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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1 December 2013

和政府打官司

作者:闾丘露薇
华商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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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从内地拿着单程证移民香港的女士,花了五年时间,终于打赢了香港政府,终审法院认为,政府规定住满七年才能够申领综援的政策违宪,因为基本法写的清楚: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而香港居民,包括永久以及非永久居民。
综 援是香港政府提供的一项社会福利,从70年代开始,类似于内地的低保,给低收入人士和家庭提供现金补助,帮助他们维持最基本的生活。特区政府在2004 年,将申请综援的居港年限,从原本的一年增加到七年,理由是01年和02年申请的人数大幅度增加,而政府当时面临开源节流的压力。
法院的判决一出,在香港引发争议,一些人担心,申请综援的内地新移民会大幅度的增加。

准确说是拿单程证的内地新移民。如果因为工作,学习或者投资来到香港,收入和财产一定超出申请标准,但是那些持单程证,来香港和家人团聚的内地移民,不少来自穷困地区,而家人本身在香港就属于低收入,甚至无业。
单 程证是由中国公安部门签发给内地居民的港澳通行证,主要是让家庭团聚,1995年开始,每天150个名额。一旦取得单程证,内地的户口,身份证,护照全部 注销,而香港政府04年的新措施,让这批人里面的一部分面对这样一个状况:变成了香港人,当生活陷入困境,香港政府却拒绝提供帮助。
打赢官司的这位女士,05年来港和丈夫团聚,抵港第二天,丈夫去世。当时她54岁。因为不是永久居民,丈夫生前的公屋被收回,她住到露宿者之家,靠打散工为生。06年申请综援遭到拒绝。08年,在民间机构的帮助下,提出司法复核。
这个个案具有代表性:当事人令人同情的经历,政府处理手法的生硬,让人清晰的感受因为现行政策,一个本地居民陷入困境,政府却坐视不理。社会福利是制造一个安全网,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安全网有多大,要看政府的能力和决心,而香港政府说过,不会让人饿死街头。
五名法官一致裁定违宪,指出政府当初是为了省钱,好让福利政策长远维持,但结果真正节省的金额却微不足道,显然理由并不成立。律师也在法庭上摆出了一组数据,从99年到02年,也就是政府设定限制前,八成五申请综援的,是永久居民。
一 些人担心新移民会隐瞒在内地的资产,不去找工作,滥用综援。香港确实有不少骗取综援的个案,比如一对退休法官夫妇,金融风暴后财政出现问题,于是申请综援 和公屋,但被发现,隐瞒了二百万的存款,结果被判入狱十一个月。最轰动的是04年印度洋海啸,一对夫妇死里逃生,就在他们在媒体大谈自己的故事的时候,被 发现,原来妻子曾经报称丈夫失踪,领取单亲综援。最后,妻子被判八个月。这些人,都不是新移民。
有人钻空子并且成功,那可能是审核,也可能是执行上出现问题,或者是制度本身需要重新检视是否需要更新。只是社会应该督促的是政府,要求它做的更周密,而不是针对某一个群体。是否做欺骗或者违法的事情,说到底是一个人的品行决定一个人的选择,而不是因为一个人的身份。
一个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一个不被主流社会包容的人,用法律来为自己维了权,打赢了政府,本身不就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情?让人看到,香港还是一个法治社会。

from 一五一十部落头条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10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