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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 July 2012

政治行動的原則

參加了大遊行,對各個政團有很多不滿。主要原因在於它們不能 /不願意集中力量攻擊最有決定性的一環–自由、民主。不同團體各自散發不同的聲音–環保、殘疾人權益、社會福利等–這些無疑是重要課題,但它們並不是最有決定性、最有價值的攻擊點,也非是次行動的發起原因;七一遊行的主題是強化自由、建立民主制度、反抗惡法。在缺少了自由、民主、反惡法的制度基礎上,個別課題的討論根本是沒有意義。爲什麽香港、中國會有這麽大的不平等、貧困?原因是這些政治體缺乏民主力量有效的介入政權的統治,統治者利用這個空檔組織起「盜賊政治」(kleptocracy),把屬於社會、人民的利益輸送給自己的盜賊朋友。不打倒「盜賊政治」就不能從根本上消滅不平等、貧困。這是制度的問題。

反梁振英也是問題。現在矛頭只是針對他個人,卻不針對這人能成爲最高首長的原因。制度不變,一個梁振英倒下還有千千萬萬個梁振英。更甚者,以葉劉淑儀代之,誰也奈不得他何。不要以爲一年去一天走幾步就能改變什麽。遊行只是純粹顯示力量的行爲,所謂的「示威」是也,一點很明顯的是遊行並不是「攻擊性」行動,它沒有推翻制度的能力與動力,它只是定點防禦的一種。遊行需要配合一系列、有組織的攻擊性與防禦性行動以達到整體政治行動的目標,以整體策略爭取主導權。否則,政權會適應遊行而做出對策,最簡單的是挑出一些不影響政權利益的課題–幼稚的政團也正好賦予政權這個機會–環保、殘疾人權益、社會福利,給它們一些利益,讓它們個別談判,實行分而治之。有策略準備的、有膽量挑戰政治體制的行動者需要有覺悟做全方位戰鬥的準備。顯然的,政團沒有這份決心,也沒有這個認知。

平反、徹查問題。要求平反、要求徹查等於是承認劊子手有平反、撤查的合法性,等於承認他們是正當的政權。吾所不取也。

在此分享Gene Sharp的From Dictatorship to Democracy。吾曹宜當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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