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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31 May 2012

《陳希同親述》選讀

陳希同在八次談話中,多次為自己澄清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責任,也為自己的貪污案進行控訴和辯解。當事人的回憶錄和口述材料,作為第一手材料,有助我們更加了解六四的真相和細節。本刊獲得獨家授權刊發《陳希同親述》的精彩章節,以饗讀者。

陳希同:我想有機會時,要請問李鵬:什麽時候你或者制定過另一個人通知我是北京戒嚴指揮部的「正指揮」嗎?有正式文件嗎?這是什麽組織、什麽時候由什麽人決定和什麽人批准的?爲什麽不在當時通知我擔任這麼重要的一個職務?這個指揮部設在何處?由什麽人組成?北京市戒嚴指揮部的人物、職責是什麽?我這個「正指揮」的職責、任務、權力是什麽?「六四」我在人民大會堂,萬里也在那裡,周依兵後來才來。副指揮周依兵沒有找過我這個「正指揮」請示,我這個「正指揮」也沒有指揮過周依兵副指揮。這個指揮部的具體地點,我這個「正指揮」也不知道。如何協調整個戒嚴工作?不知李鵬在《李鵬「六四」日記》中公佈我是「正指揮」,有什麽用意和目的?

陳希同:後來看了《李鵬「六四」日記》,我才知道,我是「北京戒嚴指揮部的正指揮」,可是李鵬在書中沒有講,我這個「正指揮」,參加了什麽重要會議。提出了什麽關鍵性決策建議,具體為戒嚴做了什麽工作,似乎只由李鵬給我挂了個空名。

姚監復:我2004 年3 月、5 月見過軟禁中的趙紫陽。我問他:「是不是李錫銘 、陳希同、何東昌 向鄧小平謊報軍情、誇大了學潮的嚴重性,欺騙了鄧平,他才做出戒嚴、調兵的決定?」
趙紫陽回答很乾脆、明確:「如果鄧小平會被騙上當,那就不是鄧小平了!」我作為北京市市長,沒有簽發向中央上報關於學生運動的簡報,這一類政治思潮方面的簡報,是由北京市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李錫銘簽發上報的。鄧小平的政治判斷能力極強,資訊來源和管道很多。是不會被欺騙和上「謊報軍情」的當的。

陳希同:對!我同意趙紫陽的這個說法。有人對我也講過,是北京市委、教委誇大事實、謊報軍情,欺騙了鄧小平,認為鄧小平辨不清真假,不瞭解情況。實際上,他有很多管道和耳目,他可以掌握北京市都不瞭解的情況,而且天安門廣場上的學潮情況,北京市的人誰不知道,鄧小平怎麼會不知道。
趙紫陽講鄧小平不會受騙,這句話說的對。
鄧小平怎麼會受騙?!
這樣說,這是低估了鄧小平。

姚監復:安志文認為李先念等人,教委簡報編者摸透了鄧小平內心想法和性格,專門收集直接攻擊鄧小平的觀點、口號和大字報的內容,起到了挑撥作用。他看過那些簡報,很厲害。

陳希同:《李鵬「六四」日記》講陳希同是「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這件事我以前真不知道以外,李鵬講的有關我的兩件事,是不真實的。

一個是他關於北京市簡報的1989 年5 月5日日記中寫道:「何東昌來談高校的反映……北京大學散佈北京市領導人欺上瞞下、謊報軍情的流言蜚語。北京市委和高校的同志甚至擔心『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悲劇是不是要重演。當時北京市委執行中央的指示,派了工作組,後來被毛主席打成『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從此之後他身心都受到嚴重迫害,故至今心有餘悸。許多人在不斷地揣測是誰真正代表黨中央。」(網傳《李鵬「六四」日記》,5 月5 日)

4 月17 日《李鵬「六四」日記》中也寫下了「下午,秘書送來一批教育部、公安部和北京市的簡報,都是反映北京高校師生對耀邦逝世的態度。」(傳《李鵬「六四」日記》,4 月17 日)
我作為北京市市長,沒有簽發向中央上報關於學生運動的簡報,這一類政治思潮方面的簡報,是由北京市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李錫銘簽發上報的。鄧小平的政治判斷能力極強,資訊來源和管道很多。是不會被欺騙和上「謊報軍情」的當的。

另外一件事,是有的書,不記得準確出處是哪個人的回憶,講什麼某月某日在鄧小平家開會,有老人和新人。鄧小平是四川人,耳背,聽不清別人發言,陳希同坐在鄧小平背後用四川話大聲在耳邊重複一遍。似乎我陳希同同鄧小平私交很好。其實,我從來沒有去過鄧小平家。更沒在他後邊耳旁大聲地重複別人的講話,我也沒去過他家裏打撲克、搓麻將或下棋。我相信,歷史無欺。

至於有人講我對楊尚昆說過:「北京市長難當。」這話,我確實講過,是真事。楊尚昆對我的回答是:「京官難當。」

「六四」時保證北京生活秩序

陳希同:當年作為北京市長的心態和工作是:第一、反對動亂。對待「八九風波」的心態是,堅決反對動亂,認為北京在文革後經濟發展很快,人們生活水準顯著提高,不應當再出現文革式動亂。

第二、保證水電及副食品供應。作為北京市長,盡了最大努力、負起責任,保證北京市水電氣的穩定供應,一天到晚抓這些事,沒有亂,包括各國大使館周邊地區;保證在社會不安定時期,北京的肉菜奶蛋等副食品的供應是正常的,狠狠地抓這項工作,郊區的一些黨支部書記親自押車送菜進城,保證了1989 年4-6 月的居民生活供應,沒有間斷過。
第三、堅持抓改革。首先,企業改革,北京市屬企業繼續放權,「兩保一掛」【4】 保證上繳利潤額和固定資產增值,同時部分利潤分成歸企業,企業利潤與效益掛鉤。得到工人、企業的擁護,北京市財政也在增長。在京的中央企業沒有進行這種改革。改革很難,財政部、計委方面有阻力,但是我們保證上交財政規定的利潤。

其次,教育改革,抓了中小學教育改革,市屬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有責任和職務,績效提高了,積極性調動了。「八九風波」中,北京市中小學並未上街,與文革不同,這與教育改革帶來的好處有關,保證了穩定。

還有,農村改革,北京農村經過人民公社化和文革以後,進入了改革開放新時期,責任制、鄉鎮企業、農村土地規模經營、農業機械化的發展,生產與生活有了明顯提高,人心思定。有的大學生到延慶發動農民上天安門廣場,遭到農民抵制,要打學生。我要求,一定要保護好學生,不能打,要學校派車去接回學生。農民說:「我們剛剛吃了兩天飽飯。又來折騰幹什麼?」總之,作為北京市長,我盡了責任。

「六四」是場悲劇

陳希同:回想「六四」,我認為「六四」是鄧小平不容易下決心的,沒有辦法時的辦法,是一場可以避免、應當避免而沒有避免的悲劇,中央動盪,我不願意。上邊的鬥爭、爭論,我不知道。

姚監復:宗鳳鳴《趙紫陽軟禁中的談話》【5】 中有一個註,講李先念在1989 年4 月曾「要求李鵬通知北京市委,要對學潮採取強硬態度。」(《趙紫陽軟禁中的談話》,香港開放出版社,第359 頁)陳希同:我不知道李先念給北京委的通知。對李先念在「八九風波」中的作用,我看《李鵬「六四」日記》之前,我不清楚。

姚監復:還有人說,在1989 年4 月28 日常委擴大會上,陳希同提出「北京戒嚴」的建議,楊尚昆說:「現在不考慮這個問題。」

陳希同:這個傳說不準確。我沒提出過這種建議。我認為《中國「六四」真相》【6】 那本書裏有的說法不是事實。

姚監復:1989 年6 月,你在人大會堂上代表國務院作了關於鎮壓「六四反革命暴亂」【7】 報告。這個報告是怎麽做出的?

陳希同:那是人家寫好了的材料,指定我去念的。主持會的好像是李先念。

對於「六四」的評價,趙紫陽、鄧小平、李鵬的評價。歷史會有評價的,黨內的文件案材料,將來總會公開的,真相總會在解密後清楚的。我相信,歷史無欺。學生勸說後回去了,怎麼後來又回廣場了?天安門廣場死了幾千人,是胡說。解放軍也確實被打死了、燒了,也是一種仇恨。

總之,「六四」是一場悲劇。值得研究的是,為什麼會發生這場悲劇?本來可以避免也應當避免的悲劇為什麼會發生?如果黨內問題不解決,上層爭論、鬥爭激烈,沒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不願意發生的悲劇就必然發生了……應當認真總結歷史經驗,歷史的客觀真相是什麼,要準確,光憑感情下結論不行,流血的問題,原因的分析,可能要留給歷史解決,為什麼不應出現、不願出現的事,卻出現了?

有了上面的決定、宣佈戒嚴了,北京市只能執行,有的事李鵬發了令,根據李鵬意見,北京市也就簽發了通告。有的書中也有不準確的胡說八道、造謠成分,結果眾口鑠金難鑠真。需要對歷史負責。

「陳希同冤案」

陳希同:在判決陳希同貪污罪行時所列出的主要罪證是:陳希同將禮品據為己有,計畫貪污50 萬元至100萬元,實際上已貪污十幾萬元。對此項罪證,陳希同申辯說,將禮品登記入賬後,擬湊夠50 萬或100 萬元,捐給北京人民藝術劇院發展的基金,都有據可查、人證物證俱在,以此作為判刑罪證是荒唐的冤案。

陳希同:事情的緣起是江澤民的指示。江澤民由李錫銘陪同視察了北京人民藝術劇院後,知道人藝經濟上有困難,就通過宣傳部門,由北京市委宣傳部捎來江澤民口信:希望陳希同市長抓一下文藝工作,幫助人藝,解決困難。

我們讓市委宣傳部長兩次去人藝調查研究了一個月,認為非改革不可,要打破大鍋飯制度,改變待遇太低局面。如工作夜餐的標準,市委機關是每人1 元,而人藝只有0.5 元。提出的改革方案,我批了兩次,有幾十萬元,包括解決設備老化,老演員宿舍問題等。有人說:「人藝一個單位,你兩次批了幾十萬元,其他單位怎麼辦?」

在討論有沒有其他方案時,也有人建議,採取為人藝建立發展基金會,從社會上募集基金。各方面捐獻,不只單靠政府撥款。這樣,正式經過北京市委、市政府討論同意,正式發文建立了一個專門的為人藝發展接受國內外各界捐贈的基金會,以解決人藝創作、設施、老演員生活待遇等問題。這有正式文件。
有人建議我擔任基金會會長,被我謝絕。我建議由藝術家曹禺擔任,他任會長。市政府撥出一筆錢,幫助基金會啟動。我們設想募集目標是1 億元。

我主動協助募款,見到董建華時,我說香港經濟繁榮,但是文化沙漠。響噹噹的北京人藝有困難,你能不能幫助一點?董建華答應,向基金會捐贈100 萬美金,約折合800 萬元人民幣。我又向李嘉誠募捐,他問董建華捐多少?他要多捐一些。我說:「這表示心意,不必比。」李說:「我得比他捐得多。」後來,李捐了1300 萬元,比董多500 萬元。後來還有一位香港商界朋友(我忘了他的名字)又捐了500 萬元。
這樣我又動員市內捐獻,如北京市旅遊局捐了50 萬元。

我動員別人捐,自己怎麼辦?在我的名下有一些國內外友人捐送的禮品,按規定可以上交,也可以捐贈,作為善舉,財政上是允許的合法的。我要秘書收集一下,從外事辦借來禮品,打了借條,估估價。結果只有十幾萬元。我想,湊夠50 萬元或100 萬元,捐贈給人藝的基金會。這些禮品,在市外辦有借條。市外辦主任來看我時講,這些借條都在外事辦保存著。我請西單商場經理、建外友誼商店經理商量過,如何出售這些禮品,以便轉變成捐贈給人藝基金會的現金,他們都回去向黨委傳達過,這些人證俱在。

因此,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把這件為人藝基金會捐贈禮品的善舉,作為定我貪污罪判處徒刑的罪證?

所謂「豪華別墅」

陳希同:判我刑的另一個罪名是瀆職罪,罪證是建起了兩幢「豪華別墅」,在有關我的電視宣傳片中,專門拍了這兩幢「豪華別墅」,觀眾們都看到了,這只是普通的單位的招待所,談不上什麼「豪華」。
而且,第一幢「別墅」,是市財政局學習班用的,也可以招待外地和中央財政系統的幹部的招待所。這是一個早已建成的,而且沒有經過我批的單位招待所。

第二幢「別墅」是在農業部門所屬的一個養雞場改建的招待所,更談不上「豪華」,電視片中大家都看到了,很一般的一個招待所。這怎麼成為瀆職罪的罪證了?怎麼是供陳希同吃喝玩樂的「安樂窩」?後來組織參觀這幢「豪華別墅」的人們說:「陳希同怎麼這樣節約?」

「沒有反對江澤民」

姚監復:對於打倒陳希同的罪名與罪證,你本人並不認同,沒有認罪?

陳希同:這個案件是文革後(或1989 年後)高層領導人判刑的最大冤案;是一樁荒唐的冤案。沒有貪污一分錢的人被判成貪污犯;是一樁最不得人心的冤案,打腐敗沒有拿出腐敗證據,(使不少人認為是政治陷害,所用的手法是江澤民講的以非政治手段打擊政治犯的策略);也是一樁最不人道的冤案。
在秦城監獄中,我以絕食抗議生活、飲食上惡劣待遇導致生病以後才有所改善。多次向中央申訴、申辯,但是沒有回音。

姚監復:有種說法,認為陳希同在政治上對江澤民不服氣,得罪了江澤民,所以,江澤民在政治上要打倒不聽話的北京幫,從經濟上,以反腐敗罪名打倒陳希同。

陳希同:我不同意這種看法。我沒有反對江澤民。說江澤民參加人大北京團會議,陳希同不太理睬江澤民,不夠尊重他。其實江澤民沒有參加過北京代表團的會。反而在華國鋒受冷落時,我曾拉華到北京團來開會,坐在我身邊。
我沒有主動去江澤民家拜訪,是真的。而且,我也沒去過鄧小平、胡耀邦家,只有一次趙紫陽有事找我去他家,出來時他說:可多來。我也沒有再去過。
在北京市工作過的老領導,只有逢年過節去看過彭真,我是劉仁的秘書,工作關係去過他家。因此,不能說我不去他家就是我不尊重江澤民。我相信馬克思主義,也受過孔孟之道影響,不願以可恥手段討好上級。

姚監復:還有一種說法是陳希同派北京的幹部去上海調查寫信給薄一波,揭發江澤民挪用公款蓋私人別墅。薄把信給江,被江知道,先下手為強,先打倒陳希同。

陳希同:我沒有派北京幹部調查江澤民。我不是採用特務手段的卑鄙小人。我沒有寫信給薄一波,揭發江的什麼事。

姚監復:社會上還有陳放( 陳放,生於1944 年,1997 年創作小説《天怒》。該書被廣泛認爲是影射陳希同王寶森案件,由內蒙古遠方出版社,於1997 年一月出版。陳放於2005 年11 月19 日病逝於北京。) 寫的一本小說《天怒》,據說寫的是陳希同,陳放他說還見過陳希同(2004 年1 月20 日,美國之音發表「《天怒》作者談陳希同案」一文。在該文中,陳放稱其本人「與陳希同比較熟」、「和陳希同通過電話」以及「陳希同認為陳放的《天怒》寫得不錯」等等。)

陳希同:陳放這本書百分之百是謊言,為了吃飯而編造的。他根本沒有見過我。現在我還是囚犯,將來有條件時,我要起訴陳放。難以欺其道。

姚監復:你的待遇比軟禁中的趙紫陽更自由。

陳希同:不對。趙紫陽不是正式囚犯,沒有正式判刑,保留黨籍,仍是黨員。

文革前陳希同為北京市昌平縣委副書記,文革中由於曾任劉仁秘書,曾在昌平縣二百餘個村被輪流批鬥,共參加批鬥會313 次。90 年代又被関進位於昌平縣境內的秦城監獄。

(以上摘自2011年1月6日第一次談話記錄)

「這是法西斯國度!」

陳希同:我對自己的事絕不推諉,即使該槍斃也絕不推諉。鳳凰衛視說過,陳希同可能被槍斃。在文革中,不少好人被槍斃了,犧牲了。這是歷史事實。但是,我確實一分錢也沒貪污,爲什麽重判?所以,我在審判時說:「你們愛怎麼辦就怎麼辦。」我無可奈何。這在錄像中有我的這句話,記錄在案。在我宣判時我要求發言,有權利作最後陳述。但是,法警把我拉走,法官不允許我講話。我轉過頭來對審判官大聲喊:「你們是法西斯法庭!」旁聽的群眾中有人喊:「讓他講!」

我不服一審判決申訴后,進行二審判決,宣判時不讓辯護人參加,在秦城監獄里宣佈判決書。我說「這是法西斯國度!」

(以上摘自2011年1月17日第二次談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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