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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 November 2014

《經濟學人》 有法治特色的中國

原文: China with legal characteristics
作者: The Economist (《經濟學人》)
日期:2014年10月31日

***本譯文版權歸作者/刊登機構所有,轉載請保留此聲明。***

習近平正在呼籲“法治”。那對他來說不無風險,但對中國而言則是好事

在中國,為共產黨起草文件的人是玩弄語文花招的高手;當鄧小平引領中國走向資本義的時候,他發明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詞來滿足強硬路綫的空想家。現在,黨在宣揚一個新口號:“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在於10月23日結束的周年全體會議上,中央委員會承諾,那口號將於2020年落實(見報道),而且將會帶來“廣泛而深刻的”變化。假如那些變化和鄧小平那口號倡導的改變同等重要的話,那麼,這會是一個可喜的發展。

這一份對於法治的新熱忱是起源於反腐運動。黨領袖習近平的目標是約朿官員,以免他們猖獗的貪腐行為使民怨沸騰。中央委員會已經決定了要使地方法院更公正,而且會懲罰那些左右法官判決的官員。而且,為免日常法律繼續不能帶來想要的效果,習近平正在宣揚最高無上的法律:憲法。

現在,官員得向中國的憲法宣誓效忠了。往後將定立一個“國家憲法日”。學校得要教授憲法的重要性。這些措施旨在要不依規矩行事的官員明白,不論他們怎樣看待一般的法律和規章,他們不能無視憲法。例如,憲法莊嚴的列明了產權。每年在中國農村發生數以千計名為“群體性事件”的騷動當中,有65%和官員(往往違法)徵地引起的爭端有關。習先生想那些官員明白,他們的行為不僅違法,而且違憲。那聽起來比較可怕。

從兩方面看,習先生的倡議是好消息。首先,它對反腐運動有良好的影響。觀察習近平的人並不確定那運動是真心要整頓吏治還是一個用來清除主席想要打擊的官員的藉口。現在,因為他在強調法治,而不只是繼續攻擊敵人,運動的目標看來真的是反腐。

運用中國憲法對習先生有其風險,這正是這一發展是個好消息的第二個原因。憲法條文由許多和政治權利有關的語言點綴。它保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因為2004年的一項修訂,它甚至保證了“人權”。活動人士以憲法為行事依據。去年,在宣傳官員改動一篇要求得到由憲法保證的權利的文章之後,《南方周末》的記者罷工了。

說權利對嗎?錯了。

黨說,中國對人權等概念的解釋和西方不同,而且繼續迫害異見者,基督徒(見報道)和其他製造麻煩的人。然而,許多中國人認為,“人權”等詞的含義在中國和其他地方一樣。習先生這麼大力宣揚憲法,他可能使中國被圍攻的自由主義者重新要求憲法提供比他設想更廣泛的公民保障。

習先生主持了中國近年來對異見最徹底的打壓。把法律用於這個,他顯然不感到內疚,而且看來,他打算用憲法來限制黨權的可能性很低。可是,他顯然是預備好要承擔風險的勇敢領袖。假如他真的想整頓體制和化解民怨,他應該讓中國公民享有憲法列明的權利。這是帶來他承諾的“廣泛而深刻”變化的唯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