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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7 October 2012

何雪瑩:香港人應寫一本Urban Code

明報 28-10-2012 

很奇怪,香港明明是擁有700萬人口的大城市,以人口計足以躋身全球首50名,關於如何閱讀香港這個城市的研究卻不合比例的少(千萬別忘記前列位置包括不少由多個城市組成的都會帶,如東京至橫濱的京濱帶、大阪京都神戶組成的京阪神等,有「勝之不武」之嫌)。城市研究絕不是城市規劃者的專利,反之,沒有比城市(及建築)更accessible的藝術:有什麼藝術品可供你每天行出行入踩上踩落?城市和建築作為藝術品,我們每人都是最大的用家,每天二十四小時都在當中度過。Urban Code: 100 Lessons for Understanding the City這本只有百來頁的小書,為讀者提供了100個觀察城市的小貼士。

亞洲都市研究以東京為先驅,發展出「考現學」和「路上觀察學」。前者相對於考古學,以現今城市居民生活狀為考察對象;路上觀察學覑重在路上閒晃,緩慢細心地觀察城市各種大小事物,近似班雅明漫遊者(flaneur)的概念。近年台灣愈來愈重視自身的城市研究,衍生出「台北學」,其他二線城市如花蓮、台南也逐漸推崇有別於台北大都會的定位。

紐約蘇豪區的100個觀察

兩位德國作者以紐約蘇豪區作研究對象,總結出100個觀察、理解蘇豪的場景。由簡單如「人們在有安全感的城方坐下」之類的常識,透視觀察城市的基本原則。可是城市無法複製,可以被複製的也決非好城市,城市研究也一樣。全球化下,一方面城市面貌可能愈來愈相似,官方機構追逐高聳入雲的摩天大廈和複雜無邊的天際線,跨國資本在市中心落戶,城市中哪裏租金最貴,蘋果專門店就在那裏開張。另一方面確立本土特色,亦成為城市從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的要務。企圖為本土特色下一個不容有它的官方定義注定是失敗之舉,正如為了否定中環價值而獨尊茶餐廳或菠蘿包作為本土象徵只是另一種彆扭。城市本來就是一塊磁鐵,把不同背景的人和文化吸過來。本土特色是當地自然和人文條件結合的都市面貌。自然和人文條件隨時代改變,城市規劃如尊重城市本身的氣候、地理(如不會在水質不宜游泳但生態多樣的泥灘建人造沙灘)、歷史、文化等,質樸但引人入勝的本土特色自然得以孕育。

紐約蘇豪曾因工廠遷離而衰落,近年藝術家逐漸遷入重生,今天它是遊客必到之處,獨特的19世紀舊建築、大道兩旁的名店抑或名店外的小販都吸引遊人目光。紐約蘇豪有其獨特背景,故此讀者無法依書直讀,把書帶出門,將書中100個紐約蘇豪區場景完全在香港應用。書中提綱挈領的第一課應該是全球適用的金科玉律了吧?可是第一課「人們走在陽光中」在香港已經徹底不適用。

人們總愛走在陽光中

有時我思考為何香港人不習慣使用公共空間,喜歡往商場裏鑽多於在街道流連,除了公共空間本身設計不良、建築太高太密外,結果總想到香港的氣候。香港夏天又濕又熱,頭頂上的大太陽隨時能把生蛋煮成荷包蛋,香港少女又怕曬黑;反之歐美等高緯度國家冬天嚴寒,格外珍惜夏天和於煦的陽光,於是在他方不時看到外國人總是歡天喜地,在草地上曬太陽的場面,在香港總是難以複製;反之商場有免費冷氣,不用汗流浹背,的確比較輕鬆。所以,作者由「人們總愛走在陽光中」延伸下去的第二課:「小販跟覑陽光走」在香港也未必適用。相反,香港城市規劃者該更用心思考通風、遮蔭擋雨等重點,讓行人真正享受陽光,才能從容在街道漫步,小販不但因此有生意可做,更能發揮其聚集人潮的重要功用。

作者強調小販跟商店的互利關係:小販令人駐足,只有人潮才能吸引更多人,街頭藝人亦發揮相同作用。作者引述William Whyte的經典之說——The Social Life of Small Urban Spaces,儘管街頭藝人賣力表演,真正的觀賞節目可能是觀眾本身。有些人既看演出,也留心其他觀眾的舉動。重要的不是觀眾的舉動到底有多精彩,而是這些舉動會把行人凝聚起來。如此一來,街頭藝人發揮了刺激街頭氣氛和公共空間的重要作用,毋須管理者刻意思索如何為人流稀少的街道注入活力。

人潮可貴

小販和街頭藝人引來人群聚集,而人流正是商店落戶和生意的首要考慮。另一方面,作者說在蘇豪區,小販會選擇在同類型商店前擺檔,當顧客幫襯小販,也會注意到背後琳琅滿目的商店櫥窗,更重要的是只是暫時出現的小販創造的城市景象比商家本身更繽紛多姿,所以明明名牌在全球的形象理應一致,蘇豪區卻營造出獨一無二的城市面貌。如果街道和公共空間不歡迎小販,趕絕街頭藝人,通常因為商店老闆以為小販跟他們搶生意,或者不用交租對他們不公平,城市管理者以為這些小販和街頭藝人跟他們刻意打造的城市形象不符合,此邏輯本末倒置,城市生活也有所欠缺。

這書多次引用幾本經典,包括William WhyteThe Social Life of Small Urban SpacesJane Jacobs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等,繼承了以人為本的起點。Jane Jacobs強調成功城市街道的其中一項特徵在於在不同時段行人道都必須有人使用。若行人道兩旁有足夠的商舖和公共空間,包括在晚間也能聚集人潮的酒吧和餐廳,街上長期保持人來人往,這麼多雙眼底下,暴力罪案自然減少,行人才真正感到安全,商店人流亦會反過來增加。這種維持治安方法非常原始,卻不必依靠大量警力或保安人員。一座城市街道除了是通道以外,加入能引人駐足的元素讓人流連才是真正有活力。反觀現時香港新市鎮崇尚單一土地用途,行人出入時間相對集中(如將軍澳是著名的bedroom community);商店集中在商場內,沒有街舖,地面層的街道消失,少了商店、顧客這些eyes on the street,街道淪為通道,人流漸漸疏落改為走上天橋,街道通道冷清之餘,人流稀少讓本來已經少見的路人產生不安感,才更加依靠保安巡邏。讀覑作者引述Christopher Alexander等人合著的A Pattern Language,書中指「只是被殘留在建築物之外的戶外空間,一邊不會有人利用」,腦海內立即浮現每次由九龍站到西九海濱長廊那條必經的地面「通道」。

好城市的快與慢

香港人可能怕擠迫,可是這些經典的作者都推崇人潮可貴。香港的豪宅都以「私人空間」、「保安嚴密」、「世外桃源」、「寧靜」作賣點,我們到底為何如此懼怕人潮?也許香港的城市密度比紐約蘇豪區的確還要高,也許平日生活節奏過分急速,下班後急欲逃離肩摩轂擊之地,一頭栽進寧靜私密的家才找到一點點安全感。人潮和城市不是安全、多姿多采的同義詞,反而教人想起繁忙、壓力、嘈雜和危機,正如Richard Sennett所言,家作為避難所,在裏和外、公共和私人之間建立一道不能超越的圍牆,直到工業革命以降,家作為一個世俗、去宗教化的靜修地的角色更加重要。城市由街區組成,好城市的街區不該一式一樣,除了有城市之快,一些街區更應提供適當的慢,讓都市人不必完全脫離公共生活,享受城市之內人們交流之便,卻不為速度所欺。也許,這正是香港人喜歡台北的主因。天橋逐漸取代街道連結商場,對兒童或長者也可能有點得益,起碼過馬路沒那麼危險。我們除了應正視香港以車而非行人為先的交通規劃,是否也能想想如何讓天橋活絡起來?

此書用意是提高城市人對城市的literacy,這100課固然不可能涵蓋城市的所有面向。作者過分側重用眼睛看得見的場景,忽略了用耳朵聽見的城市樂章、用鼻子嗅的城市氣味。城市人也應看到表面看不見的:如果城市內完全沒有塗鴉,那代表了什麼?路上完全看不見無家者和街頭藝人,又意味覑什麼?公園和廣場內的三座位長苐,每個座位之間被隔開,天橋底下的遮蔭處凹凸不平舖滿石頭,又是怎樣的一回事?城市裏總有些不被看見的弱勢,如何看見他們,如何讓他們被看見,反映這個城市有多包容、對公義有多執著。

城市會說話,這本小書讓我們嘗試理解它的語言。城市一直在蛻變中,蛻變過程充滿對立和張力:新和舊、貧和富、快和慢、秩序和混亂、寧靜和嘈雜,這些對立和張力的組合正讓每個城市呈現不一樣的面貌,讓城市活起來。世界城市如此多樣,豈是一本小書、一百個場景解釋得了?我總覺得,香港有些西方都市研究未能完全解釋的現象,有待香港人思考如何在這裏建立一個更公義、包容、多元的都市。香港人,應該寫一本屬於自己的Urban Code


from 政經評論 http://allcommentators.blogspot.com/2012/10/urban-co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