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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30 August 2012

Blogger 小組 網誌移除通知

Blogger 小組收到他人根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條款所提出的通知,指稱您網誌上有部分內容侵犯他人版權。因此,我們已將相關文章重設成「草稿」狀態 (如果我們不採取這項處置,申訴方會將我們一併列為侵權申訴對象,無論其法律依據為何。疑似侵權文章的網址已附在這封郵件結尾處),這表示您的文章 (包括任何圖片、連結或其他內容) 仍然存在,您可加以修改,將侵權內容移除後再重新發佈,屆時您的讀者即可再次看到這篇文章。

背景簡介:《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是美國版權法,目的是為線上服務供應商提供侵權行為的相關規範,保障其權益。如果您認為您有權發佈上述遭指稱侵權的內容,您可以提交抗辯通知。如要提交抗辯通知,請參閱 http://www.google.com/support/bin/request.py?contact_type=lr_counternotice&product=blogger

依據《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的規定,我們會將收到的通知移除身分識別資訊後,交由第三方服務 Chilling Effects (http://www.chillingeffects.org) 公開發佈到網路上。如要搜尋與遭移除內容相關聯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通知,請前往 Chilling Effects 搜尋網頁,網址為 http://www.chillingeffects.org/search.cgi,然後輸入遭移除的網誌文章網址。

如果我們發現您並未移除疑似侵權的內容或連結,便再次發佈文章,我們會刪除該文章,並判定您的帳戶違規。如果您屢次違反《服務條款》,我們將對您的 Blogger 帳戶採取更嚴厲的處分,包括刪除您的網誌和/或終止您的帳戶。如果您的網誌內容涉及《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MCA) 通知,我們也可能對任何相關聯的 AdSense 帳戶採取處分。如果您對這則通知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相關疑問,請與您的法律顧問聯絡。

Blogger 小組敬上


from 政經評論 http://kurtlau.blogspot.com/2012/08/blogge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