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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 February 2013

李平 - 北京治污須治官 莫重演殺人霧慘劇

香港蘋果日報   2013年2月1日

霧霾籠罩中國近七分一的國土、八億人口受到影響,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警告,大氣污染比沙士可怕得多,「任何人都跑不掉」。但是,中國環保部官員說,發達國家耗費了30至50年才基本解決大氣污染問題。一個「才」字,令輿論氣結,中國難道還要耗30年才能結束十面「霾伏」的日子?難道要等到倫敦殺人霧慘劇重演才能讓當局警醒?

北京上月出現四次霧霾天氣,一個月之中僅有五天不是霧霾日,成為舉世矚目的「霧都」,也讓報章、網站聯想到60年前的英國「倫敦殺人霧事件」(London's Killer Fog)。1952年12月初,煙霧連續四日籠罩倫敦,造成呼吸道病人驟增,死亡人數多達4,000人,其後兩個月又陸續有8,000多人死亡。這宗震驚世界的空氣污染事件,催生了1956年的《潔淨空氣法》(Clean Air Act)。

北京的媒體、公眾,都期望今次霧霾事件也可以催生中國的潔淨空氣法,期望政府不要默默等待「大風吹」的日子到來。但是,看看官員們在霧霾問題上怨過去、怨外地、怨外國的醜態,只能說,中國的政治制度、社會環境決定了要治污就要先治官,治官就要先治制度。

首先,輿論不能容忍官員把責任推給歷史的心態。中國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呼籲公眾正確對待當前的空氣污染形勢,因為歐美等發達國家耗費了30至50年才基本解決這一問題。也有國務院高層領導人表示,現在的情況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是長期積累的過程,「這和中國的現代化是在同步推進的」。他們言談中的輕慢,不能不令人質疑,裝有空氣淨化設備的中南海、大肆採購空氣淨化設備的環保部,豈會知道民間疾苦?

其次,只有立法突破利益集團的「埋伏」,才能結束「霾伏」的日子。為應對霧霾天氣,北京市採取了一些應急措施,包括勒令103家市級排污企業停產、政府機構停駛30%公務車等。但是,媒體質疑,三成公務車只是「停駛」在一紙通知裏,況且,勢在必行的不是給小汽車「計劃生育」,紐約、東京的汽車都比北京多,為甚麼PM2.5沒有北京嚴重?勢在必行的是「打破兩桶油的壟斷」,即打破中石油、中石化的壟斷地位,不容他們再推遲對燃油品質執行較高標準,全面結束成品油硫含量是歐洲15倍的危害。

第三,不管是約束官員的不當言論、糾正他們漠視公眾利益的心態,還是打破地方官員只重當地經濟增長的官本位思想、打破石化企業的壟斷,都涉及政治體制的改革問題,正如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所指:「如果沒有突破性的管理制度改革,難以徹底解決問題。」他接受傳媒訪問時列舉的政制問題,包括環境影響評估中的腐敗、缺乏司法獨立、環保法律實施無力等,他更建議設立具獨立權力的大氣污染控制管理委員會。

總理溫家寶回應霧霾問題時說:「最近的霧霾天氣對人們生產生活和身體健康都造成影響,應該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推進節能減排,建設生態文明,用行動讓人民看到希望。」遺憾的是,溫家寶主政十年,政改未曾起步,治官無力,治污也令人失望。他下月就要卸任,誰能讓人民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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