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如果暴政俱乐部成员国想驯服社交平台这台“网络怪兽”,一定要向中共政府请教。
中国从有了微博这物什,网民们开始“微博问政”以来,中国当局“与时俱进”,在“摧毁”(关闭)与“占领”之间选择了后者,先后采取了三套措施:一、让各 地政府开“政务微博”引导舆论,抢夺微博这块新舆论阵地的制高点;二、审查与打击并行,在日常审查从未放松的同时,“深度修理”了一些大V,出台“传播谣 言罪”,震慑之下,总算是在微博上宏扬了主旋律;三、在关注度高的个案上,巧妙地让微博为政治服务,在打击某些政治势力时,用其作为政治工具,起到很好的 民意动员作用。
最后这一方法,最近才小试锋芒,对中共当局而言,效果不错。试举两例:
即使有了微博,类似消息也被封锁得痕迹全无。2012年温家宝家族财富故事不幸被《纽约时报》两度曝光,不仅国内网站讨论区不见这类消息,就连难于控制的 微博上,这类消息也是见光死。我曾看到一条“温总理正在数27亿颗星星”的微博,十来分钟后就消失不见。温公子发表要追究《纽约时报》的法律责任这类声 明,也得在香港媒体上。因为当局知道这事在国内“说不得”,哪怕是澄清,都会起“反向传播效应”,《纽约时报》为此还遭受黑客攻击的报复。
李家过去也同样享受这种“一级保护”。比如李鹏之子李小勇与新国大集资事件的关系,国内报道切割得干干净净;华能国际变成其家族产业的报道刚出炉,几天后 作家就进监狱。但这次情势显然不同,首先,张宏伟在美国诉赵闳这个在美国不受关注的小案子,却有人去指点《英国电讯报》关注并提供一份法庭庭审文件;其 次,这边一见报,国内微博上立刻疯传,网管却对此视而不见。就在李小琳这位“公主CEO”涉及内幕交易的消息在微博疯传之时,浙江余姚发生百年一遇的洪 灾,尽管官方媒体也在报道水灾,却有两位女子因“传播水灾谣言”被抓,可见网管没有打盹,他们很清楚谁该抓谁不该抓。
既然网管部门不抓“网络谣言”,李小琳只好不靠组织靠自己了。中国电力10月11日晚间发布官方微博,称受公司董事长李小琳的委托发布一份声明,称“李小 琳未与任何保险公司有个人往来,也不认识什么保险公司的人;网上关于其涉及什么保险交易的谣言,纯属恶意卑劣的中伤;其本人保留追究造谣者、传谣者法律责 任的权利”。
国内媒体及网站立刻给予大幅版面予以报道,“李小琳回应‘涉保险交易’:纯属恶意卑劣的中伤”,但百度上关于其夫君任新华人寿总经理助理的简介却仍然保留。如此“辟谣”,正好起了传播学中所讲的“反向传播”作用。香港的喉舌媒体如《大公报》等也没闲着,纷纷帮助辟谣。
身为“公主CEO”的李小琳这时真该用脑子想想,就在8月下旬,《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刑拘,她这“前党与国家领导人” 的公主身份有如“国家一级保护”物种,比马正其这“国家二级保护”物种要高。党既然不帮助她抓捕“网络谣言”,只能说组织上要“挫磨挫磨”她了。再想想以 下时势:论党内地位身份,陈云家地位高于李鹏家,陈元已从国开行总裁位置上荣休;论时局,中石化总裁蒋洁敏可以入狱,官方媒体经常发表“落马国企高管盘 点:多执掌肥差 过半涉受贿”,国企高层正在大洗牌,是不是该下船了?总书记都没搞终身制,国企CEO当然也不能搞终身制。这道理还不明白?
但微博上的“民意”来源多元化,有时候并不总有利于“民”。比如沈阳小贩夏俊峰案,因为其子夏健强临摹画作被指抄袭,导致民意发生指向性变化。
持续了数年的夏俊峰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多的关注与讨论,主要因素在于中国人对城管体制及当局执法过程中草菅人命的强烈不满。在夏执行死刑前后又加入了一个新因素,即网民对当局保护公权力,赋予自家人免死的法律特权深感不公。
对公权力的保护,是指法庭在量刑时根本不考虑夏俊峰杀城管是在遭受城管殴打后的防卫过当,免死法律特权是指毒杀海伍德的薄谷开来只判死缓。网民将夏案与谷 案比较后,认为谷开来预谋杀人获死缓,夏俊峰杀城管一案既非预谋杀人,又有可宥情节,不应该判死刑,因此,网民指责官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谎言。
以上是夏案讨论意义所在,考虑到国际社会多年呼吁中国废除死刑的努力,最后只有贪官与特权者享受到这一“人权进步”果实,中国确实需要这种讨论。但几乎随之而来的其子强强画作抄袭的事情,不仅让其妻张晶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还改变了夏案讨论的方向。
强强的绘画作品之所以能够出画册,与其说是因其画作有天分,还不如说是人们在帮助夏俊峰时找到了一个可以用来打动人心的诉求点。张晶并非行内人士,缺乏相 关知识,并不知道临摹画作加以修改不能算自己的创作。帮助出画册的人也可能没看过几米的作品,总之是疏忽之下出此纰漏,有可谅解之处。几米此时维权,外人 当然没办法就其时机的选择加以质疑,但一些人确实“四两拨千斤”,借机成功地转变夏案讨论的方向。
夏案讨论转向,出自“民意”还是“官意”已经不重要,但足以说明一个事实:在政府管控下的微博,在表达公众意志上,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有时普通公众想用,却成了倒持剑柄。
刘亚洲最近在《解放军报》上发表“西方敌对势力妄图以互联网‘扳倒中国’”,称“意识形态较量的实质是制话语权。谁拥有了制话语权,谁就能引导民众”, “谁掌控了互联网尤其是微博客资源,谁就拥有最大的话语权”,“要争夺制话语权,就必须重视舆论生态和媒体格局的深刻变化,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和手段。否 则,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那就非常危险了”。
其实刘亚洲完全不用担心,习书记不是胡书记,中国政府现在是新办法会用,硬办法敢用。目前的微博,在中共不计成本的巨额资金投入之下,已经渐被驯服,正在 逐渐构建中共的意识形态霸权。海外的推特(Twitter),从其政治生态及推友构成的多元化来说,暂时还不能起到与国内微博同样的作用。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5期 2013年10月4日—10月17日)
中国从有了微博这物什,网民们开始“微博问政”以来,中国当局“与时俱进”,在“摧毁”(关闭)与“占领”之间选择了后者,先后采取了三套措施:一、让各 地政府开“政务微博”引导舆论,抢夺微博这块新舆论阵地的制高点;二、审查与打击并行,在日常审查从未放松的同时,“深度修理”了一些大V,出台“传播谣 言罪”,震慑之下,总算是在微博上宏扬了主旋律;三、在关注度高的个案上,巧妙地让微博为政治服务,在打击某些政治势力时,用其作为政治工具,起到很好的 民意动员作用。
最后这一方法,最近才小试锋芒,对中共当局而言,效果不错。试举两例:
“传播谣言罪”为何不保护“公主CEO”?
李鹏家族成员与其他红色贵族的家庭成员一样,一直是“国家一级保护”对象。这些家族如何积聚财富,对平民一直是不宣之秘。我用“太子党”三字作为关键词用国内百度搜索,查到的都是他国太子党的消息,连美国太子党的消息都有,独缺中国太子党。
即使有了微博,类似消息也被封锁得痕迹全无。2012年温家宝家族财富故事不幸被《纽约时报》两度曝光,不仅国内网站讨论区不见这类消息,就连难于控制的 微博上,这类消息也是见光死。我曾看到一条“温总理正在数27亿颗星星”的微博,十来分钟后就消失不见。温公子发表要追究《纽约时报》的法律责任这类声 明,也得在香港媒体上。因为当局知道这事在国内“说不得”,哪怕是澄清,都会起“反向传播效应”,《纽约时报》为此还遭受黑客攻击的报复。
李家过去也同样享受这种“一级保护”。比如李鹏之子李小勇与新国大集资事件的关系,国内报道切割得干干净净;华能国际变成其家族产业的报道刚出炉,几天后 作家就进监狱。但这次情势显然不同,首先,张宏伟在美国诉赵闳这个在美国不受关注的小案子,却有人去指点《英国电讯报》关注并提供一份法庭庭审文件;其 次,这边一见报,国内微博上立刻疯传,网管却对此视而不见。就在李小琳这位“公主CEO”涉及内幕交易的消息在微博疯传之时,浙江余姚发生百年一遇的洪 灾,尽管官方媒体也在报道水灾,却有两位女子因“传播水灾谣言”被抓,可见网管没有打盹,他们很清楚谁该抓谁不该抓。
既然网管部门不抓“网络谣言”,李小琳只好不靠组织靠自己了。中国电力10月11日晚间发布官方微博,称受公司董事长李小琳的委托发布一份声明,称“李小 琳未与任何保险公司有个人往来,也不认识什么保险公司的人;网上关于其涉及什么保险交易的谣言,纯属恶意卑劣的中伤;其本人保留追究造谣者、传谣者法律责 任的权利”。
国内媒体及网站立刻给予大幅版面予以报道,“李小琳回应‘涉保险交易’:纯属恶意卑劣的中伤”,但百度上关于其夫君任新华人寿总经理助理的简介却仍然保留。如此“辟谣”,正好起了传播学中所讲的“反向传播”作用。香港的喉舌媒体如《大公报》等也没闲着,纷纷帮助辟谣。
身为“公主CEO”的李小琳这时真该用脑子想想,就在8月下旬,《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刑拘,她这“前党与国家领导人” 的公主身份有如“国家一级保护”物种,比马正其这“国家二级保护”物种要高。党既然不帮助她抓捕“网络谣言”,只能说组织上要“挫磨挫磨”她了。再想想以 下时势:论党内地位身份,陈云家地位高于李鹏家,陈元已从国开行总裁位置上荣休;论时局,中石化总裁蒋洁敏可以入狱,官方媒体经常发表“落马国企高管盘 点:多执掌肥差 过半涉受贿”,国企高层正在大洗牌,是不是该下船了?总书记都没搞终身制,国企CEO当然也不能搞终身制。这道理还不明白?
“微博民意”有时成倒持剑柄
微博上对李小琳的民意,正好为当局所用。无论党与人民如何隔膜,在反腐败这一点上,当局的口号总与民意高度重合,只是民意总觉得当局在反腐上雷声大、雨点小。反腐后面那些利益考量,民意既不清楚,也不认为合理。
但微博上的“民意”来源多元化,有时候并不总有利于“民”。比如沈阳小贩夏俊峰案,因为其子夏健强临摹画作被指抄袭,导致民意发生指向性变化。
持续了数年的夏俊峰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多的关注与讨论,主要因素在于中国人对城管体制及当局执法过程中草菅人命的强烈不满。在夏执行死刑前后又加入了一个新因素,即网民对当局保护公权力,赋予自家人免死的法律特权深感不公。
对公权力的保护,是指法庭在量刑时根本不考虑夏俊峰杀城管是在遭受城管殴打后的防卫过当,免死法律特权是指毒杀海伍德的薄谷开来只判死缓。网民将夏案与谷 案比较后,认为谷开来预谋杀人获死缓,夏俊峰杀城管一案既非预谋杀人,又有可宥情节,不应该判死刑,因此,网民指责官方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谎言。
以上是夏案讨论意义所在,考虑到国际社会多年呼吁中国废除死刑的努力,最后只有贪官与特权者享受到这一“人权进步”果实,中国确实需要这种讨论。但几乎随之而来的其子强强画作抄袭的事情,不仅让其妻张晶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还改变了夏案讨论的方向。
强强的绘画作品之所以能够出画册,与其说是因其画作有天分,还不如说是人们在帮助夏俊峰时找到了一个可以用来打动人心的诉求点。张晶并非行内人士,缺乏相 关知识,并不知道临摹画作加以修改不能算自己的创作。帮助出画册的人也可能没看过几米的作品,总之是疏忽之下出此纰漏,有可谅解之处。几米此时维权,外人 当然没办法就其时机的选择加以质疑,但一些人确实“四两拨千斤”,借机成功地转变夏案讨论的方向。
夏案讨论转向,出自“民意”还是“官意”已经不重要,但足以说明一个事实:在政府管控下的微博,在表达公众意志上,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陷,有时普通公众想用,却成了倒持剑柄。
中共要在微博上体现意识形态霸权
面对严苛的审查,以及大V被抓后产生的寒蝉效应,国内人士已经意识到:中国微博作为一个“民意动员型平台”的时代已经结束。
刘亚洲最近在《解放军报》上发表“西方敌对势力妄图以互联网‘扳倒中国’”,称“意识形态较量的实质是制话语权。谁拥有了制话语权,谁就能引导民众”, “谁掌控了互联网尤其是微博客资源,谁就拥有最大的话语权”,“要争夺制话语权,就必须重视舆论生态和媒体格局的深刻变化,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和手段。否 则,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那就非常危险了”。
其实刘亚洲完全不用担心,习书记不是胡书记,中国政府现在是新办法会用,硬办法敢用。目前的微博,在中共不计成本的巨额资金投入之下,已经渐被驯服,正在 逐渐构建中共的意识形态霸权。海外的推特(Twitter),从其政治生态及推友构成的多元化来说,暂时还不能起到与国内微博同样的作用。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5期 2013年10月4日—10月17日)
from 《中国人权双周刊》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1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