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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10 February 2012

梁文道的人文情懷與香港的現實世情

實在不忍心看到我向來敬重的道長梁文道為了支持大陸「同胞」而將他向來清晰的腦筋和文筆拋到九重天外。事因他在《在鐵路上開餐》一文裡列舉許多外國准許在鐵路上吃喝的例子,雖然沒有名言,但很明顯是針對由大陸婦人在火車上吃喝而引發的罵戰。然而,外國的情況跟香港是有本質上的不同的,根本不可以拿來雙提並論。首先是路程。在外國乘火車不是由粉嶺到沙田,而是動不動就穿州過省、由法國到英國,列車上還有廁所供人大小便和洗手。這樣的環境,與香港鐵路的短程飛馳、人來人往,是如此不同,故此兩者「在火車上吃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不會相同。

其次,外地與香港的客流量也不一樣,於是也影響了在火車上吃喝的結果。外國的長程車不像香港的火車般,全車滿座不止,還站得肩摩轂擊。想像一下在繁忙時間的港鐵上開餐,就是喝一口水也可能被旁邊的人輕輕一撞,灑得滿地濕透。香港人在港鐵上,就像罐頭裡壓得緊緊的沙甸魚。我們沒有外國長程鐵路的優雅環境,也沒有心情一邊吃便當一邊欣賞窗外的風景。在擠擁無比的港鐵上開餐,只會是一場災難,而不會像道長寫得那麼有人文風情。所以例如台北市的市內公車也是不准吃喝的。

第三,外國大城市如紐約、倫敦那些客流量大的鐵路,沒錯是准許吃喝的。然而,外國地鐵站的骯髒、混亂、老鼠橫行,也是出了名的。香港是不是要變成那樣,才叫作跟得上?是不是外國做的,連就等於我們要學?

道長最後將問題歸結於「管理主義」,謂其扼殺了地鐵作為公共空間的可能性,我能想像這個立論會很能博得那些開口閉口「香港人歧視大陸同胞」的左仔青年的喝采。然而火車罵戰事件,從來不是吃喝問題。在火車上能否吃喝,從來是可以商確的。我們大可以針對地鐵的各種附例搞公民抗命,例如集體在火車上開大食會,這是一種抗議行動。然而陸婦在火車上,只是單純讓兒子果腹,與公民抗命的「積極不合作」、這條規例的合理與否,一點關係也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小朋友吃點甚麼,其實真的無傷大雅。我們彼此容忍,是人情。然而,整件事最大的問題是當有人基於滿地食屑而質疑陸婦的時候,陸婦在理虧之下拒不收斂,那對規則的滿臉不屑。這次是吃東西,下次可能是自駕遊的亂衝燈、撞倒人,送你上路。總之你叫他守規則,就是冒犯他。大陸人不守規則,從來不是因為一條規則不合理,而是因為不守規則就是他們的習慣。

中國人認為犯規也是一種自由。越能犯規,就代表他的存在有多自由。本地的知識分子抱持著二戰以後在西方大興的「文化相對主義」、挖空心思去為大陸人辯護,真是捉錯用神。張愛玲說:「中國人喜歡法律﹐也喜歡犯法。」從統治階層到販夫走卒,都是如此。他們喜歡法律,是因為法律總是用來限制人家,而不是妨礙自己。法律在中國,從來不是是共同遵守的東西。他們喜歡犯法,是因為自己不想被任何規則限制。

香港固然有不合理的管理主義(如不准「踐踏草地」),然而相比起香港人對規則的盲從,中國人對犯規的民族心癮也好不了多少。抱著大中國情懷的人總是叫人包容這些「文化差異」。於是我們應該讓大陸小朋友在火車上吃喝、忍受「同胞們」在鬧市中推推撞撞、隨地大小便‥‥‥但是反過來說,又有誰包容本地居民的生活習俗,包容一下我們不習慣生活在一個髒、亂、吵的城市?為甚麼進步的社運界、知識界只會說「文化差異」,而鮮有人提提「入鄉隨俗」?

圖片來源



from 無待堂 http://dadazim.com/journal/2012/02/ideal-and-realit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