的利益」主導了過去的整個歷史,我們也不能將其確認為是「正義的」,因為歷史是什麼樣 並不等於未來就是什麼樣。正如蘇格拉底所言,對正義的回答可不是件小事,「它牽涉到每個人一生的道路問題——究竟做哪種人最為有利?」但直到羅爾斯才在邏 輯上無可反駁給出了正義的完整概念,「正義即公平性」,而一個社會的公平性在於是不是符合「最弱勢者的最大利益」。
很多人,尤其是目前在社 會中處於優勢地位的人,想必不太同意這個原則。但是,如果這些人退到羅爾斯的「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背後而處於「原初地位」(Original position),也就是說,既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知道自己是處於優勢還是劣勢地位,那麼,這些人(假設理智正常)自然就會選擇「最弱勢者的最大利 益」的這個分配正義原則。有人可能說,我現在有權有勢、顏值爆表、鈔票「燒機」(多得燒壞點鈔機),就是要「任性無極限,霸道無下限」,憑什麼我要退到 「無知之幕」背後接受你們那個娘希匹的公平原則啊。
好吧,理由有三:一是俗話講的「強中更有強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總有比你更厲害的角 色「在那兒」等著你呢;二是即便成了「世界第一強」,那你也不可能永遠保持著的吧;三是從代際視角來講,最強勢的家族最終也可能成為最弱勢的家族(還記得 北京景山上那棵歪脖樹嗎),「打老虎」以來的例子咱就不舉了。有的人可能仍然還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沒那麼點背兒,即便世事無常,優勢劣勢也不會在自己身 上瞬間轉換的,為什麼不「人生得意須『任性』」呢,但是,如今「互聯網+」時代的社會節奏可是「今非昔比」的,分分鐘可能就「樓塌了」、秒秒鐘可能就「裸 奔」了,別忘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即便一個不義之人最終沒有「還」、沒遭「報」,那也只不過是活得不夠長而已,而他的後人則 可能要承擔這份代價,有人把其中的深長意味叫作「家風」。

公平對待他人

不管是一個人,一個家庭,還是一個組織,公平地對待他者總是明智之舉,「欲加之罪」還是「無為上」,而「公平性」應當被視為一個自由和平等的個體 (也即主體)之間對話和談判的迭代過程,即羅爾斯所說的「反思的均衡」。在這個意義上,「憲政」不過是人類對作為公平的正義之追求的理性化、權利化和制度 化,「民主」則如阿馬蒂亞·森所指出的,不再僅僅被視為選舉和投票而是在更廣泛意義上被看作是羅爾斯所說的「公共理性的實踐」(如果沒有後者,前者只不過 是一種多數強權而已),而在我看來「社會主義」則應當是「最弱勢者的最大利益」原則的實踐(並不排斥資本主義的效率原則)。但由於中國的現代化進程的外生 性和政治概念的翻譯問題(例如,羅爾斯的「正義(Justice)」和古漢語中的「中」基本上是一個意思,如王陽明把「中」解釋為「天理」、「無所偏倚」 等),這些外來的西方觀念對中國人而言並不是自明的,以致於一次又一次被忽悠成與人們的日常生活無關的神話。
道不遠人,回到生活本身,如果 你愛你的孩子——我相信幾乎所有的中國父母都是這樣的,儘管常常是愛得不得其法,我也相信沒有父母會在關乎自己孩子的未來命運的問題上「裝睡」,那麼,送 給孩子的最好禮物就是,別傷害他們愛與公平的天性,並戒掉「成王敗寇」的舊思維,既善用自身的優勢又善待他人之劣勢(人的天賦很大程度上是隨機分佈的,即 便如李光耀那樣的超級重視優生學,還不是擋不住長孫生而患白化病),不逞勢,不歧視,也就是要成為「作為公平的正義」的主體,惟由此而形成「社會合力」才 可能為孩子們創造一個更公平、更幸福的未來。倘若抽掉了基本的正義內核,不管是什麼形式的「憲政民主」,還是什麼特色的「社會主義」,終將只是一場又一場 「撕裂」的勢力遊戲而已。
(責編:歐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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