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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 January 2013

希特勒之死——西方相关实证史学的研究



  希特勒之死是20世纪的重大历史事件,标志着纳粹德国的彻底灭亡。但由于希特勒一直“死未见尸”,所以长期以来,就其死亡时间、死亡方式、尸骸去向等问题,产生出种种虚妄的猜测、荒诞的故事和离奇的传说。事实上,国际史学界从未停止对希特勒之死的严肃研究,现对西方相关实证史学研究做一简单的梳理、回顾,有助于我们澄清认识,进一步了解事实的真相。

  西方实证史学对希特勒之死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二战结束至上世纪60年代后期,这一时期,对希特勒之死的记载多采信英国学者罗珀的研究成果。罗珀认为,在纳粹帝国末日降临的时刻,希特勒向嘴部开枪自杀身亡,其尸体被焚烧殆尽,所剩骸骨无迹可寻。

  H·R·特雷弗·罗珀,二战前是英国牛津大学的青年历史讲师;二战期间,在英国的秘密情报部门服役。二战后,他受到英国情报部门的委托,赶赴柏林调查希特勒死亡的真相。罗珀走访、讯问了不少当事人,主要包括那些在帝国末日来临之际,和希特勒一起在帝国总理府地堡中生活过的政治家、军人、秘书以及勤杂人员等。1947年3月,罗珀出版了《希特勒末日记》一书。根据该书记载,1945年4月30日下午3点30分,当希特勒的侍从林格打开房门的时候,发现希特勒已向嘴部开枪自杀身亡,其妻埃娃·布劳恩吞服了氰化物毒药,也已经死去。随后,希特勒的副官京舍、帝国宣传部长戈培尔、希特勒青年团领导人阿克斯曼等人进入房间。根据希特勒临死前的嘱托,他们搬出希特勒夫妇二人的尸体,在地堡出口附近的空地上浇上汽油加以焚烧。罗珀认为,焚尸灭迹的工作做得相当成功,“已经没有被人发现的危险了”。罗珀的叙事、结论是以实地调研为基础的,无疑具有很强的可信性和权威性,因此,该书一经面世就大受欢迎,成为当时的畅销书。直到上世纪60年代后期,罗珀的说法在西方都是一枝独秀,无人能够撼动。

  上世纪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末是研究的第二阶段。这一时期,苏联的某些调查结果渐渐浮出水面,这些结果显示,经确认的希特勒尸体有服毒迹象。对此,西方学者的反应不一,有的表示强烈质疑,仍维护罗珀的观点,有的干脆摆出分歧,回避激烈的争论,还有的学者综合了东西方的两种认识,试图给出第三种解释。

  1968年,苏联记者列夫·别西缅斯基在西德出版了《阿道夫·希特勒之死》一书,书中透露了迄今为止西方知晓不多的、苏联政府和军队在战后调查希特勒之死的某些情况。根据他的记载,1945年5月5日,在帝国总理府花园内地堡出口附近的弹坑内,苏军发现了两具尸体残骸,认为是希特勒及布劳恩的尸体。苏联人找到了尸体颅骨中的牙齿,由此确认了这两具尸骸的身份。苏军验尸专家还对尸体进行了解剖,根据男尸颅腔内发现的安瓿碎片,及尸体散发出来的苦杏仁味道,他们认为,死者因氰化物中毒而死。报告还提到,男尸的部分头盖骨失踪了,但在现存的尸骸中,找不到中弹的痕迹。以上结论一经传入西方社会,就引发了不小的震动。

  针对别西缅斯基的颠覆性说法,德国历史学家维尔讷·马泽尔提出了强烈的质疑。首先,他认为,当年希特勒自杀后,尸体被焚烧得非常厉害,脸部根本就烧光了,残余的头部及身体其他各部也高度碳化。在焚毁加掩埋后,再从尸骸嘴中发现安瓿薄壁玻璃碎片是不可能的。其次,马泽尔指出,1971年10月,当年帮着苏联红军鉴别希特勒牙齿的牙科技师埃希特曼翻供,说他不能肯定那就是希特勒的牙齿。最后,尸骸检测报告显示,该男尸缺左侧睾丸,而马泽尔出示了希特勒1944年的外科体检报告,报告显示,希特勒的身体各项器官未见异常。根据上述质疑,马泽尔断言,苏联人找到的所谓希特勒遗骸,根本不是希特勒本人。有关希特勒的自杀方式,马泽尔还补充道,他不排除子弹打在太阳穴上的可能。

  与马泽尔的全盘否定不同,另一位西德学者约阿希姆·费斯特对别西缅斯基的说法持谨慎的态度。在研究中,他干脆摆出上述分歧,不予评论。还有的研究者,如美国人詹姆斯·奥唐奈,试图将枪杀说和服毒说糅合在一起,对希特勒之死做出第三种解释。这些说法都未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可,未能平息学界的争论。要想打破僵局,形成新的研究局面,也只有等待新材料、新证据的出现了。

  1991年苏联解体,苏联所藏希特勒之死档案随之开放。这些档案显示,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史家们对别西缅斯基的揭秘式研究的质疑是颇有道理的。苏联现存档案中证据不足,不少证据前后矛盾,不足以支持希特勒服毒自杀说和希特勒尸骸发现说。在诸种口供、证据中,能够令人信服的是,希特勒向右侧太阳穴开枪自杀身亡。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第三阶段的研究多采信了这一点。

  战后,苏联方面为了找到、确认希特勒的尸体,为了证实希特勒确已死亡,做了大量的秘密调查、审查工作。在苏联政府档案开放前,学界根本无从知晓调查过程的全貌,即便是别西缅斯基对此也只略知一二。事情的开始正如别西缅斯基所描述的,战后苏军找到了被认为是希特勒和布劳恩的尸骸,通过解剖判断,二人系服毒自杀。但在随后进行的尸体器官组织提取物化验显示,这两具尸体均未含有氰化物。档案中的这一点,不仅推翻了希特勒服毒自杀说,更让人怀疑这两具尸体的真实身份。为了确认希特勒已经死亡,苏联方面不仅做出了寻尸、解剖、化验的努力,还完成了一系列的审讯、现场指认、刑事鉴定工作。上述调查结果都支持希特勒开枪自杀的说法,苏联方面的结论是,希特勒向右侧太阳穴开枪自杀,他的妻子埃娃·布劳恩服毒自杀。

  鉴于苏联档案在希特勒之死问题上暴露出来的矛盾性和不确定性,西方史家在近年来的研究中,多不采信服毒自杀说和尸骸发现说,而是对罗珀的学说稍加修正,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提法。例如,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现代史教授克肖在其力作《希特勒》一书中,采用了最保险的说法,即德国巴伐利亚州贝希特斯加登地方法院于1956年做出的结论:1945年4月30日下午,约3点30分,希特勒向右侧太阳穴开枪自杀身亡。这个结论与苏联方面进行的现场刑事鉴定结果一致。至于尸骸的去处,克肖采用了现场目击证人的供述,尸骸被长时间焚烧,烧毁的程度“令人吃惊”,“用脚轻轻一碰,就散了架”,而且根据京舍的猜测,在苏军重炮的轰击下,总理府花园内的尸体残骸早已化为齑粉,不知所踪了。苏联人将希特勒尸骸带走的说法受到西方学界的质疑。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李维,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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