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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 May 2012

法广 | 思潮与政见: 处理薄熙来救党还是救国?

不得已的选择

也许,将薄熙来事件限制于刑事范围,中国共产党认为不仅可以避免中共传统上的路线斗争问题,也可以避免暴露党内高层争权夺利的现实。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后的中共政权,突破六四事件造成的国际困局之后经济获得大发展的中国,于西方受经济危机重创的时机,不仅希望通过经济增长获得政治合法性,还力求通过“中国模式”的建构和推销获得世界的倾慕。薄熙来事件所揭示的正是中共权力更替的非制度化特征,中共实际上仍然未能摆脱极权革命党权力至上的历史轨迹。这一局面,使得中共不得不作出以刑事案件处理薄熙来事件的选择。

不过,问题是,这一企图掩盖问题实质的选择,却将中共内部贪腐的一面,黑暗的一面,衣冠禽兽的一面更加凸现了出来。尽管改革开放之后有所淡化,但是直到今天,中共有史以来的权力斗争均是以路线斗争的名义展开的。毛泽东以正确路线自居,将其对手统统打为错误路线的代表,然后置于死地。毛泽东去世之后,中共又以错误路线的罪名将四人帮、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赶出权力中心。尽管在改革开放之后,经过八十年代思想启蒙运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已经难以立足,路线斗争批判运动也难以获得民众认同,但是,上述中共领导人均是背负着错误路线的十字架走下一党专制的权力场的。

失去意识形态的护身符

何谓路线斗争?路线斗争即是所谓意识形态分歧。长期以来,无论党内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分歧,但以路线斗争之名掩盖权力斗争之实,可以使权力斗争获得意识形态的遮羞布,在全部传播工具均为一党控制的时代,获得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不仅获得了政治的合法性,甚至也获得了道义的护身符。然而,问题是,今天的世界与今天的中国,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已经没有任何立足之地。将薄熙来事件的刑事案件性质公之于众,既是对中共意识形态崩溃事实的承认,也将社会注意力引向对国家高层人士道德人格的关注。在一个缺乏任何透明决策机制的体制下,在一个民智已开的的现代社会,在一个信息传播已将世界连成一体的时代,舆论有权质疑,薄熙来及其家人可以杀人越货,可以男盗女娼,可以无视法律,其他高层人士,是否也是他的同类?舆论长期呼吁,包括总理温家宝也多次提倡的阳光法案为何迟迟不能出台?

对于中国的当权者说来,将薄熙来问题大事化小,即使会将党内贪腐的一面大白于天下,但仍然是最不坏的选择。这一选择可以避重就轻,可以苟且偷安,可以回避事实,可以拖延政治改革。但是,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这一选择将进一步加强在现政治体制下,中国社会缺乏价值指向,见利忘义,唯利是图,谎言肆虐,造假盛行,诚信不彰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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