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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28 December 2012

專訪北京「傳知行」創辦人郭玉閃 抱着絕望姿態做專業的維權


文 /趙思樂

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的創辦人郭玉閃從 03年至今以各種方式親身參與了陳光誠案、鄧玉嬌案、結石寶寶案等多起在中國維權領域舉足輕重的事件,行俠仗義、豪爽率直的作風讓他被外界稱為「郭大俠」。然而相比於「行動者」的身分,郭玉閃認為「研究者」更符合自己的期待。「做學術是我的理性,幹行動是我的個性。」他說。事實上,由於對稅收、計程車行業、三峽工程等多個問題的深入研究,「傳知行」被認為是中國民間最重要的智庫機構之一。

要是沒有遇到「北大三博士」之一的許志永,大學後期醉心於芝加哥學派經濟學的郭玉閃大概早已成為一名學者。2004年仍是北大研究生的郭玉閃與許志永一同創辦了民間組織公盟,由此進入了法律維權領域。然而由於與許志永的理念分歧,2007年郭玉閃另行創辦了「傳知行」,以求將之做成集研究與行動於一體的「兄弟平台」。

十八大過後,官方對民間的壓制暫時放鬆,郭玉閃認為民間應把握住時機,在思想、行動等各個領域大膽提出主張、作出行動。郭玉閃接受《陽光時務週刊》專訪。以下為訪談摘要。

Q&A 陽光時務 郭玉閃

陽光時務:有人認為您是一個「有研究的行動者,有行動的研究者」,在您看來,研究和行動之間的關係是怎樣的?

郭玉閃:研究和行動肯定是一體的,它們都服從於一個目的,就是把一個問題徹底搞清楚,然後去推動改變。要實現這個目的,你就肯定既要有研究、有理論框架,也要有行動,沒有行動你就不知道什麼是重點,沒有研究你在行動之中也會缺少方向。

比如說你看見有一個人因為拆遷自焚了,你只看到它最直接的原因這個拆遷條例,那其實是不夠的。這就好像有一個人拿刀殺了一批人,你不能跳出來說,原因就在這把刀。其實沒有這把刀子,換了個石頭他也能殺人,關鍵是這個人在殺人,這個人你得把他點出來。如果缺乏實務指導,你就找不到這後面拿刀的人,如果缺乏理論視野,你就想不到這個人是怎麼出來的。

律師維權的實用策略

陽光時務:我們先來談談行動方面的問題,不久前滕彪律師在香港中文大學演講中提到目前中國維權領域的核心分歧是政治化與非政治化的分歧,您認同這樣的區分嗎?

郭玉閃:我當然不認可用政治化和非政治化來區分。所謂政治化,無非指辦案律師在案中對中國法治有寄託,要在辦案過程中直截了當表達政治理想。滕彪所列舉的政治化與非政治化的那些代表人物,若單論法治或政治理想,我並不認為所謂非政治化的代表人物就比政治化代表人物少。

我的看法,在個案維權中,最重要的區別不是所謂要不要表達政治理念,而是辦案律師是不是以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為第一策略目標,政治化與非政治化都是從屬於這個目標的。

一個維權律師進入一個案子當中最最關鍵、最最基本的目標當然是為他所代表的當事人去爭取應該得到的利益。肯定會有人說,這難道不是最基本的嗎?還需要再刻意強調嗎?是的,很悲哀,在中國的維權行動中,我們還得強調。因為這種目標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而是要律師在現實辯護中真依此選擇策略才行。

只有圍繞是否有利於保護當事人利益,我們才能判斷律師在個案維權中是否策略合適;尤其是所謂政治化因素,比如社會輿論,公民圍觀,對政治體制直接表達看法等。

首先是輿論。當下中國體制背景下,社會輿論對個案的關注非常重要,幾乎可以說,沒有輿論關注的個案,成功的可能性小於 1%。所以,個案援助中應當引入媒體力量。但律師必須克制本人的表達衝動,而只可理性引導有助於改變

結果的輿論力量,更不可自己變身為記者。因為只要有個案,個案的主角永遠是當事人而非律師。

其次是公民圍觀。公民圍觀對個案的作用也非常大,但同樣,辦案律師必須克制,尤其不能為了圍觀效果讓自己也變成圍觀者,相反,在很多時候要會為了案子有更好的結果去與公民圍觀做切割,讓公民圍觀公民的,律師只負責做好本分辯護工作,這才會產生最大的合力。

還有政治表達。這是辦案律師最需謹慎的地方。我們知道在很多案子當中,往往地方政府在法律上詞窮理盡,它就只會轉而挑維權律師政治上的毛病,從而避開他們在法律上的毛病,用維穩的政治手法來贏得案子。此時辦案律師就必須克制,不能給對方提供這種把柄。當然,克制並不意味着完全回避對方的政治牌。律師也要會打政治牌,但必須巧妙,別隨便自己站台,應該會技術性的安排一些其他方便的朋友來回應對方的政治牌。

換言之,當律師把爭取個案維權的勝利當做目標時,其實也就沒有了滕彪所說的政治化與非政治化的核心分歧。只要有利於案子結果的,無論屬不屬於政治化的範圍,辦案律師都要去爭取;只要不利於案子結果,無論政治化與否,律師都要克制並做風險切割。

所以當我們看到一個律師在案子中對政治因素做切割時,不要立即給他貼一個非政治化的標籤並做道德評判。同時維權律師不能有一種驕傲,認為自己不回避政治因素,因此更有道德先進性。更不可以此作為維權領域的核心分歧。

滕彪把這種差別稱為維權的核心分歧,其實還不如直接說這是律師野心與否的核心分歧。野心大的律師,在個案中也認為自己能充當所有角色,既是律師,又是記者,還是圍觀的公民,甚至有時還是政治家。野心這麼大的律師,在個案中往往最沒扮演好的就是律師的專業角色。

但回顧過去那些成功的個案維權,幾乎都是在輿論、公民圍觀、律師專業辯護等合力下才成功的。我覺得如果我們要老老實實總結維權過去的教訓,多珍惜那些野心小或者全部野心只在爭取個案勝利的律師。他們一般都懂得如何在做好專業的同時巧妙應用各種有利因素。在成功的個案上,如果注意觀察,我們會發現這些律師背後往往有一個各司其職的團隊。

勝利是至關重要的

陽光時務:滕彪律師提到不能用案件的結果來判斷律師在其中採取的策略的好壞,您怎麼看這個問題?

郭玉閃:這個我太不同意了。結果怎麼能不重要呢?具體個案都有當事人,如果不是為了一個更好的案件結果,找律師幹嗎呢?難道當事人都想犧牲自己成全律師的政治表達嗎?
中國的民間社會要成熟,首先得學會自我檢討。比如維權律師,尤其滕彪所說的那些政治化的代表性維權律師,這麼多年,在為個案維權中,你的勝利率是多少?悲哀的是,有些律師的勝利率是零,一個案子都沒打贏過。問題是,難道中國所有這些維權個案都是像江青、王軍濤、王丹那樣的政治案子嗎?怎麼會全軍盡沒?

就我的了解,國內一些踏踏實實幹活的律師,甚至在為法輪功辯護的案子中都曾取得過勝利。發生在中國的個案,更多的是與民生相關的「小」案子,如果辯護律師能善用輿論壓力,公民圍觀並且法律做的扎實,贏一些個案並非不可能。

最重要的,律師什麼時候都不能說辯護結果不重要。因為一旦個案維權失敗,承擔失敗代價的並非律師,而是當事人。尤其國內維權個案基本上都集中在刑案上,與刑案結果直接對應的是當事人的生命或人身自由。當事人既然把自己的命和人身自由交給了維權律師,律師怎麼敢說結果不重要?

滕彪要表達的無非是說,即使辯護失敗,律師的勇氣也不能否定。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勇敢都值得肯定,只要勇敢的代價是你自己承擔。但若慷他人之慨還振振有詞且有巨大的道德感,那這樣的律師只能讓人徒呼嗚呼。如果我是當事人,聽到滕彪這樣的表達,我絕不敢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他。

更何況,我們誰都知道,民間社會太需要勝利了。沒有孫志剛案的勝利,哪來 03年後那一波公民行動的熱潮?每一次民間難得的勝利,都引起一些積極的變化。我們誰都避開不了政治,我們誰都想影響政治,影響政治你得有力量啊,如果沒有一次次的勝利,民間社會哪來的力量啊?所以勝利是至關重要的。

對手不是抽象的共產黨

陽光時務:根據您對中國維權領域的了解,您認為這個領域的行動者最亟待提高的是哪個方面?

郭玉閃:自 03年以來,公民社會發展得很快,無論是社會輿論的關注水準與範圍,還是公民的各種行動,都有了巨大的提高,在各種個案或者事件中,都扮演了無與倫比的偉大作用。撐起民間的各種板塊中,目前短板的反而是維權律師在本職辯護工作中的專業性。

律師的專業性體現在律師的辯護策略。此辯護策略的唯一目標是保護當事人利益,因此,律師在介入案子後首先應當鎖定對手,並展開針對性的法律博弈。每一個具體個案都有具體對手,絕不能在個案中把對手空洞的鎖定在抽象的共產黨上,若鎖定在共產黨,則將毫無策略可言。

以小攤販殺城管的案例來說明。06年的崔英傑案子,被小攤販崔英傑刺死的城管李志強在崔英傑一案的法律程式尚未結束的時候,北京市委就認定李志強是革命烈士,這意味着在政治上已經判崔英傑死刑了。但最終辯護律師依然保住了崔英傑的命。因為律師在一開始時採取的辯護策略就是直接進攻城管的「出生證」,並且在對手沒有反應過來之前就完成了取證:人大蓋印的證明,北京市沒有批准城管的正式編制。如此,城管不就沒有執法資格,那豈不成了攔路搶劫的路匪?更妙的是,律師並不直接拋出此證據,而是捏在手裏與北京市討價還價:你留住崔英傑的命,律師就不強攻城管的身分。在強大的輿論關注壓力下,北京市不願個案發酵成對城管制度的否定,最終選擇了妥協,這才給了崔英傑一條活路。

09年的夏俊峰案就沒有如此好的結局。夏俊峰案有上中下三種策略,上策同崔英傑一樣,律師應當對城管的出生證去取證,並在同樣強大的輿論關注下以此與瀋陽地方博弈,留住夏俊峰一命。但此案所有的律師都沒有針對此策在最快的時間內取得鐵證。中策是暫承認城管的執法權,轉而攻擊城管逾權:城管可以執行工商權,但因警權不能委託執法,城管沒有任何權力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所以從他們把夏俊峰帶走的那一刻開始,非法拘禁就開始了,夏俊峰就具有正當防衛的權利了。若採取此策,律師也有非常多的針對性取證,當時街頭圍觀的人群證言,街頭夏俊峰的鞋子(若夏俊峰自願去城管辦公室,怎會光着一隻腳去?)等等,在強大輿論壓力支援下也可展開博弈,甚至可以告訴對手,不針對城管制度取證是律師留出的餘地,同樣律師要求對手也給夏俊峰的性命留下餘地等。下策是集中辯護「室內八分鐘」,即夏俊峰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如何在辦公室內正當防衛。陳有西律師最後選擇的正是此策略,此策略很鮮明,他完全避免了對城管制度的挑戰,在表明這種政治態度後選擇應用他個人的「體制內健康力量」資源來為夏俊峰留住性命,但缺點是拋棄了最有力量的輿論公意,將夏俊峰案子的結果委託在最高法一些法官的良知上,從而使得辯護變得相對被動,結果也相應不可預測了:只要最高法沒有一個法官願意承擔判決的責任,案子就會遙遙無期的拖延下來。(09年 5月瀋陽小販夏俊峰被城管帶走後,在勤務室內用隨身小刀刺死兩名、重傷一名城管,終審被判決死刑,辯護律師為滕彪,死刑复核程序後辯護律師為陳有西。與該案類似的 06年崔英傑案則在律師夏霖的辯護下判處死緩,編者註)。

策略的重點是要鮮明,只有愈鮮明,傳達給對手的信息才愈明確,博弈也愈明朗。所以辯護策略絕不能一鍋粥,一旦輿論公意的壓力沒有被律師的策略轉化為現實的博弈力量,輿論就只是輿論,對手自然該怎樣做就怎樣做。所以最終二審結果夏俊峰死刑,案子才最終走到讓最高法覆核的程序上,而在覆核階段,律師能起的作用就相對更小了。

更快更好的轉型才是真問題

陽光時務:我們再來談談研究,目前您認為中國在政經領域最欠缺的是哪個方面的研究?

郭玉閃:現在中國還有什麼問題比如何轉型來得更重要?中國的民主轉型是大勢所趨,唯一有意義的問題是:如何讓時間更短,代價更低。從探究轉型模式的角度來講,現在整個中國還未形成合力,甚至談不上形成共識。

為什麼會這麼缺乏共識跟合力呢?一個原因是過去十多年思想界在知識奉獻上的缺乏。除了秦暉、金雁、王天成等少數學者所作努力,第三波民主化以來其他國家的轉型經驗以及相關的民主轉型理論並未能引入中國,成為大家共同的知識背景,從而使「如何轉型」變成人人都意識到的問題。大家依然還在革命、改良這些問題上打轉,想到的經驗還依然是法國革命、美國革命這些幾百年前的事情。

如果能迅速引入最近數十年各個國家轉型經驗,最簡單的就是會形成一個鮮明的、共同的問題意識:中國一點都不特殊,中國必須轉型,中國面臨的選擇只是如何更快的轉型。

在與世界大勢隔膜的情況下,知識界過去產生了很多奇怪的理論。這些理論分為兩類,一類說,中國還沒準備好立即轉型、立即民主化,所以得先做某某某些事情,然後才能民主化,不如此,就會有巨大代價;另一類說,民主化會讓國家混亂,同樣也有巨大代價。這些漸進主義腔調的奇怪理論都不值一駁。

因為目前的社會現實是一群權貴在用特權搶劫社會,唯一停止傷害的方法是立即去掉特權,建立否定特權的現代民主制度,多讓他們搶劫一天,社會就多受傷害一天。

陽光時務:為什麼您認為中國已經具備推行民主的條件?

郭玉閃:到今天全球化來臨,互聯網都把民智開啟到這種程度的時候,我們居然還認為我們的條件不如 300年前的美國人嗎?我們都已經享受這麼多全球化帶來的文明成果了,居然還敢厚顏無恥地說我們連一個最基本的民主化遊戲都不會玩嗎?一個已經是現代經濟的國家,它的利益格局的分化是顯而易見的,那麼如何讓各個利益方都能在和平的基礎上作各自的利益爭取?那肯定是一個民主制度才能容納得了的,其他任何變種制度都會給社會帶來多餘的成本,因為這就意味着一些利益方擁有特權。難道我們都到了今天都還不能接受,在爭取利益的時候我們應該誰都沒有特權嗎?中國已具備下一秒即推行民主的條件。

陽光時務:您認為十八大之後中國的自由界會有怎樣的行動或變化?

郭玉閃:我已經看到很多自由主義圈的朋友在積極做各種嘗試。這種嘗試最重要的一方面是民間自發的活力。而非對高層政治的變化做投機性的嘗試。

政治是實力的遊戲,中國轉型需要民間更有力量。

只有每個人都去嘗試,民間力量的增長才是真實可靠的。

讀過黨史就不會期待新政

陽光時務:您對十八大上台的新政府有期待嗎?為什麼?

郭玉閃:一點期待都沒有。這並不是說不歡迎他們做出一些好的變化,哪怕它只是做一些特別小的舉動我們也會

歡迎,但不期待。流氓穿上西裝去赴文明的宴,我們也應該歡迎的嘛。但發自內心的、動輒為高層一點點的姿態而歡呼的人們,應該反思自己為什麼不讀點中共黨史,或者讀了黨史但居然那麼健忘。我們不能到 1989年開槍了才驚呼人民解放軍怎麼會打人民?也不要什麼實質性變化都未產生就隔幾年歡呼一次新政。

檢驗所謂新政府政治改革姿態的最簡單方法,看是否能釋放一切良心犯,並停止所有新的侵害。而且就算新政府做了,你也不要感激涕零,這是他們本來就應該做的。

不管有沒有十八大,埋頭做自己的事情去吧,去創造一個讓自己首先自由的生活吧。而且要抱着一個絕望的姿態去做事,你會發現這樣才會有希望,因為你成就的每一點都是成功,而成功總讓人高興,不是嗎?

郭玉閃小檔案

1977出生,福建莆田人。北京大學政治經濟學碩士,多家NGO與民間智庫的創辦人。2003年,郭參加海淀區人大代表選舉,並進行了選民調查。2004年,與許志永、滕彪一起創立維權 NGO「公盟」。2005年,與陳光誠、滕彪在臨沂對地方政府暴力執行計劃生育進行調查。2007年 3月,郭創立了智庫「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着重於民生問題研究。2008年,郭調查毒奶粉事件並對受害家庭進行法律援助。2012年,參與救助被地方政府監禁在家中的陳光誠。郭玉閃主張技術維權,並通過有策略的社會運動實現中國的社會自由和政治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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