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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9 November 2012

扒粪者人品决定“反腐正义性”? ——雷政富事件引发的特色讨论之二  

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引发的多重争论当中,除了“反腐败与保护隐私”何者更重要之外,还有揭发者“纪许光是真英雄还是伪小人”问题,批评者的理由主要是两点,一、纪的动机是想博名声;二,纪不是第一揭发者。从这点导引出一个全世界都没有中国特色问题:“揭发者本人道德及消息来源不正当”,程序不正义,因此要追问这次反腐的正义性。还有一些人说这是2007年旧事,是建筑商为达到目的而特意拍摄的,希望造成一个印象:雷政富受人陷害。
一时之间,对纪许光的人品、动机发出的质疑声音,其热度堪与雷政富案件本身相侔。反腐败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后形成的最后一道社会道德防线,中国早已不存在政治共识,有关雷政富视频曝光的各种讨论则显示,中国社会的道德共识也行将丧失。

一、有关2007年视频不能现在用来追查雷政富,这个说法之荒谬,可以用以下事实驳斥: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在1980年代末与1990年代初担任巴黎市长期间,通过编造的21个政府职位为他的政党成员支付工资,让巴黎纳税人蒙受了大约相当于140万欧元的损失,等等,因此法国一家法庭于2011年12月15日认定前总统希拉克挪用公款和损害公信力罪名成立,判处他两年监禁,缓期执行——类似案例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视频为建筑商特意拍摄这条,并不影响对雷政富权色交易的性质认定。提出这个话题的人大概根本没去想此事发生的社会背景。据说,该名女子是雷公司的女员工,为雷提供性服务只给她算了一笔加班费。这事件揭露的信息是多重的:1、该建筑公司专门提供一些类似的工作岗位给漂亮女性,说明这种性贿赂已经成为中国一些企业的日常公关方式;这些女员工对提供一次性服务只得到300元加班费习以为常,说明她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2、雷本人毫不犹豫地接受企业通过这种方式提供的性服务,说明他是此中熟手。因为养小三、包情妇容易留下后患(比如情妇揭发贪官),这种由第三方提供性对象的方式简单直接,不留后患,而且听起来比职业妓女干净一些,染性病的风险小。这是中国官场从情妇现象进化而来。雷心安理得接受这种方式,说明他追随中国官场风气与时俱进。利用自己的职权让企业为他提供免费性服务,这样的行为不算腐败,什么算腐败?
附带说一件往事:当年白宫实习生莱温斯基将自己与总统克林顿的情事告诉闺密特里普,被特里普偷偷录音并上交给法官,虽然多有人对特里普表示不齿,但只认为特里普为友之道太差,没人愿意与这种人做朋友,却无人质疑所谓该案证据获得的“程序正义”,即“消息来源的正当性”。

三、纪许光与第一提供者抢功、以及他借此事博出位等问题,如果目前的资料没显示纪在资料上造假,那么此事只涉及纪许光的个人诚信,并不影响此次反腐的正当性。从常情来说,第一提供者愿意将这种资料提供给纪许光,显然在提供之时是对纪许光比较信任的。至于后来纪许光的“抢功”,指纪许光没有遵守他对第一提供者的承诺,抢先发表,这是个人信用问题。但纪许光并未在资料上造假,就不影响资料本身的真实性,自然也就没有所谓反腐过程的“程序正义”问题,更不影响所谓该事件“反腐”的正当性。因为纪委、检察院只认可证据的真实性。

四、揭发者个人动机高尚与否决定反腐的正当性,这个“动机论”命题非常荒谬,提出此看法的人在这方面的无知让人吃惊。
古今中外,揭发腐败者的动机从来就是多种多样。其中大多数都是出自内部人分赃不均,或检举者为了自保,或者由于私人恩怨,当然也有出于对腐败的痛恨而出面举报者,但人数很少。缘由很简单:外部人一般就算知道某官吏财产来源可疑,但不能凭可疑的感觉就能检举,检察机构也不能凭可疑的感觉就立案。只有内部人才知道腐败故事的详情,检举起来才会有根有据甚至拿得出凭证。近年来中国贪官为何屡被情妇拉下马?就是因为情妇与贪官关系亲密,是知情者;有的情妇还充当贪官受贿的中介。

我当年在深圳时,曾与检察院经济罪案举报中心的负责人专门讨论过此事。我问那位负责人:你们收的举报有多少转呈检察院?最后的立案数占举报信的比例有多少?这位负责人的答复是:收到的举报信只有不到10%进入处理,即与检举人约谈。如果能将材料夯实,再转呈检察院。一般来说,检举人的身份能让他们判定检举信是风闻还是实有其事。一个单位的领导人,只要将“三驾马车”(人事部长、财务部长与办公室主任)换成自己人,这单位就等于是他的私人公司,可以为所欲为。对于这种“内部人”的检举,他们一般比较重视,会沿着检举线索追下去。

持“动机论”的论者甚至懒得用脑子去想:情妇本身是贪官腐败收益的受益者;“三驾马车”伙同领导贪污腐败,早就是局中人。这些人出面检举,多半不是出于正义感,情妇是因为面临被抛弃,三驾马车多是因分赃不均引起内讧。这类检举动机,什么时候“高尚”过?

许多国家为了打击犯罪,实行“污点证人”制度,污点证人是指犯罪活动的参与者为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与国家公诉机构合作,作为控方证人,指证其他犯罪人犯罪事实的人。污点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但使用污点证人,有利于有效收集其他犯罪者的证据,节省破案成本,因此美国等西方国家都采用,只是使用时特别谨慎。由此可见,检举犯罪者的个人品德与惩办犯罪的正义性并无逻辑关联。以污点证人为例,是想说明,纪许光就算是想借机炒作,有沽名钓誉之嫌,这些方面的不足根本不影响反腐的正义性。
网络反腐是中国特殊社会环境下的产物,也是公众唯一能够参与的政治活动。虽然有点象一种群众狂欢,有时也发生误伤,比如这次将雷案的女主角照片贴错了。但鉴于中国腐败对社会的深度危害,以及反腐的流于形式——贪官获死缓者越来越多,过去五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万多件,但大多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的只有2.4万多人——中国的网络反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必要存在。



from 何清涟美国之音中文博客 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2/11/lei-zhe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