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Sunday, 1 February 2015

积极和平主义又何妨?——日本应该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

尽管经过各种途径的努力营救,两名日本人还是被伊斯兰恐怖组织以割头的残酷形式处死了。这对于热爱生命,爱好和平的人们来说,是一个难以面对的现实。

日 本经过了长期的和平发展,成为世界上少有的经济大国。但是其政治和军事,则极大依赖美国。美国对日本的军事保护,让日本可以长期专注于经济发展。但与此同 时,也让日本对世界的贡献,与其雄厚的国力极为不相称。在近几年,日本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美国实力的下降,以及美国被反恐事业牵制了巨大的精力,使其对 日本的保护越来越力不从心,日本不得不重新检视自己外交和军事路线,特别是是否需要修订和平宪法,即宪法第九条:

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日 本修改和平宪法与否,完全是日本的内政。集体防卫权也联合国所规定的国家主权。尽管安倍以对宪法解释的方式突破了对集体自卫权的限制。但这仍然难以让日本 加入国际的正义行动,比如由联合国安理会决定的以维持和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的行动(联合国宪章39条),从而无法满足作为会员国义务的“为使联合国能采取 紧急军事办法起见,会员国应将其本国空军部队为国际共同执行行动随时供给调遣”的义务(第45条)。

现在日本走在一个三岔口:是要成为负责任的大国,为世界和平和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还是继续孤立龟缩在几个小岛,自私地躲在一厢情愿的世外桃源?

如果说以前的日本确实有值得犹豫之处的话,那么这次人质被杀事件已经证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句话并不是永远正确的。只要他們觉得是“有道理”的,恐怖主义的瘟疫自然会找上门。对置身事外心存幻想的人应该醒悟了。

在 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内,日本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日本无疑在二战期间犯下了馨竹难书的罪行,但在其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这不过是匆匆一瞥。日本素来有对抗邪 恶的传统:在反蒙战争中,她成功地击退当时双手沾满鲜血、不可一世的庞然大物蒙古,成为首个彻底粉碎蒙古侵略的国家(蒙古对欧洲战争的结束主要是因为皇 位继承争夺而不是军事原因)。进入近代之后,她勇于对抗贪得无厌的沙俄政权,成功地遏制了沙俄在远东地区的扩张。在一战之中,她和英美法中等盟国并肩作 战,承担了远东地区对德国的主要作战任务,为击败野心勃勃的德国作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贡献。

可以说,如果日本能够主动加入国际军事反恐阵营并承担作战任务,这对国际反恐的正义行动,是一个无以伦比的强心针。

人质事件让安倍晋三的积极和平主义在当前空前险恶的国际环境中显得尤为必要。面对在超越人类底线的邪恶势力,只有勇于对抗,才能最終战胜邪恶。而只有粉碎邪恶势力,才能得到真正的和平。

东方的武术家早就从哲学的高度指出,武器能够杀人,也能够救人。关键是谁用它,以及用它来干什么。明白到这一点,就知道其实“和平宪法”并不是一个什么不可突破的金科玉律。只要日本还是一个民主社会,还和美国一起,站在正义的一方,积极和平主义又何妨?



from 黎蝸藤的歷史博客 http://dddnibelungen.blogspot.com/2015/02/blog-pos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