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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7 April 2013

熊伟:乌坎维权困境主要源自制度设计缺陷(图)

直连本站:http://tiny.cc/meyarw來源: 法廣

廣東烏坎村民示威遊行
烏坎維權(網絡圖片/看中國配圖)

成功避免流血衝突,並成功組織選舉之後,一度令人振奮欣喜的烏坎土地維權重新陷入困境。村民再度集會表達不滿,一年前才當選的村委會集體提出辭職……但是,一直關注烏坎選舉和維權活動的北京新啟蒙公民參與立法研究中心熊偉先生認為,烏坎的維權努力整體上其實是在向好的方向發展,目前的困境主要源自現行村委會組織法機構設置上的缺陷。

2011年9月至12月,廣東陸豐烏坎村的土地維權抗爭以衝突之激烈和村民的自我組織能力而吸引了國內體的特別關注,一年之後,2012年3月,烏坎村成功的組織了公開、民主的村委會選舉,更令國內外關注中國基層民主建設的觀察人士感到振奮,期待從中看到中國農村民眾以民主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的模式誕生。但是,烏坎選舉后的道路並不平坦,村民收回被前任村委會出賣的土地的努力並沒有取得期待的成果,村民對選舉產生的村委會多有不滿,而在風口浪尖上當選的新村委會成員也流露出心灰意冷,一些成員先後提出辭職。周六,數百烏坎村民再度集會,針對港商歸還土地上建築破壞嚴重問題表達抗議,也就無法如期望收回失去的土地向村委會討說法。村委會集體提出辭職。烏坎村的土地維權努力顯然並沒有在民主選舉之後走出困境。但是,一直關注烏坎維權和選舉活動的北京新啟蒙公民參與立法研究中心熊偉先生認為,烏坎的維權努力整體上其實是在向好的方向發展,目前的困境主要源自現行村委會組織法機構設置上的缺陷。

村民對村委會的不滿並不是目前主要矛盾

熊偉:首先,烏坎實際上是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即使現在村民對村委會有些意見,這其實是一個好的發展,表明村民的參與意識、維護權利的意識在加強。第二,通過這一年多—或者說兩年多(也就是從2011年9月21日到現在),村民的意識、權力意識都在加強。2012年3月村委會選舉產生之後,村民確實對村委會寄予了很大期望,但是,後來事情的發展中,一些村民不太滿意,這也是偶然中的必然吧。就是說,關鍵一點是村民代表會議(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現在的困境主要是,一方面,村民的主要訴求是收回土地;另外一方面,村委會有一個很重要的工作,是要爭取廣東省和地府給予烏坎民生工程的投入,比如自來水工程、學校圖書館、避風港等等。這些民生工程價值六千萬!這就使村委會兩頭為難:如果他按照村民意願,把土地大力收回,那他必然會得罪地方,因為,過去,這些土地陸續被買出去,有些是不合規定的,那就肯定牽扯地方上的官員,這樣的話,他們要收回土地,必然會同地方政府發生衝突,而這不利於他們爭取民生工程。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是制度設計有問題,根據現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由村委會召集,村委會不召集,他們就不能開會,這就導致一些村民代表對村委會產生意見。比如,東海大道以路換地,大概涉及100畝土地,有人認為應該推倒圍牆,但村委會可能出於各種複雜的考慮,沒有同意,導致村委會和村民代表間產生一些隔閡。

但是,從昨天發生的事情(400村民與警方對峙)看,村民主要不是對村委會有意見,而是對地方政府有意見。昨天的事起因:港商陳文清在烏坎開辦“豐田畜牧場”,其實就是養豬場,污染非常嚴重。按照約定,昨天—4月26日,陳文清應該把這幾百畝地交回烏坎,但村民反映當地破壞比較嚴重,因此非常不滿意,有些村民就堵路,和政府發生了一些對峙。就是說,現在的主要矛盾還是村民和地方政府間的矛盾。當然,有些村民也對村委會不滿意,但這不是主要矛盾。

法廣:剛才聽說村委會集體提出辭職,但是上級政府沒有批准。

熊偉:他們提出辭職,我想,第一是想向地方政府施加壓力,第二,確實是因為現在的工作關係沒有理順,工作很難做。

村民代表大會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法廣:那這種困難關係短期內能否改變?怎麼走出現在的這種困局呢?

熊偉:現在的困境就是因為村民代表會議不能充分發揮作用。如果村委會不召集(村民代表會議),或者議程里不設置有關的內容,那他們第一無法開會,第二即使開會,也無法討論他們想討論的問題。比如,(去年)3月份烏坎村委會成立之後,他們召開了兩次村民代表會議,但是都沒有討論土地問題,會議議程是由村委會制定的,這樣的話,村民代表會議無法發揮他們的作用。

法廣:這個問題短期內是否可以得到解決呢?

熊偉:有可能。比如,我在烏坎給他們設計了一個村民會議召集人制度,就是在村民代表要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要求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如果村委會不召集,可以授權村民會議召集人來召集會議。村民會議召集人,按照我當時的設計,就是在選舉村委會的同時,就選舉產生村民會議召集人,5個人或7個人,在村委會不召集的情況下,由他們召集村民代表會議。如果有這樣一個獨立的召集機制,每一個月或者每兩個月,村委會都向村民代表會議彙報一次工作,報告土地問題進展情況,報告村務公開情況,等等,這樣就不會等到矛盾在最後來一個總爆發。以昨天的情況來看,實際上是矛盾的一個總爆發:一部分村民對村委會已經失去信任,感覺既然村委會不能保護村民的土地權利,那就自己來;所以才發生堵路,與警方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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