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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2 March 2014

《世界日报》社论: 习近平“小组治国”的利弊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15日再添一個新頭銜─中共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 小組組長。使他除擁有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即黨、政、軍三大最高職銜外,還兼任多達七個「領導小組」或「委員會」組長或主席。這些角色 賦予他對中國改革、情報和安全系統、軍事、外交和互聯網的獨一無二影響力,也奠定他「小組治國」的施政模式,勢將影響中國未來十年甚至更長期的政經走向。 然而「小組治國」有利有弊,福兮禍兮,尚難逆料。

「小組治國」並非習近平 新發明,而是中共「以黨領政」的必然產物。1958年6月,中共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五個小組,此為「小組治國」的濫觴。1966年5月,毛 澤東為發動「文化大革命」而設立「中央文革小組」,其功能完全不在「文化革新」,卻成為權力不斷膨脹、取代中共中央書記處和政治局的最高權力機構。體制外 的「中央文革小組」帶給中國人的災難與傷痛,至今仍讓人不堪回首。因此對各種「領導小組」氾濫,中共內部一直存有爭議。李克強主持的國務院,去年3月為簡 政放權,一口氣撤銷30多個各種各樣「領導小組」,受到外界讚揚。

習近平在黨、政、軍權力「一把抓」後,還力推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 小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以及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並親任組長或主席,這是因總書記、國家主席和軍委主 席三個頭銜雖大,卻不能確保擁有終極決策權,也不能確保政令能出中南海。

尤其中央政治局25名委員已成各種利益集團代表,政治局常委則演變成「割據」格局和分贓政治象徵,習近平若不想重蹈「胡溫時代」碌碌無為、空轉十年覆轍,只能通過新設的「小組治國」模式,將權力具體化,讓他擁有最後「拍板權」和「裁決權」,推動他主導的60項改革措施。

曾 長期在河北、福建、浙江和上海等地工作,並擔任封疆大吏多年的習近平,深深體認建立強勢中央勢在必行。但現有中共決策模式,即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策、政治 局常委分權管理模式,已成為他打破利益集團系列改革的羈絆;但廢除政治局會議決策模式又遙不可及,因此另起爐灶,設立幾個享真正實權的「領導小組」,從而 使政治局會議和常委分權管理模式形同虛設,或許是最易辦到的權宜選擇。

習 近平另闢蹊徑的思路,與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智囊吳稼祥的一段論述如出一轍。吳稼祥說,中共已有的權力結構是「存量政治」,不能輕舉妄動隨便廢除,因為「你 不知道其中連著誰的筋、結著誰的骨,傷筋動骨,必遭報復」。他認為可行辦法,是選擇「增量政治」,即不動原來的機構,而新設自己指揮得動的機構,例如領導 小組、委員會等,既不會動人家的奶酪,也能遂行自己的施政目標。

習近平推動的「改革小組」已不止是從事頂層設 計的決策機構,實際上也成超級內閣;「國家安全委員會」掌管與國家安全相關一切事務,權力覆蓋全部強力部門;「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小組」由於網絡和信息化滲 透所有領域,權威性無所不在;新近成立的「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則顧名思義,壟斷軍方一切權力。

所有小組事實上集成中國政治運作的最高權力機構。無論在黨、政、軍擔任何職位,只有進入這些小組,才算進入真正權力核心。憑藉這些小組,習近平再也不需要像江澤民那樣,需要別人封他「習核心」頭銜,就能順理成章地擁有對國家幾乎所有領域的重大事務的至高無上決策權。

儘 管如此,「小組治國」弊端也顯而易見。正如有識之士指出,眾多疊床架屋的「領導小組」以黨的組織名義存在,勢必干擾常規政府部門履職;或說,正因為常規政 府部門喪失管理能力,才須成立這麼多「領導小組」。同時,中共的「領導小組」權責不明,不受法律監督,可能成為強化人治、毋須法律作依據的大怪獸,與中共 欲推動的國家治理結構和治理能力,以及法治化、現代化潮流背道而馳。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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