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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31 May 2012

成名﹕拉布與制衡政府濫權

明報 1-6-2012

早前,候任特首梁振英先生猛烈批評某些立法會議員運用拉布,減低了立法機關效率,他更公開直接動員公眾反對拉布,把拉布當作妖魔攻擊。拉布主要是透過冗長議會演說,達至減慢或阻止法例通過的方法,很早 便在一些西方議會出現。以美國為例,拉布已出現超過一個世紀。時至今天,在眾多成熟或新興民主國家,例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法國、芬蘭、奧地利、韓國、 台灣等,拉布都曾被使用過。

不少民主國家都有拉布

在美國政壇,有人對拉布看法負面,然而拉布卻在美國及多國議會歷久不衰。究其原因,正如美國人權律師所言,拉布可確保少數黨派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和 辯論,亦有助抵制人數較多的黨派在大眾缺乏足夠注意下急速通過惡法。此外,在處理某些可能代表多數人利益的議題時,議會少數派亦可用它來制衡當權派和捍衛 公益(註一)。

拉布會否被濫用?

大家可能會懷疑拉布可被濫用,拖延立法。如果有個別議員或政黨濫用拉布,使立法過程不合理地延誤,他/它便要面對在選舉中選票流失的風險。此外,為 確保在立法效率和保持拉布積極作用之間取得平衡,一些國家的議會,如英國、美國等,當國會已辯論某議題一段長時間後,在有一定比例或數量的議員支持下,議 長是可煞停拉布的。儘管如此,在18個歐洲民主國家議會中,大多數較覑重讓議會中少數意見得到充分辯論及防止政府濫權,多於為方便政府而中止冗長的辯論。 例如在這18個國家中,有11個必須要有至少三分之二有權投票的國會議員同意下,或符合辯論雙方事前訂下的中止辯論規定,議長才可強制終止辯論。另外3國 政府中止辯論的權力,更比上述11國來得更嚴謹(註二)。畢竟,曾遭受民粹主義、納粹主義和法西斯主義蹂躪的歐洲多國,在歷盡痛苦洗禮後,已自覺及明智地 寧可容許拉布,也要確保議會尊重少數派聲音,以避免行政濫權及重蹈獨裁制度的浩劫。

補選對半獨裁社會很重要

本港的半民主、半專制的政治制度,既剝奪了公眾以普選選出行政長官的權利,亦在「行政主導」的稱號下,實行相當程度的行政獨裁。行政長官的權力十分 巨大,又不太需要向大眾或立法會負責,只要政府不需新撥款或制訂新法律,特首想推行任何政策,可一人說了算。例如行政長官堅決反對復建居屋,居屋復建便遙 遙無期,只要曾特首堅持擴大問責制,以極高薪酬招聘一大批能力成疑的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問責制便要擴大。

立法會內60個議席,只有一半由地區直選產生,另一半是由22萬多選民選出的功能組別。按本地不同學者研究,大部分功能組別議員,明顯偏幫工商界。 在現時分組投票下,功能組別只要有15名議員投反對票或棄權票,便足以否決地區直選議員提出,代表多數港人利益的提案。此等例子多如繁星:民生方面,功能 組別議員亦否決回購領匯股份,容許領匯繼續獨霸眾多屋苑商場,削弱消費者的選擇權,加劇他們的經濟負擔,功能組別亦反對通過改善本港婦女貧窮的動議。此外,功能組別亦曾多次否決訂立公平競爭法、否決立法規定售樓書載列樓宇實用面積的動議,甚至否決要求調查屏風樓對空氣質素影響的動議。另外,為維持政治特權,大部分功能團體否決香港早日落實普選、反對開放大氣電波,和支持23條立法等(註三)。

在這種港式半專制制度下,特首距行政獨裁只一步之遙,立法會內代表既得利益的少數議員又可以不斷否決維護有關公眾利益的議案,再加上香港在九七後中央一再否決港人爭取的雙普選,致使回歸以來民怨畄天。

兩年前5位公民黨和社民連立法會議員便以「先辭職、後補選」的變相公投運動,爭取取消功能組別及盡快落實雙普選。最後,該運動在爭取全面廢除功能組別這一方面獲得公眾支持,至余若薇、曾蔭權辯論當日,已有多於71%市民同意不遲於2016年取消功能界別,創下反功能組別的新高(註四)。變相公投運動亦使中央最終在普選上讓了步,被迫接受了超級區議員方案。可見保留補選權對於藉覑群眾運動推動政改,或防止23條等惡法極為重要。明乎此,便不難理解中央對「先辭職、後補選」恨之入骨,而特區政府亦要一再削弱補選權來向北大人交差。

今次拉布的目標,是保護立法會議員先辭職、然後半年內補選的權利。事實上,在許多國家,從政者亦曾就重大議題辭職,並就該議題以變相公投方式參與補 選,使大眾經歷更深入的辯論,從而正面影響施政或保障人權。此外,亦無證據證明變相公投式的補選被濫用的機會偏高。因此,「各國議會聯盟」的數據顯示,在 189個國家中,只有不多於5個專制或半專制國家,會以法例禁止已辭職的立法議員透過補選在半年內重返同一議院。

拉布可減少行政濫權

候任特首梁先生隻字不提今次少數立法會議員就審議替補機制而拉布是要捍衛國際公認的投票和被選權,亦從沒表示特區政府理應撤回該削弱公民權利的草 案,更從沒指出拉布的緣起是為防止專制政體的禍害。反之,他只是自拉布開始便不斷批評拉布拖慢立法效率。近日為悤推其擴大問責制的政府改組,他指摘立法會 議員盡其憲制責任監察政府、仔細審議這在未來5年要花3.6億的建議,就是拉布、就是不對。至最近,候任特首辦又表示希望立法會先通過開位撥款,新架構施 行兩年後,再檢討其職能與運作,但又繼續拒絕為這項涉及政府架構巨變的建議進行認真的公眾諮詢,及拒絕立法會只通過建議新架構的一部分。這位獲中聯辦幫助下,被小圈子中689票選出的候任特首,大家相信他會真的「虛心聆聽」民意,捍衛兩制的核心價值嗎?

作者是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

註:

1. Joanne Mariner是一名人權律師。可參看"In Defense of the Filibuster", 2002年12月9日(http://hnn.us/articles/1139.html

2. Doring, H. and M. Z. f. E. Sozialforschung (1995). Parliaments and majority rule in Western Europe, University of Mannheim, Campus Frankfurt.

3. http://www.afc.hk/index.php/zh/10-

4. 民調結果由港大民意網站提供(http://hkupop.hk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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