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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31 March 2012

(转载)人民有权利知道暴富者的钱是怎么来的!

人民有权利知道暴富者的钱是怎么来的! 

       因为,在人们的同情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常情,也就是一个人充分享有支配其财富的权利和自由。也就是说,一个人如何使用他的财富,别人无权干涉;没有充分的证据,无论是公权力还是私人,都没有权力指责别人财富为“非法”,当然也不能让别人自证财富合法。另外,明星艺人都是自由的,谁也不能阻止他们去婚礼上卖艺挣钱。(3月26日腾讯网) 

        最近,山西一煤老板为女儿的婚礼豪掷7000万,引起了网上热议。有的惊叹中国的富人出手不凡,挥金如土;有的对严重的两极分化表示担忧;更多的是对利用国有资源发个人的财的政策、先富带后富理论的反思、质疑。可也有人为煤老板打抱不平,认为“个人的钱怎么花是自己的事,别人不应该指手画脚”。腾讯网在首页的思想栏目就发表了若继的大作:《不必“污名化”煤老板7000万嫁女》。

        若继说:“一个人如何使用他的财富,别人无权干涉!”并说:“无论是公权力还是私人,都没有权力指责别人财富为‘非法’,当然也不能让别人自证财富合法。”我不知若继网友是故意偷换概念,还是不明事理。因为绝大多数网友没有干涉别人“如何使用他的财富”,更没有人要求谁“自证财富合法”,大家要求的是政府要依法行政,更要求政府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取得财富的制度、政策,实现“先富带后富,达到共同富裕”的承诺。

        首先说,矿产资源是国有的,这是宪法和相关部门法都规定了的。各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依法看好、管好这个“家”,你不能不通过自己的主人,就把“家”里的东西胡乱“承包”给别人,让有的人一夜暴富。暴富后又没有“先富带后富,达到共同富裕”的相关政策、制度,使部分人利用全民的资源发财,发财后又挥霍浪费。我们谴责的不是7000万嫁女的煤老板,谴责的是这种发财机制。故若继指责网友干涉别人“如何使用他的财富”,是有意偷换概念。

        众所周知,财富的取得,有依法和非法之分。强盗通过打家劫舍取得财富,小偷通过偷盗取得的财富,贪官污吏通过手中的权力取得的财富,无良商人通过假冒伪劣取得的财富,工程承包者通过豆腐渣取得的财富,....,这些都是非法取得的财富,从它取得的那一时刻起,它就是非法的。不需要证明它是非法的,更不需要自证它的合法性。但它进入流通领域后,就与合法的财富一样了。故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通过法律、制度等手段制止非法财富的取得。难道大家的这个要求过分吗? 

        合法取得的财富,从来没有人质疑过,也没有人指责过他怎么支配。袁隆平挣多少钱,怎么支配他的财富,没一个人提出疑义;钱学森、钱三强、李四光等为国家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挣多少钱,怎么支配他的财富,也没有遭到过质疑;就是你若继同志,如果有真本事,发明一个超级先进的机器出来,或者提出一个让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出来,再不济,承包一个工厂,使它成为世界百强之一,那么,你挣多少钱,怎么支配你的财富,肯定也没有一个人会对你说长道短。问题是煤老板用的是全民的矿产资源,钻的是国家的政策空子,还不排除有官商结合的黑幕。这样取得的财富有多少合法性可言?更应该指出的是:按总设计师的设计,他们这些靠政策先富了的,有“帮助后富,达到共同富裕”的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嫁女就挥霍7000万,如何完成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若继似乎对7000万嫁女的煤老板知之甚详,知道这位富翁有公益心,“汶川地震的时候,他捐款2000万,玉树地震的时候,他又捐了1500万。此外,他还做了其他的一些善事。”这些加起来,也就是嫁女费的一半而已。与总设计师的期盼,差之远矣!我们要的是总设计师的设计初衷,而不是施舍。 

        不管怎么说,煤老板7000万嫁女不是件值得提倡的事,若继们再引经据典为之护佑,也帮不了多少忙,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顺便说一句:朱军等名星如果是自由职业者,他们去为谁献艺,我们管不着。但他们如果是挣纳税人钱的公职人员,又擅离职守去走穴,那就不是“谁也不能阻止他们去婚礼上卖艺挣钱”了,难道挂着军衔的名星也是“自由的”?                                                                                                         
人民没有人权力知道暴富者的财富是怎么来的,只有当有足够证据证明他的财产来历有问题时政府才有权力调查。但人民有权力知道政府官员的财产来历。


from 为了忘却的纪念博客 http://ab484200.blog.163.com/blog/static/187633150201223190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