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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4 March 2014

冯小刚为什么厌烦电影

冯小刚为什么厌烦电影

 

据人物杂志微博显示,冯小刚(微博)日前接受《人物》杂志专访表示,春晚完了之后就想待着觉得跟这个世界没什么可聊的了只要是跟电影没关系的事,都有意思。一位导演居然把电影当作最没意思的话题,对电影的厌烦表露无遗。不细心体会他这番话后面难言之隐的人,也许会觉得,这个冯小刚不要说跟不上当前“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敬业”要求,就离将近一个世纪前梁启超说的“敬业”和“乐业”都差了很远。

其实,梁启超在《敬业和乐业》所说的“业”并不只是人们一般所说的“工作”。谁安排或指定你一个工作,你按他的意愿把事情办好,完成任务,便大可以此为乐。然而,冯小刚办完了春晚,完成了任务,却并没有就此“乐”起来。

梁启超说的“业”更不是指一个收入的来源,一个只是保障衣食住行的饭碗。“业”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说,“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可以名为一件事”是指一个人能够全心全意投入,有尊严,实现自我价值的事情。冯小刚厌倦电影,是不是觉得电影对他来说已经不再是这样的一件事情?

冯小刚在微博里说,“我是觉得这么多年一部接一部地拍电影,没有其他的生活。在一个特别窄的胡同里,我长跑,还不是短跑。你怎么跑,你感觉两边都是这么一个墙,越跑越窄,越跑越窄。”他是个会说话的人,一句话同时说给两种不同的人听,让他们各自听出自己想要的意思。你可以认为他是在抱怨拍电影太辛苦,以至于“没有其他的生活”;你也可以认为他是在抱怨有“墙”不让他自由奔跑,以至于他电影生涯逼仄,只有辛苦而无乐趣。

梁启超所说的可敬、可乐的那种“业”,是一个人在心里觉得自己可以“实实在在”来做的“正经事”,“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人们对“业”的正确态度需要有尊严、受尊重和自由、平等的环境条件,他说:我深信人类合理的生活总该如此

在人类合理的生活里,任何一项职业的价值都应该是内在的,体现在它为其对象所提供的“善”(帮助、贡献或服务)之中。这种“善”使得这个职业成为一种目的,而不是手段。康德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也是出于同样的道德原则。职业一旦被当作牟利、专权、控制他人的手段时,它也就背离了自己应有的本善。当许多行业,甚至各行各业都变成这个样子的时候,人的合理生活也就一定出了问题。

冯小刚厌倦电影是因为他觉得他和他的电影被一只无形的手在牵制,因而沉沦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他抱怨道,“你让百姓满意,这句话是一句瞎扯的话,你让老百姓满意的前提是你必须让领导满意。”拍电影的不能为看电影的着想,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不能够,但结果一样,都是不为观众着想。这又是多么荒诞和不合理的生活状态。

不合理的生活里不仅有不为观众着想的导演,还有不为学生着想的教授、不为病人着想的医生、不为民众着想的官员、不为消费者着想的厂商。他们往往并不是主观上完全没有为行业对象做好事的愿望,而是觉得,现有环境不允许有他们有这么奢侈的愿望。因此,几乎人人都在做他们既不乐意,也不认可,但却是照做不误的事情。

我有不少在国内高校任教的的朋友,经常听到他们抱怨评选职称的标准和人事纠纷,他们厌倦甚至厌恶自己职业,比冯小刚有过之而无不及。梁启超劝人做事要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忠实地把事做好;要从专心做事中发现乐 趣,不是皱着眉头、满腹牢骚地叫苦,这样才能达到“乐以忘忧”的境界。对我的这些朋友们来说,这实在是太高的境界。他们对自己的“业”,似乎不敬也不乐。他们抱怨在学校里为职称疲于奔命,是“听差”、“苦力”,甚至还有说自己是“要饭”或“奴婢的。

梁启超所提出的“有业之必要”的理由似乎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不过是“工作”的理由,如谋生、经济独立、生活起居有规律;另一类才是真正的“职业”理由:人格上有自尊、锻炼意志和品性、提高能力和才干、增强自信心与成就感、获得精神满足、肯定生命价值。职业不等于工作。真正敬业的人,他们重视的一定更加是后一类的理由,也一定更期待实现合理的生活环境。

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世界里,后面这一种“业”已经是稀缺的资源,而这样看待自己“业”的人也已经成为濒临灭绝的物种。连冯小刚那样拥有令人羡慕的“艺术创造”之业者都对自己的职业发出了厌倦和无聊的叹息。厌倦和无聊是一种弥漫在当今中国职业界人士中的精神雾霾。他们因找不到其中的价值和意义而“看穿”自己的职业。更糟糕的是,“看穿”甚至已经不再能让这些职业人士为之悲哀和愤怒,他们职业的无意义甚至已经对他们失去了刺激的作用,剩下的就只有一种叫做“累”的无聊。在一个受权力和名利双重挤压的体制内,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又忙碌又无聊,越忙碌越无聊,刚刚忙完春晚的冯小刚,体会和吐露的恐怕正是这样的一种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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