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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8 May 2013

中国拟在2015年让所有少数民族游牧民定居,游牧文化将不复存在

今日(5月30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到,到“十二五”末,即2015年底,基本解决目前尚未定居的24.6万户、115.7万游牧民定居问题。

此次会议将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要优先建设保障游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的定居房、牲畜棚圈,尽量做到饮水、供电、道路、通讯、医疗、学校等设施同步配套。并要因地制宜建设饲草基地、青稞基地。

工程建设要从不同地区游牧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尊重民族习俗和游牧民意愿,减轻游牧民自筹资金压力。

2011年8月9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力争在2015年基本完成游牧民定居任务。

《意见》提出,牧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要基本完成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初步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持续恶化势头得到遏制;基本实现游牧民定居,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给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

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在2015年基本完成游牧民定居任务。

《意见》提出,牧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要基本完成草原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初步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持续恶化势头得到遏制;基本实现游牧民定居,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

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本省(区)平均水平;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牧民收入与全国农民收入的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建成全面小康。

《意见》称,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原因,牧区发展仍然面临不少特殊的困难和问题,欠发达地区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因此,要求大力发展牧区公共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此前,中央财政曾下拨17亿元,主要用于新疆、内蒙古、西藏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建设。

新疆自治区今年年初提出,到2015年,完成10.6万户游牧民定居任务;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游牧民定居。

青海省也于今年3月提出,到2013年,要全面完成11.3万户的定居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实现牧民有房住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而西藏自治区尚未实现定居的12949户牧民,2010年底已被发改委纳入游牧民定居工程规划。预计到“十二五”末,西藏游牧民将全部实现定居。

from 南蒙古时事评论 http://smglnc.blogspot.jp/2013/05/2015_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