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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5 October 2013

今天的遗产税其实是死亡税

其实我本来一向是支持遗产税的。按照经济学的理解,政府收税都会产生外部性,所以,一项政策、一种税收好与不好除了看直接的经济效益,还有就看政策的外部性。

我能想到的遗产税的正外部性首先是两个:第一是,保证每个人的美好生活都主要是靠个人奋斗得来的,而非靠祖荫,这对鼓励个人奋斗,增强社会活力是有好处 的。第二,税收的一个作用就是调节国民收入。如果一个国家的遗产税是保护和培植中产阶级,调节高收入群体,补贴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为目的,这无疑是对 社会稳定和公平有益的。所以,征收遗产税算是一个国际惯例了,只不过,遗产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被称为富人税,不仅一小撮穷苦人民不用交,占社会主流 群体的中产阶级也都是遗产税绕行的对象,只有那很少比例的大户才要交遗产税。

比如说英国,由于他们国家的宪政来的算是比较稳定,所以进入现代社会后大家发现,我了个去,这社会上竟还有一群老贵族。这帮人头衔世袭,家大业大,动不动 就这个庄园,那个宫殿,把英国风水好的地方基本都占完了。作为民主政府自然要打他们的主意。所以最开始,英国的遗产税是累进税率,你家产越大,交的税越 多,最高税率达到了60%。这基本是一套富不过三代的税收政策,逼的那帮高高在上的老贵族纷纷把自己的庄园和宫殿交给国家代管,定期对民众开放,一来保住 家业,二来还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比如著名的达西庄园,现在的曼彻斯特公爵还住在里面,但是他家俨然已经成了一处旅游胜地,你买票的时候会拿到一个小册子,第一页就看到盛装打扮的公爵和公 爵夫人的照片,热情的欢迎你参观他们的庄园,极大地满足了英国屌丝们对贵族生活的窥探心理。说实话,鬼才相信人家俩是真的欢迎你参观呢。祖上留下来的好好 的一个家,天天开门迎客,啥人都能来逛一圈,给谁心里也得不爽吧,何况是公爵老爷?

英国政府把那些遗老遗少收拾到什么地步?我去参观英国议会的时候被告知,有些上议院里的那些世袭议员们是非常积极来开会的,就因为开会期间有每天几十镑的 补贴。所以英国的遗产税政策其实是他们国家政治转型的辅助工具——君主立宪和民主选举结束了封建贵族对国家政治事务的垄断,将国家由国王和贵族的私产,实 际上转变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但是这种相对平稳的转型还遗留下一个问题——世袭的贵族积累了过于庞大的财产,尽管这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但依然和民主社会 显得格格不入,所以遗产税就成了调节国民财富的一项工具,既保护了财产私有这一根本制度,又通过温和的法律手段而非革命的打土豪分田地把贵族的财富逐渐的 稀释给民间。

估计是看到老贵族们被折腾的差不多了,有些都要靠政府补贴过日子了,上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改革了遗产税制度,现在英国的遗产税起征点为个人32.5万 英镑,家庭65万英镑,超出部分,统一征收40%的遗产税。这项政策经常受到攻击,原因是很多人认为起征点太低了,威胁到了中产阶级。和美国相比,这个起 征点是低了不少,因为他们时不时会号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这不是高级黑)。

那么65万英镑大概是什么概念呢?前年我的一位老师刚刚换了新房。在一个离市中心开车15分钟的小村子里,一栋4室两厅200多平米的独栋house,带 前后花园,他家后花园有多大呢,在不破坏他家的花花草草的情况下,开个40多人的烧烤party是足够的。这套房子带永久产权,土地归你,地下挖出来的乌 木也归你,价值32万英镑。所以,遗产税的起征点差不多是两套这样的房子。当然,希望死脑筋的朋友不要拿中国的农村的房价来类比,这真不是一个概念哈。

而如果一个国家的遗产税是以让老百姓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为目的,那就是我国的遗产税了。80万的起征点,这不是富人税,而是全民税,尤其是如果未来农 村的土地允许流转,农民的土地必然会大幅涨价,我就更想不到有多少人能避开这种税了。此时,遗产税就不该叫遗产税了,而应叫死亡税。即便现在,基本上国内 任何一个二线城市的屌丝市民差不多都要交这种税。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家穷屌丝,前半辈子挤在市中心的一套小房子里,后来房地产大开发,小房子被拆了,拿 到了几十万的补贴款,又凑了点钱,在郊区换了一套大点的房,日子过得还是紧巴巴的,当了一辈子的屌丝穷人,死之前发现,竟然还要交遗产税。。。

跟重要的是,尽管政府有权收税,但税收的本质始终都应是民众与政府达成的契约,而非民众的义务。既然是以调节国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为目的,那么收上来的 税就必须真正的落实在社会福利和基础社会建设上,尤其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上。比如,英国虽然税率很高,但他们的政府保证了全民的免费医疗,全民的 免费基础教育,保证所有国民居者有其屋,保证所有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条件。所以税收不应是政府收了钱就完事了,钱花在哪,花了多少都应该接受全民的监 督,老百姓不满意,还可以有权换政府。

税收本是民众与政府的一项契约,与民权紧密相关,遗产税自然也是。政府拿钱办事,老百姓交税买服务,如果一方无法履行契约,而强制另一方履行,那都与抢劫 无异。所以,如果不能保证公民选举议会,议会监督政府,官员财产公开,政府预算透明,民间言论自由,那么我还是反对任何的税收,在现在这种情况下,钱还是 装在老百姓个人的口袋里比较公平。否则,钱收上去了,焉知不是又一次的“大户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成”呢?毕竟,在无监管、不透明的政治环境下, 上层的人想搞点利益输送岂不是太容易了?


来源:放风筝的唐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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