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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9 July 2014

學運濺血 台灣行政院長涉殺人罪被傳喚

台灣反服貿學生佔行政院遭驅離,事後集體提起自訴,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涉殺人未遂等罪,法院傳喚江出庭。
太陽花學運引爆3·24行政院流血衝突事件,行政院長江宜樺下令強制驅離佔領行政院的學生和民眾,警方並以盾牌和水車驅離行政院前的抗議群眾,導致多名抗爭者在警方的驅離行動中受傷。
事後,23名遭警方打傷的學生及民眾集體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及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涉犯殺人未遂、強制及傷害罪。
台北地方法院預定周三(30日)14時30分(格林尼治標凖時間6時30分)第二度開庭審理,法官為了厘清真相,首度以殺人罪被告身分發傳票給江宜樺等人,希望他們能出庭說明強制驅離決策過程及手段,同時協助法院確認證據篩選及調查程序。
對此,學運總指揮陳為廷和林飛帆肯定法官的做法,並且希望江宜樺不要迴避,應該要勇敢到庭,並負起該負的責任。
陳為廷認為,江宜樺院長作為最高的行政首長,下令驅離導致流血衝突,應該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下台。
林飛帆指出,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到江宜樺對3·24事件負起任何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江宜樺應該要在法庭上如實陳述,這是否是上級指示鎮壓或是有其他原因。
林飛帆並表示,包含島國前進、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台左維新、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民主斗陣、公投盟、公民1985、民間司改會等各個團體,周三下午將到法院前聲援自訴狀告江宜樺的伙伴們。
行政院證實已經收到傳票,江揆是否親自出庭,仍待決定。據了解,江宜樺並未向法官請假,屆時將會凖時出庭。
目前已知3名警政首長都會如期出庭,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據了解,由於自訴程序前置作業類似檢方偵查程序,在事實尚未厘清之前,法官可以不公開方式進行調查,因此屆時應該不會公開審理。

(責編:董樂)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7/140729_taiwan_trade_pact_protest_tria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