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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5 August 2011

[11146]宣戰布告 台北和約



[11146]宣戰布告 台北和約
受降非光復」大作再一次確切舉證,於19451025在台北公會堂裡,舉辦的是在台日軍向四大戰勝國為首的盟軍投降,而非是「中華民國接收台灣」的讓渡儀式。「開羅宣言」只是一份無人簽字的新聞稿,早已獲得美日兩國有關國家文史檔案確認,說穿了就是忽攸蔣介石怕他投降日本的幌子而已,這早已經是個普及常識了。蔣介石當年如果沒有美國軍援,可能都已經跟汪精衛的南京政府一樣了!這可沒瞎扯,中國國民黨來台後,教育台灣民眾說:「他們是從193777『盧溝橋事變』開始正式抗日」云云,然而他們正式的對日宣戰布告卻遲至1941129才發布!哪有國家交戰了近五年之後,才正式宣戰的?有圖有真相,別說我們亂栽贓,中國重慶圖書館還收藏了這份宣戰文告,中國有個反對中國國民黨的中共政權,還真是妙啊,中國國民黨再多的瘡疤、小辮子都還被握在他們手裡,想賴也賴不掉,只會慢慢被抓包
 更妙的是,正式終結二次大戰的「舊金山和約」,共有48個國家跟日本簽約,唯獨沒有中國(哪一邊都沒有,不管是稍後滅亡的「中華民國」、或是後來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份合約在195198日簽訂,1952428正式生效;而為了讓獲准來台託管台灣的蔣介石元帥軍事集團,能順利取得「台灣民政當局」的合法地位,所以時任「舊金山和約」起草者美國杜勒斯團隊,再次銜命起草「Sino-Japanese Peace Treaty(日華平和條約)」,並強調若是中文或日文條文內容有疑義時,一律以英文版本為準!這說明了什麼?這充分說明了這份合約是美國人規範的,不要說當時的葉公超,連蔣介石也沒資格置喙干涉!而杜勒斯這份俗稱「台北和約」,是在1952428在台北市簽訂,於同年85換文後生效。之所以會有如此日程上的安排,正是因為「台北和約」是依據生效後的「舊金山和約」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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