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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 October 2013

中国社会底层有无“阶层意识”?

何清涟

夏俊峰被处刑前后,国内微博与国外推特的气氛,有如2011年突尼斯小贩自焚之后的阿拉伯网络世界。一个观点在悄然流行,那就是当局“挑起社会底层人之间的相互诋毁与残杀”,根据是被夏砍死的两位城管也同属社会底层。

这种激昂悲情气氛,我在网络世界已遇到好几次,它始终无法化为现实世界的政治动力。为什么?以下是我多年对这一问题的思考。

*社会底层是一个利益整体吗?*

“挑起底层相互残杀说”其实是个误判,城管是底层,但他们的身份是体制内“执法成员”,殴打夏俊峰时依仗的是权力。这个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牵动中国社会的大话题,就在于事件的性质是权力凌辱弱势群体。时下中国,无论是民主宪政派、维权派、新老左派,包括薄熙来,都将中国那数量庞大的社会底层视为一种政治力量,只是各派为其赋予的“政治使命”很不相同:

在胡温时期兴盛一时的维权派,主要着重于解决个体受损者的利益,比如损害的赔偿、命案的责任归属,推动个案进入司法程序。他们希望通过寸积铢累的艰苦工作,推进中国的法治进步。以自由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民主宪政派认为,应该首先解决中国人的权利问题,有了权利,社会底层成员才能不再处于“弱势”。他们除了经常普及有关权利的价值理念之外,还经常在个案上与维权派互相呼应,给予舆论支持。尽管不少“公共知识分子”近年来饱受激进的政治反对者诟病,但他们在夏俊峰事件及其他事件中,始终是“在场者”。

以上情况中,这些个案涉及的底层成员与维权人士的合作基础是:维权人士主动介入或者利益受损者向维权名人寻求帮助,但一旦具体目标达到之后,这种合作就完结。受帮助者并未意识到自己得到他人赠与的“玫瑰”之后,还应该向相同处境者转赠芬芳。以夏俊峰事件为例,自始至终,既没有与夏俊峰同城的沈阳小商贩的踪影,也见不到全国有相同经历的“城管执法”受害者及其家属出面声援。

“弱势群体”这一标签与其说代表中国社会底层阶级意识的觉醒,还不如说他们知道这一标签有助于提高争取社会支持的道义感召力。

*谁能真正吸附中国社会底层成员?*

新老左派都以底层人民的天然代表与利益代言人自居,但“底层人民”于其只是用来争取话语权的集体名词,在底层人士受损的个案中,新老左派一直是缺席者。当中国人为污染、食品安全痛苦不堪时,他们集中全力在声讨“美国进口的转基因食品残害中国人民健康”。在现实生活中,左派与社会底层并无行动连接点。访民群体及利益受损者有困难时,只会向维权人士寻求帮助,新老左派的周围就算是聚集了一些底层成员,也多半是口头同情底层人民的愤青。他们重要的政治作用一是打击自由派知识分子,二是攻击普适价值及反美反资本主义,在青年人中制造理论混乱。唯一的行动参与是拥戴过在他们看来很有希望进入中共最高领导层行列的薄熙来。

据我长期观察,能将社会底层凝聚起来的只有以下情况:一是基于共同利益受损的诉求,比如征地及环境污染,受损者因地缘(同村居住)、血缘团结起来;这种因共同利益而反抗的凝聚力稍强,可以持续一段时间,比如事件的阶段性结果。二是因为同乡关系,共同遭遇引起的不满类似,如2011年6月广东增城事件、2013年5月北京发生的安徽女子袁利亚坠楼事件。这种临时性聚合因“气氛传导”聚集迅速,受到压力后也很容易四散。

中国当局倒是很成功地吸附了社会底层成员参与“维稳”。除了大家熟知的城管队员之外,出没于中国网络的大量五毛多数无业,高等院校的“网络红军”及负责告密的信息员,大都出身贫困家庭。

薄熙来的“唱红打黑”,改善民众福利,则是底层最期盼的“搭便车“行为:自身不需要付出代价,获得强权人物恩赐之后,只需要奉上的廉价的赞美声音。不过这种民心工程只是施惠与受惠的关系,并不构成政治力量。

证明中国社会底层并不存在“阶层意识”,以下例证可能比夏俊峰案更为典型:2011年8月1日,四川成都双流县黄水镇板桥社区是修建成绵乐高铁必经之地,遭遇地方政府强行拆迁,导致死亡悲剧。这场悲剧中的强拆执行者和被强拆者,是比邻而居的邻村农民,有的甚至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把他们置于鱼死网破的拆迁争斗的原因,是政府花钱雇佣了一批农民来拆另一批农民的住房,连一些妇女都为了那一天百来块钱的报酬参与拆迁。

以上说明,在中国,要想向下汲取社会底层的支持,只有利益输送一条途径,而不是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于社会底层而言,“权利不能当饭吃”,永远不如利益实惠。中共对此把握得很准,因此有名言,“凡属人民币能够解决的问题就是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自由知识分子及部分中产阶级的权利要求不能用人民币解决,所以不是“人民内部矛盾”。

当初中共动员底层起来革命之时, “天下穷人是一家”,“河深海深不如阶级友爱深”表达的阶级意识完全是宣传灌输的结果,“打土豪分田地”这种最实惠的利益许诺,才是发动底层革命的成功关键。今天,要完成对社会底层的政治动员,恐怕仍然得诉诸利益而不是诉诸权利。

*真实的利益与虚幻的阶级意识*

我一直怀疑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这套理论有几个要件,出身决定思想,全世界无产者一家亲;无产阶级在消灭有产阶级之后,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人平等。这一理论先是被革命后的现实证伪,中共在消灭有产阶级之后,却将自身锻造成特权集团;继而被“改革”证伪:在红色家族利用权力市场化暴富的同时,平民出身的官员骄奢淫佚程度,并不比红色家族逊色。

这种怀疑并非始自今天。我曾写过一篇“适者生存与有闲阶级”(《读书》杂志1998年10期),指出凡勃仑的重大理论贡献是否定了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凡勃仑认为,下层阶级与上层阶级并非针锋相对,他们受限于一种看不见但十分坚牢的共同态度,比如工人阶级并不企图取代他们的管理者,他们只是试着去模仿他们,并设法让自己成为管理阶层的一员。正是这种心态,使社会得以保持平衡稳定。其实,中国的历史和现实也如此:前现代社会,科举制为寒门士子提供了上升通道,耕读传家是令人骄傲的社会传统;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大学教育也是贫寒人家子弟的上升通道。所谓“上升”,就是对于利益——即社会地位与较好职业的追求。历史上每个朝代最有活力的时期就是上升通道畅通时期,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尖锐,就是因为社会上升通道严重梗阻。

只有承认利益才是集体行动的纽带,人们才能理解维稳体制的末端,如城管、五毛、监视异议人士的“国保”临时工为何大多来自社会底层。使用童奴的黑砖窑主人,各地贩卖人口犯罪集团的参与者,同样属于社会底层。这些社会底层成员在相对范围内是强者,因此在凌虐同属社会底层的“阶级兄弟”、骗卖“阶级姐妹”时,驱动他们的动力是利益,而不是“阶级意识”。

本文尝试解释了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中国网络世界的政治激情无法转化为现实社会的动员力量,除了当局强大的维稳力量之外,反对者之间还缺乏集体行动的利益粘合剂。只要无法让社会底层认识到权利比面包重要,维稳体制下这种“底层间的相互残杀”就会继续。



from 清涟居 http://heqinglian.net/2013/10/01/class-conscious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