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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8 April 2012

民主女神像基金会控告马英九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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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民主女神像基金会27日宣布,将在美国和台湾金门两地提出控诉,控告金门县政府片面毁约,也控告马英九政府干扰合同,致使民主女神像不能树立在金门。

民主女神像雕塑者陈维明一月份曾到台湾最靠近中国大陆的金门县,实地勘察设立民主女神像地点,并喜出望外地与金门县文化局签下了合作协议。但在他搭机飞返美国途中金门方面却变了卦,理由是因为'有关单位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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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金门县以电子邮件通知陈维明取消合作协议,他回函金门县又以挂号信函请马英九总统办公室协助,但都不获回应。3月30日陈维明从美国内华达州发出律师信函给金门县和马英九办公室,要求履行合约,但仍然没有任何回答。民主女神像基金会遂决定分别在美国和金门两地提出控诉。

*到金门控告金门县政府违约*

基金会公关郑存柱说:"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与金门县政府是合同纠纷,即是我们有份合同他违约了。必须在被告方提出诉讼,只能在金门县提出诉讼。所以我们透过管道与台湾的一些律师和人权机构沟通,他们在协助我们寻找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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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控告马政府干扰合同*

至于在美国提出控诉,郑存柱说那是根据美国法律民事侵权(TORTS)诉讼有关干扰合同(Interfere with Contract )的规定。马英九政府干涉了民主女神像基金会和金门县政府已经签订的有效合同,迫使金门县政府毁约,造成女神像无法实施,带来经济和名誉的损失,符合侵权起诉的要素。

*外国政府不能豁免民事经济诉讼*

郑存柱并表示,根据美国联邦法28U.S.1605(a)(2)规定,即使身为外国政府和总统,马英九政府涉及的是干涉合同的民事经济行为,不能得到主权豁免,因此马英九政府仍须委派律师到美国法庭应诉,否则会面临缺席败诉的判决。女神像基金会将在注册地点拉斯维加斯或是洛杉矶提出诉讼,并依规定送达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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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偿没有列出金额*

郑存柱说:"赔偿根据美国法律,有实质的经济损失,预期的经济损失,还有名誉损失,都是可以合法求偿的。当然我们希望让金门县能够履约是最好的,是我们最希望乐见的。"

*民主女神像仍要继续进行*

陈维明则说,如果台湾任何地方同意设置民主女神像并且让中国大陆访客都可以看见,他也愿意改变地点。陈维明在网站上看见,金门不但停止了民主女神像的项目,也终止了中国大陆赠送的和平女神像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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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明表示,女神像的项目并不会因为金门县停止就停止,他已着手要在明年先完成三米二的模型,再过一年完成八米高的女神像手持火炬的部分。已有民进党人士向陈维明表示,要为三米二高的模型找寻安放地点。

陈维明说:"一个民主的社会,一个民主的总统,一个民主的政府,他们在专制强权面前显得是那么脆弱,这点我感到不仅是遗憾,而且是感到悲伤,对台湾人民的前途也是担忧的。"

中国留学生彭伟在27日捐出500美元赞助,他说到了美国才知道六四镇压学生的真相,因此希望有一天能把民主女神像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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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官方未有回应*

台湾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新闻组长李大块针对诉讼问题对美国之音表示:"我们对这个情形不是很了解,所以我们现在就是把相关的资料搜集以后转回台北,送给相关的单位来处理。"

对于民主女神像设立在金门的事情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曾对美国之音表示 ,不方便回应民主女神像细部问题,但马英九总统一直非常关心中国大陆的人权以及六四事件,每年六四纪念日都曾向中国提出呼吁。



from VOA News: 中文主页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20428-Sue-Ma-YingJeou-Gov-for-interfering-contract-of-statue-of-Democracy-149348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