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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25 August 2013

南方朔: 台灣的「八一八」拆政府群眾運動!




今天的台灣已成了一個遍地烽火的社會,反核四、反服貿、反對洪仲丘案、反對國民黨立委的罷免運動案、反對苗栗大埔案,各種大型的公民運動接二連三的出現。這些不滿運動初起時都只有幾百上千人規模,但卻都像滾雪球一樣,快速的愈滾愈大。洪仲丘案最先根本無人理會,但後來快速變大,第一次群眾集合的白衫軍只有1萬人,但第二次集合已有25萬至30萬人,只有在一個群眾高度不滿的社會,才會出現這種滾雪球式的群眾運動。

公民不服從運動號召「明天拆政府」

上述的群眾運動,目前都仍在發展中。這幾個運動裏,反核四及反軍方的洪仲丘案,我們在以前都報道過,但苗栗大埔案則尚未報道過。這次就讓我們來談大埔案。大埔案經過一個月的發展,最初只有幾百一千人,但818日第一次大集合,台北總統府前已有多達4萬人,它已公開的自我定義是「公民不服從運動」,並號召人民「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拆政府」是個曖昧的口號,已有很強的反政府意義,已可算是一種小型的人民起義。因此國民黨政府對這個「拆政府」運動甚為忌憚,已揚言要對運動的領導者提出控告,但卻惹出了群眾的不滿,網友已發起「萬人自首行動」,要在92日第一次起訴的偵查庭開庭時,號召1萬人自首有罪。苗栗大埔案已成了這麼多群眾事件裏,官民對立性最強、最有戲劇性的案例。它會不會發展成更大的群眾運動已值得注意!

苗栗大埔案事實上乃是一個陳年老案。2008年設於苗栗的群創光電向政府要求擴建,但因為向農民徵收土地發生爭議,加以2010年群創與奇美合併,位於南部科學園區的奇美它的產能已敷群創的需要,因此該公司對苗栗的徵地擴建已不再提,但苗栗縣長劉政鴻仍對農地繼續徵收,他的腹案是用低廉的農地價格徵收後,即將農地變更為建地,即可與財團合作開發,一出一進之間苗栗縣政府即可賺進台幣一兩百億。在道理上,這等於是用政府的公權力搶民地,政府欺侮人民,自我圖利。因此大埔的土地徵收案有4戶堅持不讓步。20106月,苗栗縣政府霸王硬上弓,於晚間利用推土機將農田剷平,因而鬧出軒然大波,20108月一個農婦老太太朱馮敏甚至服農藥自殺,以示抗議。這種強徵民地的制度,乃是19世紀後半歐洲的老制度,它們早已廢除,台灣居然到了21世紀還在使用,內政部和行政院居然認為苗栗縣政府的做法是「於法有據」,於是今年718日,苗栗縣政府甚至大膽的將拒絕土地被徵的4戶人家強制拆除。由於這種行為形同政府在搶人民的土地,自己圖利,於是農民、農民組織、土地研究的學術界,以及大學生、藝文界等,全都憤怒的參與抗議。

對於這種案件,正常情下,社會上的多數人都會冷淡處理,拆的是別人的家,事不關己,何必積極,這也是大埔案開始時只有幾百人參加的原因。但718日起,由於政府強制拆除,人民已警惕到,今天是大埔的4戶被拆,明天搞不好就是自己家被拆,大埔的強拆,已使人民產生了義憤,718日後有過幾次示威遊行,人數已增加到上千,但政府卻不予理會,這已使得民憤升高。到了818日,即政府拆除滿月之日,反大埔運動第一次正式集結,它不可思議的居然有2萬人參加。「八一八」的反大埔運動有幾個特點﹕

大埔收地案人民已不怕「被辦」

(一)運動的核心人物顯然對近代的公民運動並不外行。他們知道美國梭羅的「公民不服從」,以及甘地、金恩博士的和平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源流及發展,將這起運動定義為「公民不服從運動」。

(二)它以政府拆大埔農戶的「拆」字為核心,強調「明天拆政府」的訴求,將反政府的層次拉高,強化反抗性,用來凝聚人氣,果不其然它發揮了極大的動員效果。

(三)公民不服從、不合作的和平運動,乃是要以人民的和平反抗,與政府的暴力作對比,透過這種實力的不對稱性,突出政府的國家暴力,從而襯托出弱者的道德優越性,使弱者發揮「沒有權力者的權力」。近代許多公民運動面對國家暴力,卻能達成運動的目標,甚至使得政權崩潰。這種弱者的力量有時候比強者更強。「八一八」的反大埔、拆政府是很有力的。這次運動的主導者是「台灣農村陣線」,它在「八一八」的行動裏,已使得「拆政府」、「官逼民反」等口號開始響亮起來。

除了「八一八」拆政府的公民運動外,「台灣農村陣線」也同步展開訴訟戰,它們向最高檢察署遞狀子,控告劉政鴻貪瀆濫權,要求特偵組偵查,雖然效果不大,但已發揮了很大宣傳效果。

值得注意的,它們「拆政府」的運動,顯然已造成馬政府極大的驚恐。從822日及23日起,台灣的行政院長及內政部長都跳了出來,攻擊「八一八」違法,內政部長甚至已揚言要辦人,但值得注意的是,以前政府要辦人,人民就非常害怕,但現在政府揚言要辦人,人們已不再害怕,反而有「歡迎來辦」的心情,甚至出現萬人自首、歡迎被辦的行動。92日辦人案將開庭,屆時有幾百上千人都到法庭自首,歡迎被辦,到時候一定又現高潮!


from Just Getting By http://1in99percent.blogspot.com/2013/08/blog-post_6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