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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0 November 2014

為香港民情把脈的功架

<一.立法會被衝擊事紀>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深夜至十九日凌晨約一時,金鐘有示威者響應較早前高登的號召,衝擊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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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緣是有人在十八日晚在網上及金鐘現場指第二日的立法會會議將審議「網絡廿三條」,然而立法會秘書處昨晚已迅速澄清,十九日的會議議程並無有關事項。不過按現場目擊說法,號召衝擊立法會的人依然以類似原因欲說服現場人士加入。後來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到場調停,稍後他接受本土新聞訪問時表示:「在這些問題有不同意見是正常的,但應該以和平為最大原則。他個人認為,看不到現時衝擊立法會的理由,在這個問題,大家有不同意他是理解的,可以討論。他重申,傾向現時的留守策略,而暫時不作其他激烈行動。」
阻止立會明天通過網絡23條明顯是虛假消息和藉口。及時被揭發是假消息後,正如我早前報導,仍有人以這個理由,不斷在廣場內來回遊走,呼叫留守村民往立會支援,被我們(「文化監暴」)喝止後,又立刻改口:「遲早都要通過架啦,我地冇話係聽日!」
<二.領導、消耗>
沒法證明究竟昨晚行動的人是否「鬼」(卧底),而糾纏在這一點之上意義不大。因為這次佔領集會,正是一種全新形式的社運方式,不再是過去由上而下的 領導、跟隨模式,而是不同人士可透過不同方式自行號召、結集的模式。這種模式是新趨勢,到今天仍然有很多討論。因為社運幾乎一定牽涉集合民意,代表民意去 與權力機關談判的過程,當中的「獲授意代表」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否則每個人或每個團體都有大方向類似卻細節不同的論述,反而千夫諤諤,不能達成共識。然而傳統社運模式的領導者卻往往不單扮演「代表人」的角色,甚至擔當一種由上而下號令民眾走向、訴求以至各種行動小節的角色,好處當然是可以集合民氣,然而壞處也很明顯,擒殺、瓦解這個主要目標就能消弭整場運動。
「大台之爭」,其實就是政治操作上「代理人」與「個體意志」的思考,而執着於外在的「大台」存在與否,只是一種問題的外化與延伸,往往不能觸及上述的問題核心。大 台可以有,當然有,但角色如何?以甚麼形式和態度存在?新時代的社運裡,「獲授權代表民意者」已不能「領導」群眾,相反應該走入群眾,引導群眾,從旁牽引 籌謀。重回基本步,擺脫過往由上而下的模式,改為從旁引導伴行的方式,而這也是學聯等學生領袖明顯欲做到的。這次衝擊後,學聯也是以獨立的身份表示不同意 衝擊的行動,也希望行動者「知會」他們,這樣的取態是可取的,而事實上「老一輩」的「領袖」也已完全消褪了光環,先後已淡出了這場佔領集會的台。與之相對,「反大台」者也應該認清這個「新大台」的形式,同時支持不同的團體為同一理念平等地協調行動,而非一味見「大台」二字就發炮攻擊。
<三.衝擊之前>
藍絲帶的衝擊不可能太頻密,很簡單,每次最前線衝的人每個收五百,一百個五萬,中間還有無數「中間人」落袋(這是中國的光榮傳統),衝幾次,任你幾千萬也能花光(還有中間那些「簽名行動」,更貴。)。
佔領至今已逾五十天,民氣在消耗,政府樂得袖手旁觀,既然沒有中共「老闆」的指令,就任你自己消耗,讓民間的「反佔領」怨氣積聚,最後甚至可以不花一兵一卒就讓你意興闌珊離去。同一時間,「代理人」與政府的談判又不了了之,上次談判後政府有做過事,甚至有鬆過口嗎?根本口徑就沒有絲毫改變,在所謂的「民情報告」裡也只加入「反佔領」的「民意」(看周融笑意晏晏與林鄭握手),只是動用各種權貴,或「善勸」說已得階段性勝利快回家(如董建華或梁校長)或「威嚇」去出口術(如袁國強和警察)。
因此,打破這個膠着的局面,「升級」或「轉型」是不可避免的,問題只是如何去升級轉型,包括清場時避其鋒再流動佔領,或者每周遊行等,不一而足。而這個商討的過程中,是否要得到「全民」,包括佔領集會人士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支持?這一點卻大有斟酌的空間。
如前所述,今日社運的模式是較小的團體自發行動,過往由上而下一呼百應的方式往往不再適用甚至適得其反,反而一鼓作氣帶頭以行動感召的方式更有效,例子如九二六衝入公民廣場形式八方支援的形勢,和後來某個周日發起的遊行只得不足千人參與,可相對照,即一葉知秋。言則一個成功的「升級」行動,就必然是要能摸準民氣,摸準時機,一擊即中。這是一種「把脈」,靠的是行動者的對形勢、時機的判斷力。
所以衝擊立法會,其實是必然會發生的。沒有了由上而下的領導模式,每個小行動者團體裡都可以有不同的想法以至做法,而佔領曠持日久而無果的焦躁一再積累,加上要找個「突破口」已成共識,少數人想突圍而出,幾屬必然。
<四.衝擊的理由和效果>


佔領集會至今,最大的武器其實正是其和平,事實上,警察才是衝擊的一方。那些警察胡亂打人的片段,那些藍絲黑社會暴力的畫面,正映襯出他們的暴力和 衝擊,比照集會的和平與堅定,即使暴徒攻擊也不被嚇怕,也反映出政府的雙重標準和怯懦:找黑社會來打人也不談判不做事。當然,這斷不是叫大家做聖人遇襲時 不去抵抗,如早兩天勇擒潑內臟凶徒時就得做應做之事。但總體而言,和平不是一種孤立拔高的口號,而是用來顯襯堅定意志的。
由於來自權力機關的明顯暴力已轉成口頭和制度暴力(如上所述的「口術」和禁制令),那佔領的和平就逐漸被磨蝕,而假使新的衝擊能顯 現和回應這種爭取制度公義的意志,那衝擊本身其實沒有甚麼可議之處。再者升級行動無可避免要思考衝擊的程度問題,故此「衝擊」這個做法本身是中性的,不一 定盡是有害、有損的。且看九二六衝入公民廣場,九二八天下圍攻同佔路,難道對比以往的遊行不是一種更激烈的升級?那一樣是一種抗爭的衝擊模式。
然而,十九日凌晨的衝擊,又是否能摸清民氣的脈搏?本身衝擊的理由就顯得相當薄弱,因為網絡廿三條根本就不在十九日會議上審議,而是十二月一日。當這個理由被糾正和澄清時,衝擊行動本身就已失去了出師之名。本身沒有一個能號召鼓動人的理由,也沒有被催迫不能不升級的迫切,在人數和支持度上已經很成疑。而衝擊的行動又明顯地激烈時,這種「出師無名」與「激烈行為」的反差就更加明顯。
因此一切都是相對的。假使情況是警察以極端暴力進迫,例如之前已出過的真槍催淚彈(九二八)、警棍(十月起不停使用)、胡椒噴霧,甚至警犬(添馬公 園光明磊落)等,暴力和反抗的螺旋等級就變得順理成章,和平集會>暴力鎮壓>眼罩保鮮紙>警棍警犬,抗爭的激烈程度就會合理地演化和升級。然而昨晚是由部份佔領者自發而起的行為,師出無名之下又採用激烈的行為去衝擊,被評為無謀之勇,也是一種必然。
衝擊的理由與行動激烈程度不符,已先失士氣,更致命的是,衝擊者在用鐵馬「攻破」大門後,卻沒有留守或後續的堅持行動,這就使整個衝擊更加叫人摸不着頭腦,自然難以維持甚至真正施壓於政府,升級行動。
<五.鬼?>
所謂的「鬼」,通常是指卧底,有心借佔領之名去破壞整個集會,也有些情況是指「各懷鬼胎」的「鬼」,往往無謀附利,見有光環便佔,見有利益便附。
佔領以來,我不認為有那麼多「鬼」。很多人一看到不認同的人和事,就動輒指那是「鬼」,當中的「證據」卻往往薄弱得很,大多只是建基於個人的憶測和喜好。如果說指控人「左膠」、「右膠」是粗疏而浮泛,那指控別人是「鬼」則更加虛無縹渺,因為一來根本沒有證據,而來「鬼」所指的究竟是卧底?附利者?存心搞局者?
從昨晚的衝擊行動看來,參與者是卧底的可能性相當低。要說混入遊行裡伺機搞事以便製造口實,這策略警察已用得很老,但都是預先知道示威或衝擊的情況 下才會出現。以昨晚倉促行事的態勢看,警察混入搞事的可能性相當低。另一方面,藍絲帶凌晨正面搞事的事例幾乎沒出現過,唯一一次應該是圍堵蘋果總部的「示 威」,但也沒有正面衝擊之事。收錢搞事者,也得要有鎂光燈下搞事才有意義,否則工傷何處討去?所以藍絲的可能也很低。觀乎高登較早前的呼籲(見前圖),似 乎是有網民自發的可能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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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郵報金世傑的文章「路見筆評│立法會衝擊事件 七大疑惑之處」 似乎暗示衝擊者另有企圖,站在政府一邊,更加深了大家對「鬼」的想像和恐懼。然而網上動員始終是公開的,政府要收集情報加以利用也有可能,加上蒙面本身可 以是保護免受胡椒噴霧或被點相,以此作為指控他人為卧底的證據,委實薄弱。九二八抵擋催淚彈的示威者也有蒙面,那又怎樣了?所以這種情況下指控衝擊者直接是「鬼」仍然是站不住腳的,反而更加會分化佔領者,瓦解信任。
故此,這個時候,即使不認同昨晚的衝擊行為,劃清界線也許可以理解,但落井下石則流於武斷,更是在同路人背後插一刀。假 使愚蠢的策略就要互插,那不是內閧又是甚麼?如果可以合理地認為衝擊者是策略愚蠢失敗,但對「升級行動」和「佔領抗爭」是同路人的,那又何必為了對大原則 的不同詮釋而互相攻伐?沒有實質證據可以指出他們就是協助政府的卧底,以「當時警力感覺相對薄弱」又豈可一錘定音?猜測、估量在現實環境裡是有助判斷的手 法,然而可以猜測估量到甚麼程度,卻要視乎不同情況而定。危險的猜測無論在衡量衝擊與否抑或誰是卧底上都是對整個局勢有害無益的。
<六.違法達義與民情模塑>
香港已正式出現願意違法達義的人,而且行動亦逐漸升級。不管你對於「違法」的看法是甚麼,問題的根本是這些人的行動目的是 要「達義」,義就是他們心中的理念,因此所謂「執法」只會只觸及表象的「違法」而沒可能遏止這背後的理念。政府和不少上一輩安坐家中看無綫的人,幾十年來 都沒有思考過「義」,在他們心目中只要胡亂塞幾口飯給你吃你就理所當然要感恩戴德了,所以他們永遠不能找到問題的徵結去對症下藥,只懂得反覆叫你去「做生 意」、「北上創業」去「解決青年流動問題」。
寫這段文字時,剛有人衝擊立法會,這段文字並無表揚或貶抑「衝擊」的意思,只是想指出香港已出現質變。「違法達義」,當然就是指以違法的手段方式去達致「義」,違法,違的是甚麼法?是否惡法?欲達之義又有多高?是否值得為了這個義而去違一些普遍認為應守之法?
舉例而言,九二八佔領初開,佔路一樣是違法,但較之欲達之義──抵抗警方無理圍封原有示威區、暴力布袋式拘捕公民廣場示威者等,這種違法便容易令人接受更加能感召人們加入。所以這四個字雖然簡單,但當中蘊含的是對現況、局勢、民情的準確判斷,並結合時機以行動務求一擊即中。
衝擊之後,民情流失是必然的,但如上述,此時動輒指人是鬼,我認為是自亂陣腳。扔內臟事件、藍絲食生果事件,甚至小巴公會禁制令事件,都可以很快摸清底細和脈絡,有充足的資料去下判斷便比較合宜。現在,單單一個策略愚蠢的示威行動,劃清界線止血是可以理解,落井下石,只會更加分化。在此事上,學聯表現還是比較得體。
學聯和學民今晨回應事件。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表示,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時他們正在開會,後來才知道,有過去立法會跟進。他說, 不理解這次行動的意義,因為示威者所反對的網絡23條其實並非今天表決,但理解他們的情緒,而在這次行動上,不同人有不同看法,認為在溝通上有很大空間迴 旋空間,亦有有很多空間改善。他又表示,一個多月來示威者一直要求政府回應普選訴求,以及做好對話橋樑,但政府置若罔聞,不去理解市民為何佔領,把市民逼 到去行動的局面,政府應該檢討自省。
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則表示,發起這次示威者的理由有誤導成分,因為他們所指的立法會今天要通過網絡23條二讀,是假消息,且有人衝破玻璃後就四散, 不理其他行動者,這不是學聯想要的行動。他希望示威者都要做一個恪守和平非暴力、負責任,且和其他行動者共同進退的雨傘運動者。他呼籲大家不要盲動,更不 要做出置其他行動者於危險的行動。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亦說,不理解這次行動,感到困惑,亦不樂見這種衝突。他說,公民抗命就是要承擔責任和確保參加者安全,而昨天示威者衝完就走, 只會令後排市民的人身安全更危險。他又說,見到示威者和趕去調停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推撞,他說不希望同路人有肢體衝突。不過,他認為,示威者亦是主張真普 選、公民提名和反對人大8‧31決定,不需要用到譴責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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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為了鞏固現有票源而發聲明,某程度上還可以用現實情況來理解,然而佔中這種急於劃清界線的行為,又拿不出甚麼實際升級的行動和建議,就難免令人感到遺憾。
民情之中,本來不支持佔領的就不在少數,不論有沒有昨晚的事,要批評總是很容易的。如前述,當他們習慣了七八十 年代經濟起飛中以經濟麻醉政治的氛圍,到今天仍然以為一切可以用「經濟問題」去掩蓋「公義問題」,這是他們時代的局限,昨晚的莽行當然會令這些人的口話筆 伐又添多一單「罪狀」,但即使沒有昨晚的事,你以為他們就會譴責潑黎智英豬雜的人嗎?你以為他們就會譴責一直龜縮不作為的政府嗎?你以為他們真會事事按事 實來報嗎?那 iPhone 美國支持說何來?
早幾年開始,就有人論說香港逐漸陷入「不可管治」之地,甚至近期有論說香港會「西藏化」、「新疆化」。昨晚的衝擊,正是這種論說的實證。當大家思考 「升級」時,無可避免會觸及到這類衝擊行為,大家可以不認同,但除非政府改弦易轍,否則似乎這個方向已是很難改變,這次衝擊明顯是在民情未準備好下拔高了 行動程度。
我認為民情固然有直觀的,感性的部份不可引導,但一樣有理性的部份可供辯論、思考、轉化。如果認為昨晚衝擊的人 完全是存心搞事,存心為政府添彈藥贈口實,甚至根本就是政府一手策劃的,那出乎此而全力攻擊是合理的。然而這個假定是否堅實如磐,我卻沒有絲毫把握。我看 到的反而是一群愚魯的發起人未能摸準整個局勢(而這其實需要天份多於理智計算),策略上愚蠢,但其實還是同路人。在「新社運模式」的時代,他們是比起反佔 中者更值得爭取的對象。他們一樣認同「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一樣認同爭取普選,我看不到要將他們孤立切割至死的理由。如學聯所述一樣,大家可以「不 認同」、「不理解」,可以澄清和述說他們與「佔領集會大多數」沒有關係,但因此而禍起蕭牆,群起內鬥,斯又在魯莽下矣。
我認為學聯的口徑堪足借鏡,可避免陷入內鬥失控的局面。別忘記,當日為甚麼會有三個佔領區?也全都是衝回來的結果。指出這次失敗的升級有甚麼問題就尤為重要,因為如果我們發現沒有甚麼大原則上的衝突,我們對於「衝」,對於「公民抗命」,其實是在一步步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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