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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8 November 2012

傅景華﹕為何要了解網絡輿情?

明報 29-11-2012 

近日,網絡輿情成為社會討論焦點。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先生先後在電視訪問和立法會上,表達政府處理民意的態度。據《明報》1118日的報道,「邵善波表示,本港政黨經常鼓動民意,政府不能『坐鰠度捱打』,任由社會只有批評聲音,因此政府須參與輿論,向社會推動當局認為好的政策。他又承認網上民意在公共政策上的角色愈來愈重,中策組作為『政府工具』,會加強監察網上民意」。

筆者在20102012年,先後兩度接受仍由劉兆佳教授當首席顧問的中央政策組的委託,以多種質性和量化的學術研究方法,包括時間趨勢的統計數據、關鍵詞分析、社會網絡分析及情感分析,詳細分析香港的網上民意,並完成兩份研究報告,作出了多項政策建議。筆者認為,邵先生的理解偏離了政府分析網上民意應有的政策目標。

邵善波先生的理解

偏離了政府應有的政策目標

若邵先生所言,網上民意在公共政策上擔當一定角色,因此政府設立機制收集和分析網上民意,實屬理所當然,學界亦應積極參與進行相關的公共政策研究。筆者在呈交中央政策組的報告中指出,愈來愈多香港市民,尤其青年一代,透過互聯網發表意見。網絡社會開啟了一種嶄新的政治參與和民意表達模式——民意可由下而上,直接參與社會政策的討論。所以,報告的結論指,政策制訂者需要了解網上意見發表的特性,以及須設立機制,用系統方式收集及分析網上民意,協助施政。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2007年發表的報告《Participative web and user-created content: Web 2.0, wik is and social networking》,公民的網上參與可以豐富與政治和社會問題有關的討論,增加社會多元的民間聲音。政府分析網上民意的政策目標,正正是因為網絡上豐富和多元的聲音,可補現下政府諮詢架構和吸納意見機制的不足,協助政府能掌握民情,制訂適切的公共政策。

為何要將網上民意視為「監察」對象

可惜的是,邵先生先設地將民意放在政府的對立面,收到反對意見就是「坐鰠度捱打」,與前朝曾特首的「親疏有別」如出一轍。筆者不禁要問,為什麼政府要將網上民意視為「監察」對象,把政府和民意異化成打與被打的關係?為什麼政府不及早將反對的意見,在網絡上開始討論但未形成公眾話語前,盡早帶進政策制訂和諮詢程序中,以減少事後被轟的震盪?好像龍尾灣、國民教育及高鐵等事件般,若政府能及早處理反對聲音,或許可避免出現在最後階段被強烈批評的困局。

另外,政府認為「本港政黨經常鼓動民意」,亦是錯判形勢。在新媒體帶動下,社會運動已經出現新模式。以國民教育事件為例,在本年7月以前,只有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長期跟進事件,如果不是《中國模式》手冊的出現,網民在網絡上炒熱話題,及後才出現包圍政府總部的大型社會行動;政黨一直是落後形勢,遑論「鼓動民意」;同樣地,反高鐵運動由少數新界居民在網絡發起(筆者的研究曾訪問其中一位發起人),初期並無政黨願意加入,及後發展至包圍立法會的大型抗爭,主要策劃人亦非由政黨主導。還有龍尾灣事件,立法會內的政黨早已通過撥款,翻案的主要是透過網絡連結的民間人士。

錯判形勢

邵先生另一個對社會形勢的誤讀,是認為「社會只有批評聲音,因此政府須參與輿論」。政府有否考慮清楚,為什麼政府擁有龐大社會資源,在立法會和區議會擁有過半數的建制力量,獲得深入各階層的諮詢組織和半官方組織的支持,有法定免費電視媒體時段和用公帑賣廣告的資源,並且可透過「消息人士」和吹風會在新聞中滲入「植入式」政治廣告等等優勢之下,仍然「社會只有批評聲音」?問題根本不在政府是否「參與輿論」,關鍵是市民對政府信任程度低落,官員連番出現誠信危機,加上接連施政失誤,這才是批評聲音不絕的底蘊。至於,政府直接參與製造輿論,等同以官方論述解說政府立場,多年來證明實屬「票房毒藥」(看推動政改的「起錨」行動便知一二),難道政府認為香港人不懂分辨官方硬銷的政策?

那麼政府應怎樣做?以近日的全民退休保障為例,雖然爭取全民退保的團體聲勢浩大,但社會並不是一面倒的意見,同樣有對全民退保持保留態度的群體,有社工學者認為難以實行,不少中產亦不願再在強積金外再供款。政府的角色,應鼓勵政策審議(policy deliberation)的文化,以具體步驟促進政府、各利益團體和不同意見人士,透過公開的政策討論來化解矛盾,建立一個理性討論的平台(不論網上還是網下),讓不同意見者協商討論尋求共識。

此外,筆者在呈交中策組的報告中,作出下列數項建議。市民若有興趣閱讀報告全文,請直接向中央政策組查詢。

數項建議

(一)政策制訂當局有需要建立收集網上民意的機制,了解市民對政府管治及社會政策的民情訴求,改善和提升公眾參與和回覆公眾訴求的制度,引入由下而上的公眾參與模式,例如參考其他地區的電子參與平台(e-Engagement):英國的電子請願網站(http://petitions.number10.gov.uk)、美國白官的Open For Questionshttp://www.whitehouse.gov/OpenForQuestions)或新加坡的Reach項目(http://www.reach.gov.sg)。

(二)政府應改變以個別政策題目作單一次網上諮詢的模式,引進恆常和具透明度的跨部門網上公眾參與政策,以回應市民對傳統參與方式不滿和對透過網上參與政策討論的要求;

(三)政府應檢討使用數碼及社交媒體的成效,例如採用微博、討論區、社交媒體等,藉此積極回應不同的社會議題;

(四)鼓勵網上政策審議的文化,提高市民的媒體及民主素質,提高政策討論的透明度和落實公開資訊政策,回應青少年人對政治參與的要求;

(五)研究市民網上及新媒體使用的行為,推動社會政策研究,協助建立以市民為本的公眾參與政策。

香港有可能在2017年起,逐步達至議會民主(parliamentary democracy)上的普選,但我們同時需要建立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制度,讓政府和民間透過制度來解決矛盾,因此我們值得研究如何採用網絡媒體來推動網上政策討論的文化和審議式政策制訂的措施。若政府背道而馳,視不同意見者為異己,以壓倒對方為目的,這只會將官民推向互不信任的敵我兩極。這是否中策組作為「政府工具」的終極目標?

作者是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from 政經評論 http://allcommentators.blogspot.com/2012/11/blog-post_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