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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7 November 2013

中国的防空识别区不符合国际法

尼伯龙根·蜗藤
中国在日前突然宣布设立防空识别区,范围覆盖日本韩国的争议领土,与日韩的识别区大面积重叠。中国还规定凡是进入防空识别区的飞机都要向中国申请备案。中 国单方面的宣布不出意外地掀起了轩然大波。美国、日本和韩国甚至台湾都反应剧烈。美国宣布不承认中国单方面设立的防空识别区,并派出了B52轰炸机在东海 上空飞行。美国军方强硬地提出三不政策,不会提交飞行计划,不会预先无线电通告,不会对频段注册。东海局势骤然升温,三十年来战争的危机从来没有离东亚人 民如此之近。
中国指美国在这个问题上持双重标准,理由是美国日本和韩国早在几十年前已经开始设立防空识别区了。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美国这么“蛮横”。
不得不说,这个说法并不成立。不要被“防空识别区”这个表面看上去一样的名词所混淆,其实在这个名词下中美之间却对应着不同的概念。
美国的防空识别区是一个对内的命令。它规定了美军在飞行器(包括本国和外国)飞越这个空域的时候应该如何去做,以及本国的飞机在这个空域应该如何去做。但是美国的防空识别区并没有要求外国飞机飞越识别区的时候要如何做。比如美军司令员手册中写明:
美国不承认沿岸国把防空识别区的程序应用于不准备进入本国领空的飞行器之上的权利,美国也不会把这个程序应用于不准备进入美国的飞行器之上。同时,美国的 军事飞行器在不准备进入他国领空的情况下,也不应该向对方表明身份,也不应该遵守他国所制定的关于防空识别区的程序,除非美国特别同意这么做。
(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recognize the right of a coastal nation to apply its ADIZ procedures to foreign aircraft not intending to enter national airspace nor does the United States apply its ADIZ procedures to foreign aircraft not intending to enter U.S. airspace. Accordingly, U.S. military aircraft not intending to enter national airspace should not identify themselves or otherwise comply with ADIZ procedures established by other nations, unless the United States has specifically agreed to do so.)
同时,美国在实践中,也不要求只是飞越防空识别区的外国飞机遵从其为本国飞机制定的程序。美国尽管空军实力强大,也会对进入防空识别区的外国飞行器进行监控,但从来没有试图在法律上去管理一块不属于自己的空域。美国帮助日本设立的防空识别区也是如此。
反观中国,尽管套用了“防空识别区”的名头,实际上却大大扩充了美国的防空识别区的内涵。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这个规定。
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以下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本规则。
注:所有飞机,不管外国和本国飞机都必须遵守该规则
二、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提供以下识别方式:
(一)飞行计划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二)无线电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
(三)应答机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
(四)标志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明晰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
注:外国的飞行器“必须”遵守中国单方面划定的规则,不论是有意进入中国领空的飞机还是仅仅穿越“防空识别区”的飞机,都要事先递交飞行计划。
三、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注:外国飞行器在飞越这个区域时,应当服从中国武装力量的管理和指令。
可见,中国所设立的防空识别区,尽管试图通过一个名字让国际相信她是依从了国际惯例,但实际上却违反国际法,单方面地扩大了中国的空中管制范围,企图在法律上把大片公共空域变成受中国管理的空域。在公共空域,中国最多可以说自己在这个区域会监视别国飞机(这是对自己的要求),但无权要求别国飞机受中国的管理。试问,其他国家如何能接受这个单方面的措施?
所以,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剧烈的反应是正常的,从国际法的角度看也是正当的。要是他们默认了中国的防空识别区,就等于默认了中国对东海上空这个公共空域的 管理权,这当然是他们不能接受的。在东亚,日本和韩国都是美国最坚固的盟友,美国自己也一直是航海航空自由的最主要倡导者,于情于理,美国首先出头是再正 常不过了。
中国要设立防空识别区是可以理解的,也有国际惯例可循(尽管在几天之前中国还一直不承认这个国际惯例),如果按照国际惯例在适合的时间设立也断然不会招致如此大的反应。但这次贸然设立这样的防空识别区显然是一种外交冒进:第一不符合国际法,第二时机也不恰当,第三触动了美国的核心权益(航海自由)。中国军方这样的做法只会徒然加剧钓鱼岛发生危机的可能,更成功地亲手把美国推向日本的一方,甚至还把美国推到了东海对抗的第一线。
可以预见的是,美国以后会高调而经常性地在东海进行这种不通告的穿越飞行。中国军方将不得不面对尴尬的情形。要制止美国这种“违法”的行为,既于理无据,又实力不足;听而任之,又会遭到被豪言所鼓动起来的民意的反噬,真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做法。


from 黎蜗藤的历史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2ed3c30101iev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